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证券代码:600609 公告编号:临 2015-072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10 月 12 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杯投
资”)的通知,新金杯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
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 2015-049 号)。新金杯投资计划在未
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
二、本次增持情况
新金杯投资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连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718,4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 0.34%,增持金额 1718 万元。本次增持前新金杯投资直接持有
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94,264,633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8.63%,
本次增持后新金杯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7,983,033 股,约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8.97%。
三、律师核查意见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所认为:
l、增持人沈阳新金杯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
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及其信息披露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本次增持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要
约豁免申请的条件。
四、新金杯投资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
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新金杯投资增持公司股份的
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