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来源:深交所 2015-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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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ZHONGHENG ELECTRIC Co., Ltd)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一五年十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它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

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

的批准或核准。

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在内的不

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

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朱国锭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朱国锭所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投资者所认购的本次

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6.25 元/

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

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若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朱国锭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购报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

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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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1,538,461 股(含 61,538,461 股),其中公司实

际控制人朱国锭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 10%(含 10%),最终发行数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建设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共

享。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 年)

股东回报规划》,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

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详见本预

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8、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出现

一定幅度的增长,而募投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释放,因此,公

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9、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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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目 录

公司声明........................................................................................................................................... 2

重要提示........................................................................................................................................... 3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7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9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 10

五、募集资金用途 ................................................................................................................. 12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2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 13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3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14

一、朱国锭基本情况 ............................................................................................................. 14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 1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8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8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背景 ..................................................................................................... 18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 25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3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

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 3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36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

化情况..................................................................................................................................... 3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7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37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37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 41

一、利润分配政策 ................................................................................................................. 41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 44

三、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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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恒电气、公

指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中恒投资 指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本预案 指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中恒电气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股票的行为

股票

把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运用在城市的各行各业中的基于

智慧城市 指

知识社会创新的城市信息化高级形态

运用先进电力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联合各类配电网装置

能源互联网 指 构成的能源节点,实现能量和信息流动的新型高效智慧

电网结构

一种新兴的共享基础架构的方法,可以将巨大的系统池

云计算 指

连接在一起以提供各种IT服务

《公司章程》 指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恒电气与朱国锭就其认购中恒电气非公开发行股份事

认购协议 指

宜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

定价基准日 指

16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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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ZHONGHENG ELECTRIC Co., Ltd.

注册资本:523,242,380 元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注册地址:杭州市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东信大道 69 号

股票简称:中恒电气

股票代码:002364

经营范围:高频开关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逆变器,光纤通信设备,

电力自动化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生产、销售、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数据中心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含动

力及环境控制设备)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机房环境

控制设备、节能产品、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的设计、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管理

和服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政策背景

目前,我国正积极推进电力体制的深化改革。2015 年 3 月 21 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新电改方案的出台意

味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大幕的拉开。电力市场体系的深化改革,将激发电网企

业降本增效,增加工业和商业电力用户自主选择权和议价能力,带动电力信息化

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有望撬动国内万亿元规模的能源互联网市场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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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4 年 5 月 1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

动方案》,进一步要求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推广电能服务,继

续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2014-2015 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先后印

发《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完善电

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国家电力

需求侧管理平台,并鼓励试点城市做好用电在线监测、用能管理和节能改造服务,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节能减排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政策的出

台,将促使企业加强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损耗,通过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等途

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和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能源互联网作为一个

全新的“互联网+”概念,正逐步成为下一个颠覆能源行业的新贵,为能源行业

带来新的运作模式和发展机遇。能源互联网是一种在现有配电网基础上通过先进

的电力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了大量常规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

和分布式储能装置,能够实现能量和信息流动的新型高效智慧电网结构。从技术

层面来看,能源互联网将互联网技术与常规电网、可再生能源相结合,在能源采

集、配送和利用上从传统的集中式变为智能化的分散式,从而将全国的电网变成

能源共享网络。从商业模式来看,在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

术推动下,能源行业的产业链将不再局限于能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的商业模

式不断涌现,包括基于能源的增值服务,如用能监控、用能咨询、能效产品销售、

工商业节能方案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2、公司战略背景

近年来,中恒电气在不断升级和加强电力信息化业务和电力电子产品制造业

务的基础上,把握智慧城市和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坚持技术驱动,利用公司

在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领域多年来的技术积累作为支撑,结合公司在云计算、

大数据、移动应用、微电网、新能源、节能服务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整合公

司现有资源,大力实施以发展能源互联网业务为核心的公司战略。

未来,公司将逐步将产业布局的重点从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产品制造拓展

至能源互联网云平台的开发与应用,通过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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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管理技术,将大量由分布式能量采集和储存装置构成的新型智能电力网络节点互

联起来,实现线上能量和信息双向流动、对等交换与共享的网络,线下为工业企

业或小区用户提供用能监测、用能调度、用能节能咨询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努力

实现从电力设备和软件提供商向能源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为抓住现阶段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以满足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

设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加速实现公司从设备和软件提供商向能源互联网综合解

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还有利于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

和研发实力,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从而在行业快速转型发展过程中抢得先机,并为公司未来参

与行业整合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在内的不超

过 10 名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朱国锭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7.92%的股份,并

通过持有中恒投资 70%的股权控制公司 38.3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

朱国锭外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公司尚不能确认与朱国锭之外的其他发行

对象的关系。除朱国锭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

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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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股。

(二)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在内的不超

过 10 名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

自有资金认购。

除朱国锭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股票

数量不超过 61,538,461 股(含 61,538,461 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认购

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 10%(含 10%),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则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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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6.25 元/

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

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若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朱国锭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购报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

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六)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朱国锭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投资者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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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还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

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68,861 68,861

2 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 6,091 6,091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048 25,048

合计 100,000 1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对象之一朱国锭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7.92%的股份,并通过持有中恒投资 70%的股权控制公司 38.30%的股份,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因此朱国锭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放弃相

关议案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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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朱国锭

70%

中恒投资

7.92% 38.30%

中恒电气(002364)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2,324.24 万股,中恒投资持有公司 20,038.97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8.30%,为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朱国锭通过持有中恒投资 70%的股权控制公司 38.30%的股份,同时直接持有公

司 7.92%的股份,朱国锭合计控制公司 46.22%的股份。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 6,153.85 万股和朱国锭认购数量下限发行总

量的 10%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恒投资持股比例为 34.27%,仍为公

司控股股东;朱国锭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615.38 万股股票,

朱国锭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 42.41%,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

次发行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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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

议摘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在内的不超

过 10 名特定对象。除朱国锭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基本情况及其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摘要如下:

一、朱国锭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朱国锭,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住

所为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信大道**号。2010-2011 年任中恒电气董事长、总

经理,2012 年 1 月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现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对外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朱国锭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中恒投资 1,500.00 股权投资 70.00%

电力信息化和电 朱国锭合计控制中恒电

中恒电气 52,324.24

力电子产品制造 气46.22%的股份

北京中恒银瑞投资管理

950.00 投资管理 10.53%

中心(有限合伙)

(三)最近五年诉讼及受到处罚的情况说明

朱国锭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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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朱国锭与公司之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本次向朱国锭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与朱国锭不会因本次发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因本次

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五)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朱国锭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2015 年 4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以下简称“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朱国锭作为前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

象,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并向公司支付了认购保证金 436.74 万元。截至

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已与朱国锭签署了前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

议,约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事宜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偿还朱国锭支付的认购保证金本金及相应孳息。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 24 个月内朱国锭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

他重大交易情况。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201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与朱国锭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中恒电气

乙方(认购方):朱国锭

(二)认购价格

发行人和认购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根据前述规

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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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6.25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原

则确定。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认购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购报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

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认购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1,538,461 股(含 61,538,461 股),最终发

行数量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认购方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 10%(含 10%),具体认购数量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竞价情况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

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

认购方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认购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

发行人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

锁定事宜。

(五)股款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认购协议的约定,认购方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

收到认股款缴纳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

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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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在认购方支付股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将认购方认购的股票在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认购方成为认购协议约定之种类和数

额的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认购协议经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认购方签署后成

立,并于下列条件均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和认购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3、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七)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认购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

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违约金仍然不足弥补对方损失的,

违约方应当进一步负责赔偿直至弥补对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认购协议生效后,若认购方延迟支付认购款,自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共同向认购方出具的缴款通知书规定的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延迟一日,

认购方应向发行人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认购方还应当负责

赔偿其延迟支付行为给发行人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继续履行其在认购协

议项下的付款义务。

认购协议生效后,若发行人延迟办理股份登记,自认购协议约定的股份登记

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延迟一日,发行人应向认购方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同时发行人还应当负责赔偿其延迟登记行为给认购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

济损失,并继续履行其在认购协议项下的股份登记义务。

认购协议生效后,如认购方未按照认购协议之约定足额认购股份,认购方应

当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认购方未认购股份的总价款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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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68,861 68,861

2 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 6,091 6,091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048 25,048

合计 100,000 1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背景

(一)国家政策背景

1、电力体制改革

(1)随着新电改方案出台,新的电力市场体系逐步形成

我国正积极推进电力体制的深化改革。2015 年 3 月 21 日,中共中央、国务

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新电改方案的出台意味着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大幕的拉开。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以“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为总体框架构建新

电力市场体系,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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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

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

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

应。

(2)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电网垄断格局有望打破

新电改方案的逐步实施有望打破电网长期垄断造成的诸多问题。在新的制度

安排下,从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以及向民资开放配售电业务开始,实

现电力交易市场化,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

的价格机制,从而为直购电大规模推广扫清障碍,电厂和终端用电大户按规定缴

纳过网费即可享受电网的输配电服务。电网失去垄断地位后,电厂和终端用户之

间的隔阂将被打破,电价重新作为调节供求关系的工具,可以真正发挥信号作用,

引领终端用户采取分时错时用电等措施,充分释放自身节能需求。

因此,电力市场体系的深化改革,将激发电网企业降本增效,增加工业和商

业电力用户自主选择权和议价能力,带动电力信息化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有望

撬动国内万亿元规模的能源互联网市场大发展。

(3)电力体制改革助推能源互联网的发展

能源互联网作为一个全新的“互联网+”概念,正逐步成为下一个颠覆能源

行业的新贵,为能源行业带来新的运作模式和发展机遇。

能源互联网是一种在现有配电网基础上通过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和信息技

术,融合了大量常规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和分布式储能装置,能够

实现能量和信息流动的新型高效智慧电网结构。

从技术层面来看,能源互联网将互联网技术与常规电网、可再生能源相结合,

在能源采集、配送和利用上从传统的集中式变为智能化的分散式,从而将全国的

电网变成能源共享网络。

从商业模式来看,在移动互联、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下,

能源行业的产业链将不再局限于能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

现,包括基于能源的增值服务,如用能监控、用能咨询、能效产品销售、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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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节能方案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在原本电力体制下,市场化作用无法得到发挥,电价形成机制不顺,交易平

台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从谈起用户端的互动参与,只有配售电侧放开及

交易系统独立后,能源互联网才有实现的可能。

新电改方案为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进一步扫清了障碍。新电改方案按照“管住

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可以概括为“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即:

新增的配售电市场放开、放开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

计划放开,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强化和提升

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性供应水平。新电改方案中提出的建立相对独立的交易

机构、发用电计划改革和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对于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

制度支撑和保障。

2、节能减排政策力度加大

中国近年来面临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双重压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为当务

之急。对此,我国也制定了非常清晰的中长期能源规划,根据《能源发展“十二

五”规划》,我国在 201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目标是 11.4%;

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 年)》,我国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

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将达到 15%左右;根据《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计划

到 203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 20%左右。

为了配合节能减排政策的落实,国家发改委于 2012 年 7 月开始实施居民阶

梯电价方案,旨在激励居民合理节约用电。国务院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印发

《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要求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完善配套政策,推广电能服务,继续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

节能环保与低碳减排相关政策的出台,使大量企业面临节能压力,从而促使

企业加强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损耗,通过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等途径提高能源

使用效率。

3、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

2014-2015 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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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

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

平台,并鼓励试点城市做好用电在线监测、用能管理和节能改造服务,提高应急

响应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

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从四个层面助推能源互联网未来发展:

市场准入层面,《通知》明确鼓励、支持发展电能服务业,吸引全国乃至全

球的优秀电能服务企业参与试点工作。技术过硬、声誉良好的能源互联网公司有

望获得准入许可。

制度保障层面,尖峰电价、季节电价等相关制度创新有望助推用电侧需求爆

发。《通知》鼓励试点城市制定、完善尖峰电价或季节电价,并通过“取消接入

用户拉闸限电”等措施鼓励用户接入国家平台。以上机制创新有望吸引用电侧用

户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并自愿参与需求响应,进而扩大能源互联网市场需求。

数据支持层面,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撑有望激发需求侧响应。《通知》明确

要求电力企业在 2015 年 6 月底前提供有关电力数据,以便顺利实施需求响应、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此举为平台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提供了保障,有望

吸引更多用户参与需求响应。

技术标准层面,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有望助推全国市场形成。国家发改委

配套发行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规范(试行)》、《国家电力需求侧管

理平台管理规定(试行,2014)》等规范性文件,统一了平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

范,有效确保数据、信息的互通互联。此举在技术层面上使能源互联网全国市场

的构建成为可能。

综上,未来能源互联网企业的市场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

(二)相关行业市场发展背景

1、电力投资旺盛,电力市场容量巨大

2014 年,国家电网公司电网投资规模再次实现新的突破,达到 3,385 亿元,

同比增长超过 14%,其中特高压和配电网是重点投资方向,国网 2014 年配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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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达到 1,580 亿元,其中 775 亿元用于智能电网建设改造,并全面推进配电网标

准化建设。

我国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也同样增长迅猛。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4 年我国

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 1,981 万千瓦,同比增长 45%;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2,805 万千瓦,同比增长 60%。根据中国能源规划,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量

未来仍将迅猛增长,预计到 2050 年,全国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24.8 亿千

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62%;发电量为 8.1 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比重为 58%。

2014 年,我国电能市场年度总容量为 5.77 亿度,总金额约为 3.5 万亿元,

未来 10 年,年均需求量增速将保持在 5%左右,但因电能需求的峰谷差异、分地

区和分行业差异巨大,相关电源及输配电投资平均闲置率高达 25%,最大值甚至

超过 50%。由于电能供需不平衡现状造就的市场机会高达每年 1 万亿元,且呈逐

年增加趋势。

2、智慧城市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和实践是实现智慧城市的重要举措之一。智慧城市试点工

作得到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2014 年 8 月 27 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促进智慧城市

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 号),要求确保智慧城市建设

健康有序推进。

根据工信部下发的《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2 年全国已有 320 个城

市在建设智慧城市,共计投入 3,000 亿元,预计智慧城市建设在未来 5-10 年将在

国内全面开展。“十二五”期间,我国智慧城市投资总规模有望达 5,000 亿元。

智慧能源是构建整个智慧城市神经系统中的重要部分,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核

心基础。智能产业的发展,包括智能建筑、平安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社区与智

慧媒体等,其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多是建立在智能能源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

实现能源综合协调控制,能够满足分布式电源、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等双向不稳

定电源的接入和用电等需求,实现能源的集中合理配置与消纳、能源效率的大幅

提升、电网的高效运行,为工业企业用电检测、智能调控、节能改造,为居民小

区安全、实惠用电提供最佳参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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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的建设推进,将给智慧能源和能源互联网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3、电力信息化建设拓展能源互联网发展需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道路,推动信息化

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在此背景下,我国电力行业积极进行信息化改造。电力系统

的重要公司,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华能集团、大唐集团等先后制定了电力信

息化发展战略,其具体规划内容如下表所示:

公司 电力信息化建设规划

2011 年,公司“十二五”信息化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公司的信息化发展目标:

一是要“构筑坚强智能化电网”,信息化是坚强智能电网的基本特征之一,构筑

国家电网

坚强智能电网的过程,也是信息化深化建设的过程;二是要“建设信息化企业”,

为公司量身打造新一代集团企业级信息系统,使公司信息化水平国际领先。

2014 年,公司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和综合技术平台基本建成;2015 年,公司将确

南方电网

保完成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网的推广应用,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2013 年,公司信息化工作会议提出未来三年信息化建设的三个阶段性目标。公

华能集团 司将按照集约化、刚性化管理模式推进信息化工作,全方位服务于企业生产经

营管理业务,不断提升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集约化、实时化水平。

2013-2015 年,公司电力信息化系统构建遵循“1243A”发展模式,即构建一套

完善的信息化管控体系,构建两大平台(管理决策平台、业务支撑平台),完善

大唐集团 四大类应用(战略管控类、重要资源类、公共应用类、主营业务类),重点支撑

公司三大能力(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使公司信息化水平快速

跃升到 A 级。

随着电力信息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电力信息化整体投资规模保持高

速增长。2014 年,我国电力信息化投资规模已达到 336 亿元。预计 2015 年将进

一步提高至 398 亿元,同比增长 18%。

2007-2015 年,我国电力信息化投资规模及增长率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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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作为推进电力信息化的重要举措,未来有望受益于国家电力信息

化建设工作。通过能源互联网建设,电力系统的发电、输配电、售电和用电管理

等各个业务环节都将实现电力信息的智能化采集、整合、处理,最终为实现电力

系统的信息化改造作出重要贡献。可以预见,随着电力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化,

未来能源互联网将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公司业务发展背景和战略布局

1、公司业务发展背景

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两个核心板块: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产品制造。

电力信息化业务主要是为发电企业、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行业用户智能用

电、新能源等领域的“自动化、信息化、互联化”智能建设与运营提供解决方案,

其核心是通过电力电子技术与信息智能手段的有机结合,实现包括发电、输电、

配电和用电等环节在内的智能化管理与能效提升。电力信息化业务的拓展进一步

巩固了公司电力电子产品的市场地位,使公司在整个能源行业的产业链得到提升

和融合,并为公司的能源互联网战略奠定基础。

电力电子产品制造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通信电源系统、电力操作电源系

统、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系列产品及电

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在不断巩固、提升现有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凭借雄厚

技术实力,积极推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革新,不断提升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开辟

新的市场空间。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公司已经积累了丰厚的设备、技术、人才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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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客户基础,其技术实力和市场地位获得客户的广泛

认可。

2、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

近年来,公司在不断升级和加强电力信息化业务和电力电子产品制造业务的

基础上,把握智慧城市和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坚持技术驱动,利用公司在电

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领域多年来的技术积累作为支撑,结合公司在云计算、大数

据、移动应用、微电网、新能源、节能服务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整合公司现

有资源,大力实施以发展能源互联网业务为核心的公司战略。

未来,公司将逐步将产业布局的重点从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产品制造拓展

至能源互联网云平台的开发与应用,通过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能量

管理技术,将大量由分布式能量采集和储存装置构成的新型电力网络节点互联起

来,实现线上能量和信息双向流动、对等交换与共享的网络,线下为工业企业或

小区用户提供用能监测、用能调度、用能节能咨询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实现从电

力设备和软件提供商向能源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一)国家电网投资规模增加,夯实能源互联网基础框架

2011 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电网投资规模保持高速增长。2015 年计划投资

规模将达 4,202 亿元,同比增长 24%,年均复合增长率 8.6%。

2011-2015 年,国家电网公司电网投资规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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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骨干网络是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基础架构和实施载体,能源互联网的

最终建设实施,离不开电力系统基础网架的支持。国家主体电网的持续建设和改

造,将不断扩展未来能源互联网的运用空间。

(二)智能电网改造持续深入,能源互联网运用前景广阔

2009 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工程全面铺开,计划在

十二年的时间内,分三个阶段打造一个经济高效、环境友好与使用安全的坚强智

能电网。“坚强智能电网”以坚强网架为基础,以通信信息平台为支撑,以智能

控制为手段,包含电力系统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和调度各个环节,

覆盖所有电压等级,实现“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的高度一体化融合,是坚

强可靠、经济高效、清洁环保、透明开放、友好互动的现代电网。与此同时,南

方电网、华能集团、大唐集团等国内主要电力集团也加紧制定智能化、信息化发

展规划。

能源互联网迎合了国家 “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工程和电力产业智能化发展

需求,为用户提供包括电力规划、设计、安全、数据分析、运维在内的一揽子解

决方案。随着国家智能电网改造的持续深入,能源互联网将迎来更加广阔的运用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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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企业节能压力加大,激发能源互联网市场需求

工业企业是我国用电消费的大户,据相关数据统计,2014 年我国工业企业

用电量已经达到 39,930.20 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 72.29%,相比 2010

年工业企业用电量增加了 8,963.23 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56%。2014

年 5 月 1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 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明

确要求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

源管控中心建设,到 2015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10 年降低

21%以上。

在节能减排的制度背景下,工业企业普遍存在用电管理和节能改造的需求。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可以通过电力传感器采集工业企业用电数据,将线上信息流与

能量流相结合,为线下所覆盖企业提供电力优化、节能改造等专业的增值咨询服

务,打造套餐式的个性化能源互联网一揽子解决方案,满足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的

现实需求。

随着节能减排政策力度的推进,工业企业用电管理和节能改造需求日益迫

切,必将激发能源互联网需求的增长。

(四)数据中心能耗持续攀升,拓展能源互联网需求空间

作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链基础的数据运营中心同样面临高能耗问题。据统

计,截至 2013 年 3 月底,我国各类数据运营中心总量约 43 万个,可容纳服务器

约为 500 万台。2015 年 1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

产业新业态的意见》,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布局云计算基础设施,加强全国

数据运营中心建设的统筹规划,全国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为解决数据中心建设可能带来的能耗升高问题,前述《意见》还提出,支持

采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建设“绿色”云计算中心。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

引下,未来数据运营中心建设工作将充分考虑节能降耗指标,进而为公司能源互

联网云平台效用发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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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配变电节能改造加快,推进能源互联网需求增长

在电网损耗中,变压器损耗占 60%以上,其中配电变压器损耗占变压器总损

耗的 30%左右,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已成为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的重要技术手段。

我国当期相关产业政策充分支持变压器的更新、改造。2012 年,国务院发布《节

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降低电力变压器损耗,其中

空载损耗降低 10%-13%,负载损耗降低 17%-19%。2014 年,国家工信部、质检

总局组织实施“全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推进配电变压器能效水平的提

高。预计到 2016 年底,我国有望实现电网企业配电网损耗在现有基础上下降

0.5%-1.0%,工业企业单位电耗(耗电量/吨成品)在现有基础下降 10%-30%。

能源互联网能够有效降低配变电变压器能耗指标,因此配变电节能改造进程

有望助推能源互联网发展。借助物联网通信、大数据、精确量测等核心技术,能

源互联网能够实现用电侧数据的精确采集、计量与分析,为配变电的节能改造以

及变压器的总损耗控制作出重要贡献。

配变电节能改造进程的加快,进一步扩展了能源互联网的市场空间,加快能

源互联网需求增长。

(六)节能服务市场前景广阔,扩展能源互联网运用空间

在节能环保的大势所趋下,节能服务商业模式快速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步入

了发展快车道。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产值从 2004 年的 33.6 亿元增长到 2013 年的

2,155.6 亿元,复合年均增速 58.78%;合同能源管理总投资额从 11.0 亿元增长到

742.3 亿元,复合年均增速 59.71%。根据节能产业协会的估计,今后十年节能服

务行业仍能保持 30%的年增速,未来发展空间仍旧广阔。

能源互联网的需求侧管理可以通过采集消费端的用能数据,利用云平台的大

数据分析技术,为用户节能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通过智能化系统集成实

现对能源消耗进行监控与改善,为节能减排开辟新路径,有望成为节能市场领域

中的新亮点。

随着节能服务商业模式的快速发展,能源互联网的这一智能应用具有广阔的

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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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是公司在原有智能电网以及电力应用软件业务

和电力电子技术业务基础上,基于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应用、微电网、新能

源、节能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建设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并在全国重点城市建设能

源互联网线下区域中心,通过电力传感器采集各种企业用电数据,将线上信息流

与能量流相结合,为线下所覆盖企业的电力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营提供支撑服务,

并提供分布式电源接入、储能接入、电动汽车接入、电能利用优化、节能减排监

测监管服务等专业的增值服务,为绿色能源的规模化利用,为电力市场化运营,

为全社会能效提升,为用户精细化智能化用能服务,打造套餐式的个性化能源互

联网一揽子解决方案。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能提供云平台的创新式用能服务模式,将能源流动的信息

数据通过传感器、物联网等工具,汇集至云平台,运用大数据处理、云计算等形

式,为工商、居民用户提供便利的用能服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对于终端用户,能方便实时查看和管理用电信息,还可获得用能报告和节能

建议,以及用能的绿色指数和碳排放情况;对于发电公司,可实时查看本区域甚

至全国范围内需求侧用电数据变化情况,以便于合理安排电力生产;对于电网企

业,可实时查看本地区需求侧用电变化情况以便进行针对性的输配电网建设;对

于政府部门,可根据数据制定合理的节能和降低碳排放指标。

该项目拟投资 68,861 万元,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解决。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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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能源互联网云平台

图2:能源互联网云平台+线下区域中心

2、项目建设的内容

该项目拟投资 68,861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 3 年,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投入金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新建线下区域中心首次租金 962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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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区域中心设备及软件投入 37,688 54.73%

线下区域中心人员工资 14,828 21.53%

线下区域中心市场拓展费用 5,775 8.39%

能源互联网云平台研发投入 6,607 9.59%

铺底流动资金 3,000 4.36%

合计 68,861 100.00%

3、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经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23.12%,

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 6.32 年(含建设期 3 年)。本项目实施后,将产生良好的经

济效益。

4、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完成备案,并取得了

其出具的滨发改体改[2015]010 号《备案通知书》。

(二)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是在承继公司电力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等相关技术创新成果的基

础上,顺应国家政策层面关于电网改革方案及电网需求侧管理的要求,优化创新

平台,完善创新机制,提升研发装备水平,提高公司的自主研发、检测和试验能

力,从而促进公司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应用、新能源、节能方向等能源互联

网相关领域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水平。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公司研发条件,充分

发挥公司研发能力优势,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和

前瞻性的技术储备。

本项目总投资为 6,091 万元,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解决。

2、项目建设方案

该项目拟投资 6,091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 3 年,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投资总额比例

数据中心建设 94 1.54%

办公设备及软件采购 539 8.85%

31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测试设备购置 508 8.34%

EMC 设备购置 370 6.07%

型式试验设备购置 23 0.38%

研发人员工资 4,302 70.63%

课题费 255 4.19%

合计 6,091 100.00%

3、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实施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研发创新效

率,强化公司服务客户能力,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完成

战略布局,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巩固和开拓更多的市场空间,实现公司从设

备、软件等产品供应商向智慧能源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从而间接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4、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在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完成备案,并取得了

其出具的滨发改体改[2015]011 号《备案通知书》。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安排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能源互联网研

究院建设项目后,其余 25,048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可行性

公司以估算的 2015 年至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

和负债的周转情况等因素,来预测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以下

2015 年至 2017 年预测数据仅用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

诺。

(1)前提假设

①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为 19.73%,假设未来三年的营业

收入年均增长率均为 19.73%,则 2015-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预估值分别为

3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71,946.54 万元、86,141.59 万元和 103,137.32 万元。

②公司未来三年的各项经营性资产/营业收入、各项经营性负债/营业收入的

比例与 2014 年度数据相同。

(2)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

公司基于上述 2015-2017 年销售收入预测数据,按照 2014 年经营性流动资

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预测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占用额,具体测

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占销售

项目 2014 年 2015E 2016E 2017E

分类 收入比

销售收入 60,090.65 - 71,946.54 86,141.59 103,137.32

应收账款 39,424.99 65.61% 47,204.12 56,517.50 67,668.40

应收票据 504.44 0.84% 604.35 723.59 866.35

预付款项 447.66 0.74% 532.40 637.45 763.22

资产

存货 24,270.41 40.39% 29,059.21 34,792.59 41,657.16

经营性流动资

64,647.50 - 77,400.09 92,671.12 110,955.13

产合计

应付账款 12,310.33 20.49% 14,741.85 17,650.41 21,132.84

应付票据 100.00 0.17% 122.31 146.44 175.33

负债 预收款项 1,012.21 1.68% 1,208.70 1,447.18 1,732.71

经营性流动负

13,422.54 - 16,072.86 19,244.03 23,040.88

债合计

流动资金占用额(注) 51,224.96 - 61,327.23 73,427.09 87,914.25

注: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根据上表测算结果,公司 2017 年预测流动资金占用额为 87,914.25 万元,2014

年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额为 51,224.96 万元,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即新增

流动资金占用额)为 36,689.29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募集资金

25,048 万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流动资金的实际需要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是合理的、可行的。

3、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现有业务扩张和未来经营战略的转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3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面对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将继续加强原有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制造业务板

块的业务规模和竞争实力。未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时扩大产能及提高市场推

广力度,加强服务资源的扩展和服务渠道的建设。此外,随着本次能源互联网相

关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业务重心也将从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产品制造业务逐

步拓展至能源互联网云平台的开发和运营服务,从而实现从电力设备和软件提供

商向智慧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努力实现能源互联网的市场突

破。

公司实施现有业务的扩张和未来经营战略的转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因此,

本次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2)实际控制人以现金增资,体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公

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拟向中恒电气注入资金,体现

了实际控制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态度,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随着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注入,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以增强,不仅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也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融资能力,降低和控制公司的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本次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营业资金得到较好的补充,有利于公司经营规模的进

一步扩大,有利于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的业务规模、研发能力、竞争实力将得到进一步

的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公司在行业加速发

展中占据先机,并为公司未来的业务整合打下坚实基础。

3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

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

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在不断升级和加强电力信息化板块业务和电力电子

产品制造板块业务的基础上,把握智慧城市和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趋势,逐步将产

业布局的重点从电力信息化和电力电子产品制造逐步拓展至能源互联网云平台

的开发与应用,实现从设备和软件提供商向能源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

略转型。除此之外,公司暂无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如未来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和

战略规划的需要,对主营业务或资产有进行整合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二)本次发行后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等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调整。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之外,公司暂无其

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2,324.24 万股,中恒投资持有公司 20,038.97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8.30%,为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朱国锭通过持有中恒投资 70%的股权控制公司 38.30%的股份,同时直接持有公

司 7.92%的股份,朱国锭合计控制公司 46.22%的股份。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 6,153.85 万股和朱国锭认购数量下限发行总

量的 10%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中恒投资持股比例为 34.27%,仍为公

司控股股东;朱国锭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615.38 万股股票,

3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朱国锭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 42.41%,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

发生变动。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

设项目、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随着

募投项目的建成及运营,公司业务结构也将由电力信息化、电力电子产品制造两

大业务板块向能源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升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

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自有资

金实力将明显提升,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会有所改善,从而有利于提高公

司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能力良好,项目完成后,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和竞争实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产生收益,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

益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及运营,其所产生的收益将会逐

步增加,公司的盈利水平也将逐步提升。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由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

36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将得到显著提升。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

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以外,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产生其他关

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也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资产负债结构将继续保持稳健。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财务结构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它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3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电力信息化服务、电力电子产品制造两大板块,未

来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整合公司现有资源,逐步实现从设备和软件提供商

向能源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公司的业务定位、服务对象决定

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国家宏观经济走势息息相关。当宏观经济景气时,能源、

电力、通信等基础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从而为公司用能服务解决方案、电力电

子产品制造业务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当宏观经济疲软时,能源、电力、通信等

基础行业资本性投入将随之滞缓甚至萎缩,从而可能导致公司下游行业需求波

动,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受国外经济疲软、国内消费及投资需求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宏观经济

未来仍将面临持续下行的风险。为应对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已

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密切关注国家即将出台的影响公司下游行业的产业

政策,以适时做出应对。

(二)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由电力信息化服务、电力电子产品制造两大板块组成。

公司电力电子产品制造业务板块可细分为通信电源系统、电力操作电源系统

等子业务板块。目前,我国通信电源系统和电力操作电源系统生产企业数量众多、

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行业竞争相对激烈。虽然公司的通信电源系统和电力操作

电源系统质量好,客户认同度高,市场竞争力强,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强化

技术优势及产品稳定性,并继续保持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公司

的市场竞争优势将被弱化,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目前,我国电力信息化服务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程度较高。虽然公

司在电力专业计算类软件和电力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类软件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

实力,但国内外众多竞争对手仍然给公司施加了较大的行业竞争压力。如果公司

不能正确判断、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并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进行技术

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则可能存在因竞争优势减弱而导致经营业绩不能达到预期

目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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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三)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由电力设备和软件提供商逐步向能源

互联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公司业务领域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

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也将显著提升。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公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市场、技术和人力资源等方面也做了精心准备,但在项

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情况瞬息万变,不能完全排除因宏观经济波

动、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技术研发遭遇瓶颈、公司管理效率下降、技术及研发人

才不足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技术革新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客户对产品性能指标的

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的应用与新产品的开发是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之

一,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和市场发

展趋势,将可能削弱公司已有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经济效益及

发展前景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现已成立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

院和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也涉及能源互联网

云平台研发升级、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从而为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打下

了坚实基础,有利于降低将来可能出现的技术革新风险。

(五)人力资源风险

电力信息化服务、电力电子产品制造行业属于技术资本和智力资本密集型行

业,人力资源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体现为高素质

人才的竞争。行业内企业面临的人力资源群体通常具有人员素质高、流动性大、

知识结构更新快、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特点。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这些

既有专业理论基础又具备实践经验人才的需求日渐增加,公司虽然采用了对核心

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制定技术人员中长期职业生涯规划和培养计划,以及加

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用人机制等多种措施,保持了核心团队的长期稳定,但不

排除存在核心技术人员和营销骨干流失的风险。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3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将主要用于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和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募投项目

的实施需要补充更多的专业化技术和营销人员,如果公司无法及时培养并补充优

秀人才,将面临人力资源优势难以得到持续保证的风险。

(六)投资项目回报风险

公司尽管为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市场调查和严格谨慎的可行性

论证,对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收期等做出了相对审慎的测算和评估,但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如市场、政策、项目进度、竞争条件变化及技术更新等因素,

从而可能对项目投资收益和公司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

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营业收

入和净利润水平。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公

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盈利水平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

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八)审批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

(九)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

绩,还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

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

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

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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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

东回报规划》,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

步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

2、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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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工程建设或购买设备、土地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四)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

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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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

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

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

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

以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九)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

43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

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

(十)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低

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

分配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未

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

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2012-2014 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 1,906.87 万元、2,541.37 万元和

784.86 万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5,233.10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比例为 52.28%。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主要运用于

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

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建立公司持续、

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2、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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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充分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情况,充分考虑和听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4、坚持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原则。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

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

合三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3、在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的情况下,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

等事项,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工程建设或购买设备、土地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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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

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

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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