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5-094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杭州妙联
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妙联”)3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杭州初
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创投”),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50万元。本
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杭州妙联5%的股权。
初灵创投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金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初灵创投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
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洪爱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
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一幢(北)三楼A3088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洪爱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洪爱金 4950 99%
2 洪荣顺 50 1%
初灵创投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洪爱金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初灵创投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905.69万元,净资产为2,688.90万元;
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 实现净利润-111.1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妙联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 1 号 5 幢一层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永飞
注册号:330108000149489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9日
营业期限:2014年04月09日至2034年04月08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联网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
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家居用品、手机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75 35% 货币
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3 62.6% 货币
袁云鹏 12 2.4% 货币
合计 500 100%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5 5% 货币
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63 92.6% 货币
袁云鹏 12 2.4% 货币
合计 500 100% ——
3、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8月31日,资产总额为272.66万元,净资产为264.11万元;2015
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26.18万元, 实现净利润-159.40万元。
4、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公司与初灵创投协商约定:杭州妙联3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公司实际出资的
累计实收资本,即人民币150万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为增强杭州妙联的经营活力和独立运营,缓解出让方财务压力,降低出让
方经营风险,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出让方将持有的杭州妙联 30%的股权转让给
初灵创投,并达成如下协议:
1、出让方将拥有的杭州妙联 3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2、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 2015 年 8 月 31 日。
3、本次股权转让按实际出资的累计实收资本转让,转让的价款为 150 万元,
转让价款的交割方式为货币,于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股权转让后,出让方不再享有已出让股权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
义务;受让方依照本协议享受股东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股东的义务。
5、本协议经双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签署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物联网智能家居目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杭州妙联是公司布局物联网智能家
居的战略步骤,但该公司经过一年多来的运作,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且考虑到该
业务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且短期内无法盈利,公司通过本次股权转让,可在一定程
度上缓解财务压力,降低经营风险。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
增强杭州妙联的经营活力和独立运营,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 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初灵创投没有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
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做出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规定,本
次转让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此次交易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涉
及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杭州妙联股权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