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5-07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拟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金额
及发行股份数量,公司拟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85,654,596 股。在不超过前述股份数的范围内,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终发行数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78,690,807 股。在不超过前述股份数的范围内,
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
发行数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61,500 万元人民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56,500 万元用于收购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和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各 88%股权,5,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及标的公司业务
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投资时机对部分项目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56,500 万元人民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收购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和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各 88%股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投资时机对部分项目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的部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通集团”)、李可珍、李朝波、陈蓉章、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正式成立)。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大通集团认购数量不
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45%(含 45%);李可珍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
份总数的 15%;李朝波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 13%;陈蓉章认购数量
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 15%;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
各发行对象认购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由大通集团
认购。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通集团”)、李可珍、李朝波、陈蓉章、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大通集团认购不低于
38,544,569 股;李可珍认购 6,162,952 股;李朝波认购 11,135,097 股;陈蓉章认
购 12,848,189 股;大通燃气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各发行对
象认购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由大通集团认购。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股
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
发行起止日、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等具体事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
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