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8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
年10月23日在徐州市民主南路69号恩华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
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
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没有董事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
存在异议。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49)刊登于2015年10月24日
的《证券时报》。
《 公 司 201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 同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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