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5-05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以邮
件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是否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再次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条件,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战略,为推
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 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之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发行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
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本次发行最终的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取得发行核
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 6.34 元/股。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0 月 15 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的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0,880 万股(含 10,880 万股),若公司
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
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区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 66,000 万元
(含 66,000 万元),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计划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投入(万元)
1 金蚕网茧丝绸行业供应链金融项目 66,000 66,000
合计 66,000 66,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的总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
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
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安排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