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5-060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以电话会议与传真相结合的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
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其中独立
董事 3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松峰主持,经全体董事
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捷星新能源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捷星新能源科技(苏州)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捷星新能源”)向苏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4,000 万元
人民币,授信期限一年。其中,3,000 万元为普通保证担保方式,500
万元为信用担保方式,500 万元为科技贷款。为支持捷星新能源的业
务发展,公司拟为捷星新能源上述 3,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
带责任保证。同时,捷星新能源及其另外两家股东苏州吉亚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亚投资”)和鹏建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鹏建国际”)与公司达成一致,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
反担保保证方式为:捷星新能源以其所有资产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吉亚投资和鹏建国际以其各自持有的捷星新能源股权提供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范围和期间与公司本次承担的保
证担保范围和期间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目
的是为了补充捷星新能源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捷星新能源的业务发
展,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对捷星新能源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
有充分了解和控制,且捷星新能源及其他股东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担
保事项。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