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5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10月30日。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
15:00至2015年10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77-1号台州丽廷凤凰
山庄议事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3日。
6、出席对象:
1
(1)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序号 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限售期
2.7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9 募集资金用途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4
稿)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
6
议案
2
(2)议案2、3、4经公司2015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1、5、6经公司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2日和2015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
(3) 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均需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4) 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股
东参会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9
2、投票简称:“海翔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3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海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序号 审议事项 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 以下全部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
2 2.00
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 2.02
2.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3
2.4 发行数量 2.04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
2.6 限售期 2.06
2.7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7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08
4
2.9 募集资金用途 2.09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3 3.00
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4 4.00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00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 A
6 6.00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
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
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五、其他事项
5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支路100号投资发展部
邮政编码:318000
电话:0576-89088166
传真:0576-88820221
联系人:蒋如东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6
附件一: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
姓名或名称
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
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
股凭证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
7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
2
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限售期
2.7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9 募集资金用途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3
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4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
6
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
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
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持股数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8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 生 / 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