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002370)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5
年 10 月 21 日、10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及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和 2015 年 10 月 21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
布了《二〇一五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停牌
期间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重大资产购买等事宜的相关资料。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陈尧根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票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
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和 2015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了
《二〇一五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详细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
重大资产购买等事项的风险因素。
3、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预
计 2015 年 1-9 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45%-65%,截至本公告日,该经营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修正或者调整
的情况。
4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