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5-66 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中涉及的北大医疗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增持承诺,截止 2015 年 10 月 12 日,增持
计划已期满。公司于今日接到北大医疗的通知,其已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2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完成了
在公司 2014 年 11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中涉及的股份增持承
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现已发行股份的 2%的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
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54 号)。
三、本次增持的目的、计划及方式
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因国内
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维护股价稳定,北大医疗拟在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自身名义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11,919,748股,即不超过公
司现已发行总股份的2%。
四、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2 日,北大医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份合计 1,092,404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 0.18%,实际增持数量未超过本增持计划的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大医疗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0,685,209 股,占
公司总股本 40.38%。
五、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北大医疗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并将认真履行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北大医疗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亦严格履行了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律师核查专项意见
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过程及结果发表了专项
核查意见,认为:
1、北大医疗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依法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
主体资格;
2、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及其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的要约豁免申请的条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