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2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
的时间内进行委托理财,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将部分自
有资金委托银行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1、委托方式
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对该部分资金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在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委托理
财,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
3、委托理财协议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授权的其他人负责资金理财业务的审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具体
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
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拟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除公司可能在该银行开户外,交易
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其它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利用公司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该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按
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
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
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要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
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
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将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自有资金用
于委托理财业务。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年度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14.95
亿元。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利用公司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