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仕达:公司章程修正案

来源:深交所 2015-10-19 08: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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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0 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00 万元。

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原为: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5%,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 24000 万股。

修改为: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25%,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 24000 万股。根据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公司总股本由 24000 万

股增加至 312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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