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编号:2015-078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上海洁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0 月 21 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上海洁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晟环保”)在公司
签署《投资合作意向书》,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洁晟环保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风险提示
1、本《投资合作意向书》只是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细节还存
在双方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在本协议的原则之下进行调整的可能及
必要,正式合作合同双方需以本协议为指导另行签署。
2、在公司尽职调查期间、双方签订正式投资合同之前如果出现
不可预料的情况,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意向合作。
3、目前双方正就洁晟环保特有的纳米膜材料在污水处理方面的
应用进行联合试验,如果试验效果不符合验收标准或缺乏市场竞争力,
公司可以选择终止本意向合作。
4、如在 2015 年 11 月 15 日之前双方仍未能签订正式投资合
同的,双方均有权终止本意向合作。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
双方投资意向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洁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JIESHENGYUAN CO.,LTD.
法定代表人: Xiufang Zhang(张秀芳)
设立日期:2013 年 6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镇叠桥路 128 号 4 幢 2 层 B 区
注册资本:6666.6667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大通量纳米复合纤维膜及膜组件、
装置、设备及其它膜装备产品, 并提供相关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
和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
公司股东:上海安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升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美国 AQUA-TECH INC.
洁晟环保系我国环保领域的新兴膜工业高科技企业,主营业务为
应用于不同领域的纳米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的纳米膜技术和严密的技术壁垒,可广泛应用于水处理和空
气洁净处理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一)认购洁晟环保增资扩股股份
1、增资扩股额度: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洁晟环保增资扩股的 15%股份,认购价格
待公司尽职调查(包括审计、评估)后双方协商确认。双方初步约定,
认购价格拟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2、本次增资扩股公司全部以人民币现金认购。
(二)设立合资公司
1、在公司成为洁晟环保股东后,双方将尽快在浙江省绍兴市柯
桥区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将负责洁晟环保特有的纳米膜产品在
水处理和空气净化等领域后续工程产品的生产、应用推广和销售,以
及污水处理技术的应用研发与项目投资。
2、合资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人民币 5000 万元;首期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洁晟环保持股比例 45%,可以现金和技术入股;公司
持股比例 55% ,以现金入股。具体事项,双方另行洽商。
3、合资公司可将起始目标定在绍兴地区的印染废水处理领域。
公司有清晰的市场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并致力于市场拓展。
(三)洁晟环保承诺
1、在 2015 年 11 月 15 日前,公司为本次增资唯一参与方,在
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并履行相应程序后即签订正式投资合同并予以实
施;为利于推动双方后续合作,如公司拟引入第三方参与增资,需
要征得洁晟环保的同意,并且要清晰其进入洁晟环保的价值所在。
2、在公司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完成相关法律手续,
办理工商变更。
3、完成本次增资后,公司作为洁晟环保特有纳米膜材料在水处
理和空气净化等领域合作的重要合作方,与公司其他股东同等享有
优先合作权利。
(四)保密条款
双方在进入投资合作洽谈的同时,即行签订保密协议,双方承诺
对对方提供的专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该保密义务不论本协议执行以
何种形式终止,将永久有效(除非该信息可以从公开渠道获取,或用
于国家政府及法律规定必须提供用于审批的资料)。
五、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合作意向书》仅为意向性文件,具体项目何时实施、如
何实施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尚
难以评估。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不需经过公司相关审议程序。
若双方合作事宜有具体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