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9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延期购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吕泽伟先生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2015 年 1 月 27 日、2015 年 2 月 5
日以质押及补充质押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共计 16,237,46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4.98%)公司股份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
易日分别为 2015 年 1 月 12 日、2015 年 1 月 27 日、2015 年 2 月 5 日,购回交
易日均为 2015 年 10 月 12 日,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2015 年 1
月 28 日、2015 年 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5-001)、《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15-003),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5)。
公司于近期收到吕泽伟先生的通知,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股份
购回交易展期一年,延期购回日变更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
截至本公告日,吕泽伟先生共持有公司 32,386,61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9.94%;其中处于质押的股份数为 17,437,46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3.84%,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