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0-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股份”、“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腾信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844 号)文核准,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公开发行 1,6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400 万股。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323 号)批准,公司发行 1,600 万股社

会公众股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起上市交易。

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6,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2.10 元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股本 6,400 万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为 12,800 万股。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2,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0 股,

共计转增股本 25,6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38,400 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38,400 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

数量 223,487,298 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58.2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

公司股东张北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林彤做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内如本人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公司的股

份;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本

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公司的股份。

2、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所有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上市公司

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经核查:在承诺期内,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

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43,9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168%;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 212,550 股,占总股本的 0.055%。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条件 本次申请解 本次实际可上 是否 备注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高管

1 林彤 575,100 575,100 143,700 是

2 张北 47,850 47,850 47,850 否

3 尹菡 21,000 21,000 21,000 否 司法*

合计 643,950 643,950 212,550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人。其中尹菡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张北前

妻,因二人终止婚姻关系,张北所持股份中 21,000 股被进行司法执行,变更至尹菡名下。

根据本公司 IPO 时发起人股东作出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2

12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票

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起上市流通,截至目前已满足相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2)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

守相关承诺与规定,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保荐机构对腾信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吴宏兴

王黎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腾信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