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5-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表决董事 7 人,
实际表决董事 7 人,会议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有关事宜。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为以上授信提供担保。相关
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1
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1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