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6 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15-066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以直接、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代雪先生主
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
期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此议案,该决议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
宜的持续、有效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决议的有效期,使该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3个月,即自
2014年10月17日召开的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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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代雪、段贤柱、李弘和WANG XU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持续、有效进行,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使
该授权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3个月,即自2014年10月17日召
开的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有效。
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王代雪、段贤柱、李弘和WANG XU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将公司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申请的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6亿元,效期一年,担保方式:信用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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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议案需提请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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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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