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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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证券代码:600609 公告编号:临 2015-072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0 月 12 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杯投

资”)的通知,新金杯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

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 2015-049 号)。新金杯投资计划在未

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

二、本次增持情况

新金杯投资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连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718,4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 0.34%,增持金额 1718 万元。本次增持前新金杯投资直接持有

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94,264,633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8.63%,

本次增持后新金杯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7,983,033 股,约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8.97%。

三、律师核查意见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所认为:

l、增持人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

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及其信息披露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本次增持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要

约豁免申请的条件。

四、新金杯投资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

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新金杯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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