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7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发布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5-064),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2 日
开市起停牌;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办理期间相关事项的议案》,明
确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5 年 9 月 29 日、2015 年 10 月 13 日分别在指
定媒体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代码:2015-068、
2015 - 071 ), 以 上 公 告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各有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
作,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沟通、协商、确认,公
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 2015 年 10 月 22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并复牌。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最晚在 2015 年 12 月 22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
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