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
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5年10月21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仪股份”或“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拟向重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新增申请2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
信,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一)日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川仪股份201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和2015
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发布的《川仪股份关于2015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号)。
2015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在重庆银行的综合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向重庆银行新增
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最终以重庆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
额度为准),并同意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
体担保时间以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
邓勇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
本次与关联方重庆银行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属于
公司正常日常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
响,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是依据子公司经营
需要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充分、合理的,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本项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
合法、规范,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进出口公司在重庆银行的综
合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此次与
重庆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该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发生
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
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内容
单位:万元
2015 年原 2015 年调整后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综合授信总额
(包括贷款、保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000 49,000
函、信用证、票
据等授信)
本次调整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为民
注册资本:270,522.750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号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
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邓勇先生同时兼任重庆银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重庆银行发生的各项关联交
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
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
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
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
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
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
赖。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 123 号附 1 号
法定代表人:费文
注册资本:13850 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
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钢材、普通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有色金属、仪器仪
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进出口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69,064.04
万元,负债总额 22,957.10 万元,净资产为 46,123.93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 33.24%,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98,339.23 万元,净利润 1,734.32 万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进出口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72,290.48
万元,负债总额 25,235.92 万元,净资产为 47054.57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 34.91%,201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5,528.89 万元,净利润 1,077.86
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
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授权范围内,可以签署为进出口公司提
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公
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期限为一年。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截至2015年10月2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担保累计金额71,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41.50%,其
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71,500万元,未有逾期担保。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是根据进出口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
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九、保荐机构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川仪股份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乃为满足进出口公司日
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上述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川仪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川仪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川仪股份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提供对
外担保,对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进出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进出口公司在重庆银行的综合授信计划及公
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进出口公司在重庆银行的综合授信计划及公
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