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15-069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10 月 9 日以
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
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
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的内容和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
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19 日
附件
王戈先生简历:
王戈,男,1977 年 10 月出生,南开大学 EMBA。王戈先生自 1999 年至今一
直在本公司任职,曾先后担任生产部门主管、工艺部门主管、计划部门主管、商
务部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王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