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一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3 10: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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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龙昌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振娟女士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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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2,061,026,324.43 1,987,723,138.56 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312,429,952.93 1,296,153,782.51 1.26%

股东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8.1405 8.0396 1.26%

每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199,645,383.44 252.33% 464,170,574.78 9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5,820,830.83 746.70% 22,756,261.19 -25.20%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1,413,601.24 -47.2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 -- -0.2569 -18.77%

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81 581.25% 0.1411 -39.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81 581.25% 0.1411 -39.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 0.94 个百分点 1.74% -2.68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24% 0.97 个百分点 1.75% -2.03 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15,133.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268,400.00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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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111.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350.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7,214.52

合计 -125,279.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资产并购整合带来的业务风险

公司按照“3+4”战略架构及“1+3”的战略布局,结合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及未来发展方向,开展资产

并购业务。资产并购将有助于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抗风险能力。但是对新市场和新行业的开发

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也可能带来一定的业务风险。公司审慎对待每一次的并购业务,对新市场和新行业进

行充分的了解和论证,对公司既有资源与新资源进行有效联结,对标的公司引入公司统一管理机制进行管

理,努力将资产并购整合带来的业务风险降至最低。

2、资产并购整合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按照战略部署已逐步开展资产并购工作,在并购整合过程中由于各企业不同的历史沿革、发展规

划、企业文化,公司未来可能存在由于资产并购整合带来的管理风险。对此,公司将从统一战略规划、完

善制度规范、派驻关键岗位等方面着手,加强扁平化管理,逐步消减整合带来的管理风险。

3、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市场覆盖率日渐提高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软硬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销售对象是国家电网及下属各

网省公司,业务的发展依赖于电力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电网公司的需求,预计2015年,在国网覆盖区域内将

基本实现用电信息采集的全覆盖、全费控、全采集。该细分市场产品体量日渐饱和可能会对公司用电信息

采集系统业务的拓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考虑到上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公司积极探索其他通讯方式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迭代市场,同时积

极开拓电力行业其他市场,通过并购方式整合产业链,发挥协同效应,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公司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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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健康发展。

4、新业务市场开发的风险

随着公司1+3产业布局的逐步推进,健康医疗管理、数字版权大数据等新业务将陆续进入市场,公司

对新业务的市场环境有待深入了解,对业务快速开展的方式有待探索,存在一定市场开拓风险。考虑到上

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在新业务进入市场前从技术、

市场、模式、团队等各方面进行充分探讨、沟通、测试、准备,以降低新业务市场开发风险。

5、人力资源短缺的风险

随着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未来向不同的市场拓展,以及按照公司战略部署进行新技术研发,同时借助资

本市场进行产业并购的需要,公司未来对营销、技术、管理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凸显,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短

缺的风险。公司已加大对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注重内部人才的培养,同时开拓了多种人才引进渠道,

为公司的人才储备提供保障。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18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42% 42,600,000 42,600,000 质押 30,522,500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50% 21,767,211 21,767,211 质押 17,130,000

龙昌明 境内自然人 9.32% 15,025,300 15,007,350 质押 1,6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改

其他 3.10% 5,000,031

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其他 2.48% 3,995,0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其他 2.23% 3,599,825

证券投资基金

任昌兆 境内自然人 1.73% 2,792,616 2,792,616

周建勤 境内自然人 1.59% 2,556,772

徐一宁 境内自然人 1.42% 2,282,200 2,104,87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其他 1.32% 2,134,321

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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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改

5,000,031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31

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3,995,005 人民币普通股 3,995,00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3,599,825 人民币普通股 3,599,825

证券投资基金

周建勤 2,556,772 人民币普通股 2,556,77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2,134,321 人民币普通股 2,134,321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

1,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0,000

合稳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49,946 人民币普通股 1,149,94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

1,089,902 人民币普通股 1,089,902

保证券明细账户

富国基金-建设银行-平安人寿

-平安人寿委托投资 2 号资产管 1,01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4,900

理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为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控制的企业,股东熊珂女士为龙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明先生的配偶;股东任昌兆先生系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索瑞电气总经理、湖北乾

说明

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股东周建勤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份数量为 2,556,772 股,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通过中国证券

(如有)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89,902 股,上述股东的

普通证券账户均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2,600,000 42,600,0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10 月 9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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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 21,767,211 21,767,211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首发承诺

龙昌明 14,953,500 53,850 15,007,350 2015 年 10 月 9 日

高管锁定股份

任昌兆 2,792,616 2,792,616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徐一宁 2,104,875 2,104,875 高管锁定股份 2016 年 1 月 4 日

熊 珂 1,687,500 1,687,500 首发承诺 2015 年 10 月 9 日

任晶晶 1,189,342 1,189,342 重组承诺 2018 年 2 月 4 日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5,232 925,232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魏法旭 815,954 815,954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郑丽蓉 654,115 654,115 重组承诺 2016 年 2 月 4 日

其他小计 4,431,987 4,431,987 - -

合计 93,922,332 0 53,850 93,976,1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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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46.09%,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索瑞电气股权转让款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195.89%,主要是报告期公司采购芯片等原材料需向供应商预付款项所致。

3、应收利息较期初增长47.74%,主要是报告期末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存货较期初增长36.99%,主要是随着公司中标订单的陆续实施,公司第三季度积极备货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89.89%,主要是待抵扣增值进项税税金的减少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下降100%,主要是撤销办事处将剩余装修费用一次摊销完毕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55.39%,主要是报告期预付的基建款项所致。

8、短期借款较期初增长30.09%,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新增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9、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61.72%,主要是报告期采购原材料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10、预收账款较期初增长79.59%,主要是报告期根据销售合同条款,收取对方的预付货款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下降54.71%,主要是报告期发放2014年度奖金所致。

12、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41.42%,主要是报告期缴纳了上年度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所致。

13、应付股利较期初下降66.01%,主要是报告期索瑞电气支付2013年度股东分红款所致。

14、其他应付款较期初下降78.54%,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索瑞电气股权转让款所致。

15、长期借款较期初增长210.85%,主要是报告期增加在建工程项目贷款所致。

16、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下降100%,主要是报告期索瑞电气将上期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完毕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1、2015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96.67%,主要是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营业收入所致。

2、2015年1-9月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12.12%,主要是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营业成本所致。

3、2015年1-9月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86.96%,主要是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销售费用所致。

4、2015年1-9月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2.85%,主要是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管理费用所致。

5、2015年1-9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28.78%,主要是一方面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财务费用,

另一方面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下降,贷款利息增加综合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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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5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73.32%,主要是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资产减值损失

所致。

7、2015年1-9月投资收益本期为-981,979.85元,主要是报告期确认新增参股公司的投资损失所致。

8、2015年1-9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1.88%,主要是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收到的税收返还款减

少所致。

9、2015年1-9月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287.05%,主要是一方面公司对外捐赠支出增加、子公司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另一方面作为比较基数的上期金额较小综合所致。

10、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长68.78%,主要是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所得税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1、201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7.27%,主要是报告期合并索瑞电气的

经营活动现金流所致。

2、2015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62.01%,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索瑞电气、

德能工程、德能设计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3、2015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66.33%,主要是一方面公司经营业务

发展需要新增流动资金借款,另一方面基建项目资金需要增加的银行借款综合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是公司传统电力业务充满挑战的一年,也是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在电力行业广泛求索的一年。

面对日益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紧紧围绕“3+4”战略架构及“1+3”产业布局开展工作,在传统产业方面,

公司积极追踪电力改革步伐和行业发展趋势,以现有业务为基础,加大对新技术及产品研发应用的投入,

努力开拓新市场,不断拓展提升公司传统主营业绩的空间;在新业务推进方面,公司投入大量精力,推动

新产业模式和运营平台尽快落地,以提升公司业绩。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用电信息采集业务受新增订单及

存量订单减少的双重影响,公司上半年本体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但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故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趋

势较上半年减缓。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64.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2.33%;营业成

本14,159.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5.06%;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82.08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746.70%;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417.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67%;营业成本

32,987.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1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75.6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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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25.20%。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5月15日,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二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0711-14OTL007)中,公司中标金额为3,724.7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

执行完毕。

2014年9月17日,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三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0711-14OTL008)中,公司中标金额为3,452.1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

执行完毕。

2014年11月27日,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四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0711-14OTL009)中,公司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3,474.9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

中,尚未执行完毕。

2015年4月29日,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第一批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0711-15OTL046)中,公司中标金额为4,781.95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

执行完毕。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53.12%,主要为塑胶颗粒、开关、JP柜箱

体、金属表箱的供应商。由于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索瑞电气的供应商情况,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随着

新增合并范围与生产经营需要正常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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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为26.19%。由于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索瑞电

气前五大客户情况,公司前五大客户随着新增合并范围及公司业务发展、合同执行情况正常变动。公司在

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市场,随着公司业务区域的拓展,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占比持续下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照公司 “一个中心、一个基础、一个体系、网内与网外、国内与国外,服务与制造,建设与营运”

的3+4的战略架构及“以智能电网业务为基石,积极向健康管理、版权云项目、食品溯源三个领域发展”

的1+3发展规划,2015年公司提出了“以目标管理求创新,以产业链求规模,以新产品求发展”的经营方

针,努力创建以目标管理代替计划管理、以岗位履职评估代替任务考核、以部门指标经营代替部门任务实

现方式,全面构建公司新的运行与考核方式。报告期内,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公司完成的重点工作如

下:

1、完成收购德能工程、德能设计100%股权,实现业务链的延伸和市场扩张。

2015年6月19日,公司与德能工程、德能设计原股东签订收购协议,分别以自有资金700万元、2,900

万元收购德能工程和德能设计100%股权,使公司能够快速进入电力设计、工程业务领域,实现业务链的延

伸和市场扩张。公司将电力设计、工程业务与现有信息采集终端业务相结合,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现有

产品结构,对现有业务进行横向开发、纵向拓展,实现业务“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的有机融合,

为公司电力业务向信息系统建设运营拓展夯实基础。报告期内,德能工程、德能设计相继完成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成立南医大光一智慧健康与医疗研究院,布局智慧医疗细分领域。

2015年7月7日,公司与南京医科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依托南京医科大学的科研平台、医疗资源,

并结合公司的信息技术优势,双方共同组建南医大光一智慧健康与医疗研究院,拟在健康管理、临床医疗

大数据、远程医疗、康复医疗、公共卫生及政策研究等智慧医疗细分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

3、以增资中广格兰为契机,扩展公司在广电及智能终端行业的业务领域。

2015年7月9日,公司与北京中广格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广格兰”)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

公司以自有资金2,142.86万元向中广格兰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中广格兰30%股权,双方将在客厅经

济与大数据领域深度合作,并通过中广格兰在广电及视频业务行业内的信息整合能力及影响力,助力公司

与广电有线网络运营商共同建设“家庭信息中心”,为下一步公司与有线电视运营商的深度合作奠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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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

4、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报告期内,为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计划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公司核心关键人员不超过100人,筹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龙昌明先生向员工提供部分借款),委托南华期

货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并认购南华期货光一科技攀登2号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

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光一科技股票。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让员工与公司

利益共享,增加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内容已在前述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二、重大风险提示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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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本

人今后如被光一科技选举为董事、监事或

者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承诺按照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及减持的规定

履行持股锁定及减持义务。(2)为保证本

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

人进一步承诺,如果在前述 36 个月锁定

期届满后本人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未

履行的,则锁定期自动延期至本人所负股

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时止。(3)本函第一

条所述“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

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人依据所支付股份

按照光一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2015 年 02 2018 年 02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任昌兆、任晶晶 增股本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4)本人特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月 04 日

别承诺:自本次交易所获得股份锁定期结

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每年可减

持的光一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

人持有光一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在锁定

期内,本人持有的光一科技股份可用于股

份质押融资的总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全部

光一科技股份数量的 85%。(5)如果中国

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

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及或要求的,本人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

行。(6)如本人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

务,则本人将在《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如有)披露后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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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本人应补偿的

股份划转至光一科技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账户并对该等用于支付补偿的股份进行

锁定的指令,并明确说明只有光一科技有

权做出解除该等锁定的指令。光一科技应

为本人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约定的补偿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

助及便利。(7)本人进一步承诺,本人因

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在转让时

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

(2)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

的可实现性,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如果在

前述 36 个月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按照《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负

有股份补偿义务未履行的,则锁定期自动

延期至本公司所负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

毕时止。(3)本函第一条所述“因本次交

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包括锁定期内

本公司依据所支付股份按照光一科技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

取得的股份。(4)本公司特别承诺:自本

次交易所获得股份锁定期结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每年可减持的光一科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 2015 年 02 2018 年 02

技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光一 严格履行

公司 月 04 日 月 04 日

科技股份总数的 25%;在锁定期内,本公

司持有的光一科技股份可用于股份质押

融资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持有全部光一

科技股份数量的 85%。(5)如果中国证监

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

安排有不同意见及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

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6)如本公司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

务,则本公司将在《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如有)披露后十个工作日

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本公司应补偿

的股份划转至光一科技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账户并对该等用于支付补偿的股份进

13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行锁定的指令,并明确说明只有光一科技

有权做出解除该等锁定的指令。光一科技

应为本公司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约定的补偿股份划转手续提

供协助及便利。(7)本公司进一步承诺,

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

在转让时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本

人今后如被光一科技选举为董事、监事或

者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承诺按照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及减持的规定

履行持股锁定及减持义务。(2)为保证本

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本

人进一步承诺,如果在前述 36 个月锁定

期届满后本人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务未

履行的,则锁定期自动延期至本人所负股

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时止。(3)本函第一

条所述“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

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人依据所支付股份

按照光一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桂长钟、李善元、

增股本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4)如果中

周军、田裕树、方 2015 年 02 2018 年 02

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 严格履行

旭东、李强、徐光 月 04 日 月 04 日

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及或要求的,本人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

执行。(5)如本人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负有股份补偿义

务,则本人将在《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值测试报告》(如有)披露后十个工作日

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本人应补偿的

股份划转至光一科技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账户并对该等用于支付补偿的股份进行

锁定的指令,并明确说明只有光一科技有

权做出解除该等锁定的指令。光一科技应

为本人办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约定的补偿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

助及便利。(6)本人进一步承诺,本人因

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在转让时

14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本

人今后如被光一科技选举为董事、监事或

者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承诺按照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持股及减持的规定

履行持股锁定及减持义务。(2)本函第一

魏法旭、郑丽蓉、

条所述“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

邓丽萍、赵业香、

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人依据所支付股份

梁蓉、廖庆生、郑

按照光一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立筠、张天祯、王

增股本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3)如果中 2015 年 02 2016 年 02

平、何传柏、郭明 严格履行

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 月 04 日 月 04 日

亮、毛为国、门崇

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及或要求的,本人

喜、文涛、罗丹、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彭娥昌、张红、陈

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

世勇

执行。(4)本人进一步承诺,本人因本次

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在转让时会同

时遵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

一科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付股份。

(2)本函第一条所述“因本次交易所取

得的所支付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公司

公安县鑫旺投资有

依据所支付股份按照光一科技分配股票

限公司、深圳市创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取得的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股份。(3)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

司、北京红土鑫洲

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

创业投资中心(有 2015 年 02 2016 年 02

及或要求的,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严格履行

限合伙)、南昌红土 月 04 日 月 04 日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

创新资本创业投资

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4)本公司进一

有限公司、湖北红

步承诺,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所支

土创业投资有限公

付股份在转让时会同时遵守当时有效的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任昌兆、任晶晶、 索瑞电气管理层股东任昌兆、任晶晶、桂 2015 年 02 2017 年 04

严格履行

桂长钟、李善元、 长钟、李善元、周军、田裕树、方旭东、 月 04 日 月 30 日

15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周军、田裕树、方 李强、徐光涛及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签

旭东、李强、徐光 署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盈利承诺

涛、湖北乾瀚投资 及补偿之补充协议》,上述管理层股东及

有限公司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索瑞电气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实现的

净利润比较扣非后的净利润按照孰低原

则确定分别不低于 7,500 万元、8,100 万

元、8,400 万元。若标的资产在 2014 年度

无法完成交割,则索瑞电气的盈利承诺期

变更为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

以及 2017 年度,索瑞电气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以及 2017 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比较扣非后的净利润按照孰低原则

确定分别不低于 7,500 万元、8,100 万元、

8,400 万元以及 8,700 万元。1、对盈利承

诺的补偿如索瑞电气在盈利承诺期内未

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盈利承诺补偿义务

人应在盈利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

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向光一科技支付补偿。当期的补偿金额按

照如下方式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截

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

期期末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数)÷盈利承

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

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如索瑞电气在

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盈利承

诺补偿义务人应以当年应补偿金额为基

数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对价占盈利

承诺补偿义务人本次交易所获交易对价

总额的比例确定其单方应补偿金额。承诺

期内,索瑞电气累计未实现利润在 300 万

元以下的(含 300 万元整),盈利承诺补

偿义务人用现金进行补偿,累计未实现利

润超过 300 万元且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所

获得股份对价不足补偿时,各盈利承诺补

偿义务人用现金进行补偿。以股份方式补

偿的具体补偿方式如下:当期应补偿股份

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的

价格。光一科技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

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

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交易对方

在盈利承诺期内已分得的现金股利应作

16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

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

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盈利承

诺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当期应

补偿的股份,由光一科技董事会负责办理

光一科技以总价 1.00 元的价格向盈利承

诺补偿义务人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

偿的股份的具体手续。若光一科技上述应

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

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盈利承诺补偿

义务人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 2 个月

内,将该等股份按照本次补偿的股权登记

日在册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各自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

部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赠送给上市公司

其他股东。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

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

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

去取整。无论如何,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

向光一科技支付的补偿总额不超过盈利

承诺补偿义务人取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

对价之和。2、减值测试及补偿在盈利承

诺期届满后四个月内,光一科技聘请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光

一科技购买的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

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股权期

末减值额>盈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盈利承诺期内已

补偿现金,则盈利承诺补偿义务人对光一

科技另行补偿。补偿时,先以盈利承诺补

偿义务人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尚未出售

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

因标的股权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为: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盈利承诺

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已支付

的补偿额。

任昌兆、任晶晶、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承诺:(1)

魏法旭、郑丽蓉、 本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邓丽萍、赵业香、 (2)本人已依法对索瑞电气履行了出资

2015 年 02

桂长钟、李善元、 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梁蓉、廖庆生、郑 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作为索瑞电气股东

立筠、周军、田裕 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本

树、张天祯、王平、人保证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

17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方旭东、何传柏、 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索瑞电气股权

郭明亮、毛为国、 或由他人代本人代持索瑞电气股权的情

门崇喜、李强、徐 形。本人保证合法持有且有权转让索瑞电

光涛、文涛、罗丹、气股权,本人所持索瑞电气股权不存在任

彭娥昌、张红、陈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世勇 的情形。(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

质押、查封、冻结或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

该等股权转让的情形,标的资产过户或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5)截至本函出具之

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不存在

占用索瑞电气资金的情形。本人承诺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未来不会以任

何方式向索瑞电气借款或占用索瑞电气

的资金。(6)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合法合规地行

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

有效措施保证光一科技及其子公司在业

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

立和完整,同时确保光一科技在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使

光一科技具有完全和完整的独立经营能

力。(7)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8)本承诺函自出具之

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本人保证本承诺函的

内容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1)本公

公司、公安县鑫旺 司是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深 (2)本公司已依法对索瑞电气履行了出

圳市创新投资集团 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2015 年 02

有限公司、北京红 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索瑞电气股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土鑫洲创业投资中 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

心(有限合伙)、南 本公司保证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

昌红土创新资本创 或其他类似的方式为他人代持索瑞电气

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或由他人代本公司代持索瑞电气股

18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湖北红土创业投资 权的情形。本公司保证合法持有且有权转

有限公司 让索瑞电气股权,本公司所持索瑞电气股

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形。(4)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

纷,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任何其他

限制或禁止该等股权转让的情形,标的资

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5)截至

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占用索瑞电

气资金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

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不会

以任何方式向索瑞电气借款或占用索瑞

电气的资金。(6)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合法合

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

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光一科技及其子公

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

面的独立和完整,同时确保光一科技在采

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

立,使光一科技具有完全和完整的独立经

营能力。(7)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8)本承诺函自

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公司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本公司保证

本承诺函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租赁使用房

屋及厂房有关补偿安排的承诺及保证函:

本人(任昌兆)为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索瑞电气”)的实际控制

人,索瑞电气及子公司、办事处因生产经

营需要,租赁使用了部分房屋及厂房,因

2015 年 02

任昌兆 部分租赁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且所有租赁的房屋均未在当地房屋管理

部门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存在生产经

营不稳定的风险。对于索瑞电气租赁使用

该等房屋及厂房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以及地方政府规划导致该等房屋及厂房

占用土地被征用、该等厂房被拆除以及出

19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原因影响索瑞

电气正常生产经营的,本人不可撤销地承

诺及保证如下:(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索

瑞电气在租赁合同约定有效期内租赁使

用的房屋或厂房被拆除或出租方提前解

除租赁合同,对于索瑞电气搬迁支付的全

部费用,以及因搬迁停产造成的损失由本

人全额补偿。(2)本函出具之日即发生法

律效力,于任何时候均对本人具有不可撤

销的法律约束力。如因本人未履行本函所

述承诺及保证义务的,索瑞电气及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及索瑞电气章程享有诉讼代

表权利的股东等均有权依据本函依法提

起诉讼。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承诺:本人于

2008 年 5 月从湖北省公安电业有限责任

公司处受让索瑞电气 80 万元出资额,若

2015 年 02

周军 因上述股权与与湖北省公安电业有限责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任公司之间出现纠纷或争议从而给索瑞

电气或者光一科技带来损失,本人将全额

承担相应的损失。

关于盈利承诺期内索瑞电气与陕西福星

电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交易价格公允性

的承诺:(1)盈利承诺期内,索瑞电气向

陕西福星销售电能计量箱的毛利率与索

瑞电气对陕西福星以外的其他客户销售

电能计量箱毛利率基本一致,毛利率绝对

值相差不超过 5%;(2)自本承诺作出之日

2015 年 02 2017 年 04

任昌兆 起,盈利承诺期内,索瑞电气不再从陕西 严格履行

月 04 日 月 30 日

福星采购任何产品。(3)索瑞电气与陕西

福星之间的交易遵循交易市场价格交易

的原则,不会利用索瑞电气与陕西福星之

间的交易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4)若索

瑞电气与陕西福星之间的交易情况与上

述承诺事项不符,任昌兆先生愿意承诺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就公司发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北索瑞电气有

2014 年 08

有限责任公司、龙 限公司 84.82%股权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8 日

昌明 竞争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作

为光一科技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

20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

产与经营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光一科

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2)在上述期间,如本公司/本人及控制

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

拓展业务范围,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

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

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

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

纳入光一科技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

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的

合法方式,使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企业

不再从事与光一科技主营业务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3)本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

即生效,即对本公司/本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自本函生效至本公司/本人作为光一

科技股东的任何时候,本公司/本人将严

格遵守并履行本函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

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的,本

公司/本人承诺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

施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光一科技的不

利影响,并对造成光一科技直接和间接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公司/本人及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

业与重组后的光一科技及其控股企业之

间将减少并尽可能避免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

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

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

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光一科技进行

交易,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光一

科技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光一科技及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2)本公司/本人及直接或间

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光一

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拆借、占用光一

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资金或采取由

21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代垫款、代

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光一科技资金。(3)本

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继续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

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

光一科技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关

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4)本公司/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光一科技

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

义务。(5)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光一

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

联交易侵占光一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

司利益的,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光一科

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北索瑞

电气有限公司 84.82%股权事项的被收购

人任昌兆、任晶晶、魏法旭、郑丽蓉、邓

丽萍、赵业香、桂长钟、李善元、梁蓉、

廖庆生、郑立筠、周军、田裕树、张天祯、

王平、方旭东、何传柏、郭明亮、毛为国、

门崇喜、李强、徐光涛、文涛、罗丹、彭

娥昌、张红、陈世勇等 27 名自然人承诺:

任昌兆、任晶晶、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次

魏法旭、郑丽蓉、 交易完成后,在作为光一科技股东期间,

邓丽萍、赵业香、 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

桂长钟、李善元、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

梁蓉、廖庆生、郑 何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

立筠、周军、田裕 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

2014 年 08

树、张天祯、王平、生产与经营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光一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8 日

方旭东、何传柏、 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

郭明亮、毛为国、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门崇喜、李强、徐 (2)在上述期间,如本人或本人近亲属

光涛、文涛、罗丹、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的现有

彭娥昌、张红、陈 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世勇 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

生竞争,则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或本

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

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

争的业务纳入光一科技的方式,或者采取

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

三方等的合法方式,使本人或本人近亲属

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再从

事与光一科技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

22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务。(3)本函自签署出具之日起立即生效,

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自本函生效至

本人作为光一科技股东的任何时候,本人

将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函所作的承诺及保

证义务;对于违反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

的,本人承诺采取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施

及时纠正消除由此造成光一科技的不利

影响,并对造成光一科技直接和间接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

或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重组后的光

一科技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将减少并尽可

能避免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

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近

亲属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

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

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

公允的条件与光一科技进行交易,保证不

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光一科技的资金、

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光

一科技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2)

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或本人近亲属

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避

免向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拆借、

占用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资金

或采取由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

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光一科技资

金。(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继续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

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在光一科技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的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4)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

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光一科技及其控股

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5)

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光一科技或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

占光一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利益的,

本人依法承担光一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

公司的损失。

23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北索瑞

电气有限公司 84.82%股权事项,交易对方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公司、公安县鑫旺投资

有限公司、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

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

后,在作为光一科技股东期间,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

从事任何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

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

与光一科技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

他企业。(2)在上述期间,如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

湖北乾瀚投资有限

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光一科技及其

公司、公安县鑫旺

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深

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

圳创新投资集团有

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

限公司、北京红土

争的业务纳入光一科技的方式,或者采取 2014 年 08

鑫洲创业投资中心 长期 严格履行

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 月 18 日

(有限合伙)、南昌

三方等的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红土创新资本创业

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光一科技主营业务

投资有限公司、湖

相同或类似的业务。(3)本函自签署出具

北红土创业投资有

之日起立即生效,即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

限公司

束力。自本函生效至本公司作为光一科技

股东的任何时候,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履

行本函所作的承诺及保证义务;对于违反

本函承诺及保证义务的,本公司承诺采取

一切必要且有效的措施及时纠正消除由

此造成光一科技的不利影响,并对造成光

一科技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

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重组后的光一科

技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将减少并尽可能避

免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按照

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光一科技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

24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

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光

一科技进行交易,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

法转移光一科技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光一科技及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2)本公司及本公

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

避免向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拆

借、占用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资

金或采取由光一科技及其控股和参股公

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光一科技

资金。(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光一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权利;在光一科技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

决的义务。(4)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光一科技

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

义务。(5)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光一

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司损失或利用关

联交易侵占光一科技或其控股和参股公

司利益的,本公司依法承担光一科技或其

控股和参股公司的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先生就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北索瑞电气有

限公司 84.82%股权事项承诺: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按照《公司法》、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

2014 年 08

有限责任公司、龙 司的要求,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8 日

昌明 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

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和完整,同时确

保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

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使上市公司具有完全

和完整的独立经营能力。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 2012 年 08 2015 年 10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 严格履行

有限责任公司 月 20 日 月 09 日

资时所作承诺 股份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

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龙昌明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2012 年 08 2015 年 10 严格履行

25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月 20 日 月 09 日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前述锁定期满后,龙昌明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

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所持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因公司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2012 年 08 2015 年 10

熊珂 严格履行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月 20 日 月 09 日

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1、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实际控制人

龙昌明及关联人熊珂分别出具《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声明、承诺及保证函》,承诺

对于公司目前从事的业务以及未来从事

的业务,光一投资/龙昌明/熊珂自身不

会,也不会通过投资、合资、合作、联营、

委托经营、承包、租赁经营等任何方式从

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2、公司控股

股东光一投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及关联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 人熊珂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减少关联交

2011 年 06

有限责任公司、龙 易的承诺函》,承诺光一投资、龙昌明、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23 日

昌明、熊珂 熊珂及其所有参股、控股公司或者企业,

今后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在

今后的经营活动中确有必要与公司之间

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应

当是对公司有益的,且必须按正常的商业

条件进行。有关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

程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公司在任何一项

交易中给予光一投资及本人优于给予任

何其他独立第三方的条件。

光一投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及关联人熊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 珂分别出具《关于不占用资金的承诺函》,

2011 年 05

有限责任公司、龙 承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30 日

昌明、熊珂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地位,直接或

间接地占用公司资金。

龙昌明 1、关于社会保障缴纳的承诺:实际控制 2011 年 11 长期 严格履行

26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人龙昌明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未来 月 15 日

社保管理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要求

公司补缴其于股票发行上市前应缴未缴

的员工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的,则公司补

缴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由光一投资及龙昌

明共同全额补偿给公司;如果公司因此遭

受行政处罚、民事索赔的,有关罚金及赔

偿金也由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共同全额补

偿给公司。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对公司所负

前述义务和责任为共同不可区分的连带

责任。2、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对光一有限

无形资产出资出具《承诺函》,承诺该项

无形资产是其本人在光一电子工作期间

主持开发的,本人拥有该项资产的所有

权,不存在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纠纷

或者潜在纠纷。如因该项专有技术引起任

何纠纷,本人愿意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责

任。

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出具《承诺函》,

承诺如果未来社保管理机关、住房公积金

管理机关要求公司补缴其于股票发行上

市前应缴未缴的员工社保金、住房公积金

的,则公司补缴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由光

江苏光一投资管理 2011 年 11

一投资及龙昌明共同全额补偿给公司;如 长期 严格履行

有限责任公司 月 15 日

果公司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民事索赔的,

有关罚金及赔偿金也由光一投资及龙昌

明共同全额补偿给公司。光一投资及龙昌

明对公司所负前述义务和责任为共同不

可区分的连带责任。

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对光一电子股东权益

出具《承诺函》,承诺光一电子股东权益

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因光 2011 年 12

龙昌明 长期 严格履行

一电子股东权益归属产生权属争议或纠 月 28 日

纷的,由此造成的法律、经济后果均由其

本人承担。

实际控制人龙昌明对于 2009 年 3 月光一

有限股东将其持有的光一有限的股权全

部转让给光一投资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未来有关 2012 年 01

龙昌明 长期 严格履行

税收征管机关就本次股权转让依据有关 月 17 日

税法、规范性文件规定重新核定计税依据

而要求转让方补缴个人所得税的,则由其

本人全额补缴。如果需要加计滞纳金或罚

27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款的,均由其本人承担和缴纳。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429.12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8.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192.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止报告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末投资 本报告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期末累计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进度(3) 期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金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

总额 金额(2) =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

2016 年 03 月 31

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 否 15,300 15,300 328.99 6,524.11 42.64% 0 0 否 否

项目

2016 年 03 月 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100 5,100 0 3,122.23 61.22% 0 0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400 20,400 328.99 9,646.34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南京宇能股权 是 0 0 -728.22 否 是

收购索瑞电气股权 否 7,296.25 100.00% 2,077.63 4,388.54 是 否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8,25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5,546.25 -- -- 2,077.63 3,660.32 -- --

合计 -- 20,400 20,400 328.99 25,192.59 -- -- 2,077.63 3,660.32 -- --

1、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由于公司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详见公司 2013 年

1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码(2013)0111- 003 号),与之相关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规划许可审批、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批及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等环节都相应调整并重新办理,需时较长。另外,公司所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在城市于 2013 年承办亚青会,2014 年承办青奥会,服从政府部门在此期间对基建项目的管理要求也对项目的基建工

(分具体项目) 期有一定影响,公司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在《2013 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3 年 9 月 30 日调整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由于亚青会的召开及青奥会前期的市政工作,募投项目 2013 年下半年的基建进度受到的影响比预期要大,此外

28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为响应党的十八大关于绿色、科技、节能、减排的号召,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未来运行及管理的科学性和便利性,以及

灵活利用生产设备,充分发挥生产效率的需要,公司对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在厂房内部结构

和布局上重新进行规划设计。为避免完工后二次改造产生额外成本,公司决定在厂房建设阶段即进行方案设计和实施,

将其建设成节能减排、绿色科技厂房。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4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4 年报披露日,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

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厂房已建设完毕,按照柔性产能确定的生产设备合同已陆续签署。由于该项目厂房与公司

综合楼在同一地块一起投入建设,综合楼建设体量比厂房大,故在建设进度上慢于厂房,在规划供电、排水、交通、

后勤保障等方面综合楼与厂房需要同步考虑,从经济效益角度考虑,厂房与综合楼同时启用经济效益最优,运行成本

较低,综合楼预计 2016 年年初交付使用,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同受上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延期因素影响,公司在《2013

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3 年 9 月 30 日调整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所在城市 2014 年将承办青奥会,为服从政府部门对城市重要干道基建项目的管理,致使项目的基建完工时

间有所推迟。研发中心项目所在综合楼目前已完成主体封顶,尚有内外墙体砌筑、外立面幕墙装饰施工、设备采购安

装调试、水电气等各专业管线布置、内部装修、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等工作须进行,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将“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4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综合楼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消防工程基本结束,外墙玻璃、石材幕墙全部完成,

尚待进行室内装修、空调设备安装、室外管网、道路及景观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考虑到上述工程工作量,公司拟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5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此期间公司研发

部门在现有办公场地正常开展技术研发工作,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延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研发工作的开展。

为降低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所持有的南京宇能 55%的股

变化的情况说明 权、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整体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上述股权投资款项 2,250 万元公司已收回并存放于超募

资金专用账户,南京宇能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适用

2012 年 9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35,429.1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5,029.12 万元。

1、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

1030-010),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2、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

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115 -051),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2,250 万元和自有资金

1,967 万元合计 4,217 万元以增资及受让股权的方式获得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 55%的股权,其中超募资金部分已划

转完成。为降低公司对外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宇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能仪表有限公司 55%的股权、全部债权及相应权利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其中使用的超募资金 2,250 万元公

司已收回并存放于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3、2013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1203-054),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

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4、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股权部分现金对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4)0820-061),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任昌兆等 33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湖北索瑞

电气有限公司 84.82%股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6,779.12 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利息 517.13 万元合计 7,296.25 万元用

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99 号核准。上述款项公司

已划转完成。

29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1),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2,2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

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上述款项公司已划转完成。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013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1- 003),

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以西,福特

研发中心以南地块变更为相邻地块,该两宗土地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号:(2012)1030-009),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89.8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海众华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众会字(2012)3221 号鉴证报告,对该项情况进行了审验。该项置换工作已划转

完成。

适用

1、201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

1030-01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4 月 18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

0418-018)。

2、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3)

0422-021),公司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

1009-043)。

3、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1015-046),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4 月 4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

0404-013)。

4、2014 年 4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

0410-019),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

1008-075)。

5、201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

1010-077),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披露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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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2015 年 4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5),公司继续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项工作已

划转完成。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月牙

用途及去向 湖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8月11日,公司以南京光露电子有限公司、李桂华、胡国祥为被告,以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

为第三人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2月18日,南京光露电子有限公司以光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为被告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两起诉讼已分别在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4年度报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上述报告。

现经各方调解协商,南京光露电子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撤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准许原告

撤诉的民事裁定书(2015)宁商初字第2号;公司于2015年10月撤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关于准

许原告撤诉的民事裁定书(2014)宁商初字第219-4号。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光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6])》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关

于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公司以详细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

知,并设有投资者热线电话,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

31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

展的社会责任,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龙昌明先生计划自2015

年7月6日起五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

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龙昌明先生通过本人账户直接增持公司股份71,800股,通过“南华期货光一科技攀

登1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1,149,946股,合计增持1,221,7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5-041、

2015-048、2015-050、2015-059。

32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3,069,413.47 376,665,386.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534,730.79 8,450,720.00

应收账款 726,947,301.51 603,335,604.49

预付款项 13,951,792.88 4,715,210.3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856,425.27 579,682.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4,864,990.85 100,657,233.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6,186,718.63 84,813,968.8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210,450.28 21,865,619.26

流动资产合计 1,168,621,823.68 1,201,083,424.8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33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0,000.00 7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1,732,310.15

投资性房地产 10,485,684.96 11,069,385.27

固定资产 143,890,190.86 138,314,060.18

在建工程 205,028,961.94 160,258,437.1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2,739,811.63 136,774,938.04

开发支出

商誉 355,745,327.33 323,305,967.10

长期待摊费用 513,541.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51,278.25 5,579,880.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730,935.63 10,123,503.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2,404,500.75 786,639,713.68

资产总计 2,061,026,324.43 1,987,723,138.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0,500,000.00 108,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6,196,276.90 34,749,821.02

应付账款 269,216,964.96 224,596,179.23

预收款项 10,347,431.81 5,761,844.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649,222.77 10,264,707.18

34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交税费 10,198,684.37 17,410,458.7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5,277,031.00 15,525,288.00

其他应付款 24,273,059.57 113,082,287.5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20,658,671.38 529,390,586.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4,858,342.47 30,515,796.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0,000,000.00 20,000,000.00

递延收益 20,600,000.00 20,67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756,899.74 7,451,945.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4,45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2,215,242.21 83,092,741.14

负债合计 662,873,913.59 612,483,327.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1,221,848.00 161,221,8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26,851,785.61 926,883,002.46

35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423,426.70 20,423,426.7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03,932,892.62 187,625,505.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2,429,952.93 1,296,153,782.51

少数股东权益 85,722,457.91 79,086,028.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98,152,410.84 1,375,239,810.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61,026,324.43 1,987,723,138.56

法定代表人:龙昌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振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振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4,719,593.36 243,660,196.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205,000.00 500,000.00

应收账款 220,330,971.64 274,362,572.87

预付款项 9,083,936.73 4,291,636.13

应收利息 856,425.27 579,682.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81,288,741.88 91,077,681.58

存货 55,723,669.75 34,022,075.9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08,208,338.63 648,493,845.77

非流动资产:

36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0,000.00 7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30,942,286.31 768,109,976.16

投资性房地产 6,548,598.07 6,923,995.36

固定资产 12,601,399.74 13,440,896.94

在建工程 183,090,582.44 142,794,313.0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476,182.77 25,942,489.5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13,541.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74,233.28 2,559,058.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9,457.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1,582,739.79 960,984,271.41

资产总计 1,569,791,078.42 1,609,478,117.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0,500,000.00 63,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196,276.90 34,749,821.02

应付账款 31,463,377.49 52,561,375.21

预收款项 5,407,703.50 2,604,098.54

应付职工薪酬 2,064,113.10 5,736,426.38

应交税费 1,320,720.74 10,612,112.5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8,705,872.06 136,329,841.8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37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5,658,063.79 305,593,675.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4,858,342.47 30,515,796.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0,000,000.00 20,000,000.00

递延收益 20,600,000.00 20,675,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5,458,342.47 71,190,796.00

负债合计 361,116,406.26 376,784,471.5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1,221,848.00 161,221,84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19,207,813.92 919,239,030.7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423,426.70 20,423,426.70

未分配利润 107,821,583.54 131,809,340.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08,674,672.16 1,232,693,645.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69,791,078.42 1,609,478,117.18

38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99,645,383.44 56,664,626.91

其中:营业收入 199,645,383.44 56,664,626.9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76,305,216.53 58,810,028.02

其中:营业成本 141,593,351.64 39,878,715.7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7,418.82 530,646.43

销售费用 7,185,782.81 3,517,764.03

管理费用 22,548,911.61 13,927,254.82

财务费用 1,182,836.62 396,103.92

资产减值损失 3,086,915.02 559,543.1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98,382.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98,382.3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841,784.56 -2,145,401.11

加:营业外收入 553,752.75 1,734,921.6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00,327.50 50,687.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27.50 185.6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2,895,209.81 -461,166.94

减:所得税费用 3,825,710.04 115,593.93

39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069,499.77 -576,760.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820,830.83 1,868,532.97

少数股东损益 3,248,668.94 -2,445,293.8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9,069,499.77 -576,760.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820,830.83 1,868,532.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248,668.94 -2,445,293.8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81 0.014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81 0.0144

法定代表人:龙昌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振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振娟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7,053,075.24 53,844,112.35

减:营业成本 29,658,237.77 42,402,937.48

营业税金及附加 -48,760.88 396,907.58

40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 2,142,139.17 2,550,839.70

管理费用 9,062,225.02 8,518,167.20

财务费用 1,227,433.29 -620,840.71

资产减值损失 -655,207.93 106,368.8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98,382.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98,382.3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831,373.55 489,732.22

加:营业外收入 75,388.71 25,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500,327.50 50,185.6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27.50 185.6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256,312.34 464,546.62

减:所得税费用 98,281.19 -205,178.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54,593.53 669,725.5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354,593.53 669,725.5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41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64,170,574.78 236,018,819.52

其中:营业收入 464,170,574.78 236,018,819.5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26,142,614.88 214,355,405.64

其中:营业成本 329,874,639.98 155,514,582.1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78,989.38 1,328,119.58

销售费用 22,193,194.04 11,870,633.67

管理费用 61,643,892.24 43,154,050.82

财务费用 5,381,312.20 523,078.42

资产减值损失 5,370,587.04 1,964,941.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81,979.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81,979.8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045,980.05 21,663,413.88

加:营业外收入 1,593,859.87 8,794,786.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7,000.00 3,080.34

减:营业外支出 971,846.54 70,065.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32,133.79 19,550.1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7,667,993.38 30,388,134.59

减:所得税费用 8,275,302.71 4,902,876.47

42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392,690.67 25,485,258.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756,261.19 30,424,513.86

少数股东损益 6,636,429.48 -4,939,255.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9,392,690.67 25,485,258.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2,756,261.19 30,424,513.8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636,429.48 -4,939,255.7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411 0.234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411 0.2340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4,387,228.20 226,601,243.25

减:营业成本 73,744,955.25 171,873,227.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637,257.30 711,688.92

销售费用 8,848,867.53 9,042,631.30

43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 27,915,489.77 27,837,687.73

财务费用 3,172,692.84 -2,470,727.66

资产减值损失 -3,898,835.60 1,339,438.3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81,979.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81,979.8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015,178.74 18,267,296.92

加:营业外收入 611,974.50 5,256,603.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080.34

减:营业外支出 550,853.13 69,550.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140.38 19,550.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954,057.37 23,454,350.28

减:所得税费用 584,825.35 2,476,753.3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538,882.72 20,977,596.9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538,882.72 20,977,596.9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44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6,517,936.77 210,407,788.8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18,905.61 3,766,502.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073,086.11 80,227,376.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4,909,928.49 294,401,668.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7,749,899.05 194,272,116.8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019,256.78 39,772,481.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859,340.02 19,383,017.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695,033.88 69,094,545.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6,323,529.73 322,522,161.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13,601.24 -28,120,493.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52,8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5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20,000.00 9,614.35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1,25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70,000.00 7,078,464.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62,235,029.41 82,946,574.22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714,29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26,468,554.02 -72,979.9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3,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417,873.43 83,466,594.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147,873.43 -76,388,129.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96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2,96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3,842,546.47 86,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3,220.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842,546.47 89,383,220.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7,000,000.00 58,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955,691.96 18,518,388.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17,373.85 186,528.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873,065.81 77,204,917.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969,480.66 12,178,302.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591,994.01 -92,330,320.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4,576,465.03 335,837,008.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1,984,471.02 243,506,688.14

46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2,506,885.43 174,536,511.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702,902.60 125,658,295.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1,209,788.03 300,194,806.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8,101,160.70 186,588,961.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047,933.54 23,262,580.1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480,160.38 10,476,986.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7,019,171.94 109,836,860.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8,648,426.56 330,165,38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38,638.53 -29,970,581.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52,8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9,530.00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1,25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50,000.00 7,078,38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41,928,567.03 80,929,156.72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814,29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31,723,750.00 11,44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3,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6,466,607.03 92,962,156.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216,607.03 -85,883,776.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3,842,546.47 52,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3,220.15

47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3,842,546.47 52,423,220.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000,000.00 1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531,561.96 15,825,490.1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17,373.85 186,528.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448,935.81 26,012,018.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393,610.66 26,411,201.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261,634.90 -89,443,156.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6,963,337.47 323,687,449.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701,702.57 234,244,293.10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龙昌明

2015 年 10 月 23 日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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