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石
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中分红
政策事项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分红政
策连续、稳定、客观、合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玉周、陈爱珍、王健
2015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