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的意见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就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一事,经过了解与监督检查,
发表如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情形。同时,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8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6,2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
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之签章页)
监事签字:
曹永胜:
曾文强:
许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