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宝诚股份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5-035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修订稿)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发行对
象和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投向等事宜,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 为确保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再次进行如下调
整:
一、修订《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原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1,071.1122 万股,发行对象的
认购情况如下:
本次认购股数(股) 本次认购金额(万元) 本次认购比例
周镇科 55,848,280 111,975.80 50.4450%
许锦光 22,443,890 45,000.00 20.2725%
陈乐强 12,468,828 25,000.00 11.2625%
黄永建 9,975,062 20,000.00 9.0100%
陈少达 9,975,062 20,000.00 9.0100%
合计 110,711,122 221,975.80 1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的变化或根据发行核
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各自
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修订后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6,741,047 股,发行对象的认
购情况如下:
本次认购股数(股) 本次认购金额(元) 本次认购比例
周镇科 55,848,280 1,119,758,014.00 72.77%
许锦光 8,547,041 171,368,172.05 11.14%
陈乐强 4,748,356 95,204,537.80 6.19%
黄永建 3,798,685 76,163,634.25 4.95%
陈少达 3,798,685 76,163,634.25 4.95%
合计 76,741,047 1,538,657,992.35 1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的变化或根据发行核
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各发行对象认购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各自
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二、修订《募集资金投向》
原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1,975.80 万元(含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收购深圳淘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81,250.00
2 收购北京中联传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 60,475.80
3 偿还债务 12,14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68,110.00
合计 221,975.8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
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
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臵换。
修订后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53,865.80 万元(含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收购深圳淘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81,250.00
2 收购北京中联传动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 60,475.80
3 偿还债务 12,140.00
合计 153,865.8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
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
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臵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
用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保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公司审
议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投向
等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