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4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
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华东电子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函[2015]
39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不准确。一是公司2014年年报93页披露,对3年以
上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照5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经查,公
司实际上按照100%比例对5年以上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年
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比例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
司2014年年报97页披露,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寿命为60年,经查,
公司4块土地实际摊销年限分别为29年、31年10个月、38年及50年,
年报中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2014年年报126页、129页将账龄超
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简单概括
为“尚未支付”,没有详细披露未偿还或未结转原因,信息披露不完整。
你公司2014年年报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未
偿还或未结转原因没有按照要求披露,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
第二十条(五)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江苏证监局要求:
1.公司应对以上问题进行切实整改,尽快更正相关信息,并披露
本次监管关注函内容及公司整改情况。
2.公司应按照相关监管法规,认真落实以上监管要求,并于2015
年11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江苏证监局关注函提出的问题,快速组织相
关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按关注函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实施整改。公司按照定期报告编制责任分工的相关内控制度,对相关
部门和人员按照相关指引,进行了全面培训和责任考核,进一步提高
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定期报告编制质量。加强定期报告编制、审核、
复核、批准程序,细致把关每一个细节,防止发生类似情形。公司对
发现问题进行了更正披露,详见公司2015-045《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要求严格遵守公司定
期报告编制审批流程,所有高管、证券、财务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提升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杜
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