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9月30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5-09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0月22日15∶00至2015年10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0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
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电力子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2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
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
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0月22日下午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资料(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需要同时送到或传真至公司,并在开会
现场交回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0月22日15∶00至2015年10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6
(2)投票简称:旷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
(4)在投票当日,“旷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
代表议案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
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
权。
表决意见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数量 1股 2股 3股
④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
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15:00至2015年10月23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
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
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
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
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8666172/8866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83991182
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④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旷达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⑤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
“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⑥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⑦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投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
对议案1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 1 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 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
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及电力子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
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
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5年10月2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10月22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传真号码:
0519-86549358)。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