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15-056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星期四)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3 名监事均进行表决。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实际
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票,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100%;反对票,0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0%;弃权票,0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0%。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9 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及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夏志强因为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夏志强尚未
解除锁定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于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赞成票,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100%;反对票,0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0%;弃权票,0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 0%。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全文刊登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