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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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5-029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一次会议以书面

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10 月 13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在广州市

环市东路 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 30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郑暑平先生主持,形成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广州市创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以股权加债权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价格向广州市创

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基公司” 或“项目公司”)进行投资,

其中股权投资金额共 38,000 万元,投资年回报率不低于 12%,合作方以其持有

的广州创基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债权投资金额 72,000 万元,即公司将为广

州创基提供借款人民币 72,000 万元,年利率 12%,广州创基公司以土地及在建

工程对此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投资后,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57.33%的股权。公司

将与合作方共同合作开发广州创基公司所持有的“创基丽江国际项目”。合作期

为三年,期满后,公司有权单方选择终止合作或者继续合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交易事项;授权董事会在该交易框架下谈判确

定交易具体细节,并签署相关文件和办理相应手续,并同意董事会将前述授权事

项转授权于公司经营班子。

此议案需要提请股东大会。

1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

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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