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9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会
议于2015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戴国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同意公司限售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及满足个人投资需求,公司董事任杭中先生
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4,994,8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5%通过
质押方式融资, 质押期限不超过12个月。依据公司与任行中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第4.9.8条的约定,承担业绩
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派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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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在锁定期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得设定质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当前公司所购买的资产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效
益稳定,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其预期可达到承诺利润的判断,同意任杭
中进行股份质押,并将密切关注所融资金的投向及用途。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任杭中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44,994,8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5%通过质押方式融资事项
是基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及个人投资需求, 质押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且公司将密切关注所融资金投向及用途,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限售股股东股份质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戴国平先生、王利平先生、胡志明先生、任杭中先生回
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公司限售股股东
股份质押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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