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9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及第二大股东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
责任公司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杜江涛及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科技”)作为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君正”)的第一和第二
大股东,现就内蒙君正子公司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锡林浩特君正”)支付给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以下简称“九
勘院”)的煤炭资源勘探费用承诺如下:
2007 年 4 月,乌海市海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君正前身)与九勘院共
同出资设立锡林浩特君正。锡林浩特君正成立后,由具有勘查资质的九勘院对乌
尼特煤田二分场矿区进行煤炭储量勘查,锡林浩特君正于 2007 年至 2009 年期间
就上述煤炭储量勘察事宜累计投入 2,870 万元储量勘查费用。上述矿区目前已经
完成详查工作,初步探明乌尼特煤田二分场矿区煤炭储量 18 亿吨,煤种为低硫、
特低磷、中灰的高热值褐煤,并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关于<内
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乌尼特煤田二分场矿区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
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内国土资储备字[2008]83 号)。
一方面,乌尼特煤田属于国家规划矿区,依据相关规定,煤炭资源开发必
须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是煤矿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和办理核准的基本依据。乌尼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因总体规
划的审批周期较长,该项目处于等待批复的过程中;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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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生波动,煤炭价格处于较低水平,继续支付有关费用取得采矿权并开采煤
炭的经济效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锡林浩特君正推迟缴纳煤炭资源价款等取得
采矿权的有关费用;预期未来煤炭行业景气度提高,且国家发改委对乌尼特矿区
整体规划审批通过后,锡林浩特君正和九勘院将继续煤炭资源储量详细勘查业务,
并支付有关煤炭资源价款取得采矿权,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对于锡林浩特君正已支付的上述 2,870 万元勘查费用,杜江涛及君正科技承
诺:内蒙君正如认为已支付的 2,870 万元储量勘查费用无法为其带来预期的经济
利益,可随时要求杜江涛及君正科技承担上述勘查费用及与该事项相关的一切损
失。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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