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15-06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0日以电话、当面及其他方式送达至全体监
事,于2015年10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
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竹茂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已获
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李明辉先生、张涛先生、
王祎先生等共16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刘立先生、李泽文先生、张文亮先生
共3人,合计1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228.78万份股票
期权,根据《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
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郑楠芳女士、张宇庆先生及夏玄先生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38.1万份期权放弃行权。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
获授但未行权的合计266.8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监事会对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认为:本次公司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李明辉先生、张涛先生等共16人,预留授予
原激励对象刘立先生、李泽文先生、张文亮先生共3人,合计19人因个人原因已
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郑楠芳
女士、张宇庆先生及夏玄先生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38.1万份期权放弃行权。公
司对上述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
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
期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披
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及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版)》、《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等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上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的核
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同意
向在第二个行权期考核通过的59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
权,本期可行权数量为103.86万份,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54元,
采用集中行权方式,行权期限自2014年12月24日起至2015年12月23日止。
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行权的59位激励对
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具体内
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