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5- 93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
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 7 份,实收董事表决票 7 份。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
案,并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进行披露。公司拟通过向三亚爱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爱地”)、三亚佳升元商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升元”)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三亚鹿回
头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回头”)100%股权。同时公司
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70,000
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不超过 300,000
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
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继续停牌。公告具体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整合完成后的鹿回头100%股权,但
截至目前佳升元的持有鹿回头40.12%股权过户事项及鹿回头拟进行
重大资产收购事项均尚未完成。根据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鉴于标的
资产的后续整合过程涉及的环节众多、交易过程复杂、基础工作繁多,
且上述标的资产的整合完成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后续整合工作无法在短期内完成。而且,在上述整合工作完
成之前,对于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也无法有效开展。考
虑到在整合完成后并完成相关审计、评估后能够更加完整、准确、客
观地对本次重组交易进行评价和决策,为了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广大
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上市公司与重组方积极沟通、协商,同时考虑到
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决定在现阶段暂时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经公司与重组方的沟通,重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上述资产整合。
待鹿回头的内部资产整合完成后,公司将重新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
构对鹿回头 100%股权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在这一基础上,公司将进
一步完整、准确、客观地评价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的影响以及对公
司全体股东的影响,并与重组方进一步协商,制定更加符合公司利益
的重大资产收购方案,并择机决策是否重新启动对鹿回头 100%股权
的收购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7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利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68,000 万元港
币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济南弘骏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6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5-94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