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5〕062 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胜
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
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发布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公
告编号:〔2015〕063 号)刊登在 2015 年 10 月 1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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