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5-109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 8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6,755,7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3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6,755,7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3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97,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
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资认购深圳市益康泰来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股东郑桂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阳和投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6,709,074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数:0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数:51,000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6,755,724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数:0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数:97,650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6,755,724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数:0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
数:97,650 股,反对票数:0 股,弃权票数:0 股。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罗刚、 邓飞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
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