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新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0-21 18: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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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向北京无双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无双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双科技 100%股

权,拟向北京中金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云网”)全体股东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金云网 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方

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本次交易对方之一香港超昂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天津红

杉资本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关联方,香港超昂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

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

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论证,现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韩旭、税军、王淑芳

201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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