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5-037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梅
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 2013
年、2014 年的半年报及年报、2015 年半年报进行了更正(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定期报告
更正公告》)。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对上
述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更正作以下提示性公告:
一、公司将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更正后的 2013 年、2014 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经审计的更正后的年度报告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 45 天内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上述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的更正主要是对 2013 年、2014 年度
关联交易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补充披露和更正,不会对公司 2015 年
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公司因定期报告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
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