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
交易对方: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283 Princes Street, Dunedin Central, Dunedin, 9016 ,
注册地址:
New Zealand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 录
释义.................................................................................................................. 1
公司声明 .......................................................................................................... 5
交易对方声明 ................................................................................................... 6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 7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8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9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9
五、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及融资安排 ........................................................ 9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9
七、本次交易已取得和待取得的批准 ....................................................... 11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12
重大风险提示 ................................................................................................. 13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3
二、审批风险 ...........................................................................................13
三、重组方案调整的风险 .........................................................................13
四、整合风险 ...........................................................................................14
五、重组后持续经营风险 .........................................................................14
六、财务风险 ...........................................................................................15
七、标的公司资金压力过大的风险 ...........................................................16
八、汇率波动风险 ....................................................................................16
九、股价波动的风险 ................................................................................17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18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18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7
三、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31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5
1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8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38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9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39
九、其他事项 ...........................................................................................40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2
一、公司基本情况 ....................................................................................42
二、公司设立情况及历次名称变更情况 ....................................................43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45
四、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6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46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54
七、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况.............55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7
一、交易对方具体情况 .............................................................................57
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62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63
一、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63
二、拟购买资产财务状况 .........................................................................63
三、拟购买资产经营情况 .........................................................................70
第五节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 ........................................................ 83
一、拟购买资产价值预估的基本情况 .......................................................83
二、预估方法 ...........................................................................................83
三、预估作价的合理性分析 ......................................................................89
第六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2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92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92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9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93
2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94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94
第七节 风险因素 ............................................................................................ 95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95
二、审批风险 ...........................................................................................95
三、重组方案调整的风险 .........................................................................95
四、整合风险 ...........................................................................................96
五、重组后持续经营风险 .........................................................................96
六、财务风险 ...........................................................................................97
七、标的公司资金压力过大的风险 ...........................................................98
八、汇率波动风险 ....................................................................................98
九、股价波动的风险 ................................................................................99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0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100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01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101
四、关于相关人员股票买卖核查情况 .....................................................101
五、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说明 .........................................................104
第九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105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105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06
第十节 全体董事的声明 ............................................................................... 107
3
释 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
公司、上海梅林、买 指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方担保人
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
梅林香港 指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对方、SFF、卖
指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方
交易标的、标的公司、
指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SFF牛肉
SFF集团、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指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及其下属子公司
集团
拟购买资产 指 SFF集团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业务的50%权益
SFF鹿肉 指 Silver Fern Farms Venison Limited
根据交易协议,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拟
SFF羊肉 指 在交割前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将受让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的全部羊肉业务
Fonterra Co-operative Group Limited,恒天然合
恒天然公司 指
作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梅林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
司作为收购主体,对拟购买资产Silver Fern Farms
本次交易 指
Beef Limited进行增资,增资后与其原股东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将各持50%股份
预案、本预案 指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交易协议 指 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股票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1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
控股股东、益民集团 指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国盛集团 指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 指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食品集团 指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梅林集团 指 上海梅林正广和(集团)有限公司
冠生园集团 指 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
正广和网购 指 上海正广和网上购物有限公司
爱森公司 指 上海爱森肉食品有限公司
外食公司 指 上海市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老外食公司 指 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
冠食公司 指 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
华佗酿酒 指 上海冠生园华佗酿酒有限公司
冠蜂公司 指 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
冠益公司 指 上海冠生园益民食品有限公司
天山食品 指 上海冠生园天山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今普 指 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
梅林罐头 指 上海梅林罐头食品厂有限公司
苏食集团 指 江苏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联豪食品 指 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反垄断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重组规定》 指
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第26号》 指
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办法》
《信息披露及停复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
指
指引》 指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君安
境外律师 指 辛普森格里尔逊律师事务所(Simpson Grierson)
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 指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万隆 指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2财年 指 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2013财年 指 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
2014财年 指 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2015财年 指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3
最近一期 指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6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数值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
在尾差。
4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三、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四、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
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
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六、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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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已出具承诺函,承
诺:据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所知,截止于本函出具之日,双方之间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达成的股票认购协议中记载的披露材料(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协议”),
在其被放入资料库时(按照股票认购协议中的约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且在当时未遗漏任何可合理预期会对公司财务或运营状况产生实
质性或负面影响的事实、事项、信息或情形。
就上述陈述,交易对方在此声明: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以股票认购协
议的规定为限(且仅以此为限)向上海梅林(不包括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为
了避免异议,所有股票认购协议中规定的例外和限制情况适用于第一段中的保
证,且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在本函下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会超过在股票认购
协议下承担的法律责任。股票认购协议中相关的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条款应适用
于第一段,且在本函和股票认购协议不一致情况下,以股票认购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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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上海梅林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对拟购
买标的公司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进行增资,增资后与其原股东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将各持 50%股份。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其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为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
部经营性资产和业务的 50%权益,交割前,交易对方需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和
业务注入标的公司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梅林香港收购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50%的股权。
(四)交易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估值和定价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五)定价依据、交易标的预估值
本次交易定价以经上海市国资委的授权机构备案确认的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资产估值报告的估值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
并根据交易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而最终确定。截至本预案出具日,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为 3.92 亿新西兰元,预估值为 3.50 亿
新西兰元,预估增值率为-10.71%。
7
本次交易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估值工作尚未完成。上述预估值
可能与最终的估值结果存在差异。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资产估值结
果将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价格调整机制约定: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如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低于 3.61 亿新西兰元,则相应
的差额将从交易价格(3.11 亿新西兰元)的基础上扣减;如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高于 3.61 亿新西兰元,
则相应的差额将从交易价格(3.11 亿新西兰元)的基础上增加。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益民集团,
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和 SFF 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的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标的公司2014财年 上市公司2014年度 标的公司占上
项目 是否构成重大
/2014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市公司的比例
资产总额 32.32 65.87 49.07% 否
营业收入 98.10 105.91 92.63% 是
资产净额 13.56 33.25 40.79% 否
注:1、SFF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报告期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2、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为其与交易价格上限孰高值,交易价格为3.11亿新西兰元±净资产
调整额;
3、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按照2015年6月30日(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新西
兰元=4.2481人民币)折算而来。
由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8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
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达到 10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定义的借壳上市交易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及融资安排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其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
50%。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公司已与相关银行进行洽商并达成了基本融资意向,
本公司将在正式签署融资协议后及时公告本次融资安排的后续进展情况。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 SFF 牛肉 50%股权。上市公司通过收购
以上经营能力良好、拥有优质牛羊肉产业链的相关资产,实现控制国外优质牛羊
肉上游资源的战略布局。标的公司的产品与上市公司下属联豪食品的深加工业务
相配合,同时与外食公司的牛羊肉进口业务相配合,并且与爱森公司、苏食肉品
9
以及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其他企业牛羊肉的零售和分割业务相配合,将上海梅林打
造成集牛羊肉资源、屠宰、加工、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综合性肉类专业平台。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伴随着上市公司对优质牛羊肉资源控制力的增强,结合已
具备的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肉制品制造、物流配送及终端销售一体化经营全产
业链布局的能力,上市公司在肉类领域的产业集中能力将大幅增强,从而更容易
提高上市公司对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资源整合及精细化管理,建设系统化的运营体
系,有助于企业发挥内部的协同效应,实现各个业务链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均衡发
展,提升抵抗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进而形成综合竞争能力。上市公司的
资产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通过发挥协同效应很可能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上市公
司本次购入的牛羊肉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经
营相同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不会发生经常
性的大额关联交易。若未来上市公司或光明食品集团的其他下属企业与标的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和公允的市场条件下进行,
同时上市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此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应由上市公司支付的净交易对价假设将被全部
用于归还重组后的 SFF 牛肉归还所欠银团贷款,拟购买资产的净预估值为 3.50
亿新西兰元,按照 1:4.2 的汇率折算,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预计将新增资产
34.00 亿元,新增负债为 19.30 亿元)。
经初步模拟,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10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从原来的 45.37%增加至 49.39%。
七、本次交易已取得和待取得的批准
(一)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批准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2015 年 8 月 31 日,光明食品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原则上
同意本次交易;
2、2015 年 9 月 11 日,交易对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了本次交易以及相
关协议的签署;
3、2015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和预案等议案;
4、2015 年 9 月 11 日,交易双方签署了交易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资产估值报告获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授权机构备案;
2、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5、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6、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IO)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7、国家商务部对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作出决定;
8、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9、交易对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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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因重大事项停牌,自 2015 年 8 月 25
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股票复牌。复牌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股票停复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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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
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拟收购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经营危机等情况,而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如出现交易双方对交易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可能导致需重新召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议交易方案的风险。
3、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在股价敏感重大
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未发生异常波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本公
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内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但本次
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4、因交易协议中包含的先决条件无法实现,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本次重
组的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经交易对
方的股东大会批准,交易标的作价所依据的估值报告经上海市国资委的授权机构
备案,本次重组的具体事项经中国和新西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等。
以上重组条件是否能获得通过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
通过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组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三、重组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重组中拟购买资产估值等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披
13
露的拟购买资产范围仅为本次重组的初步方案,最终拟购买资产的范围将在本次
重组正式方案中予以披露。因此,本次重组方案存在因拟购买资产范围变动等原
因而需要调整的风险。重组方案一旦出现重大调整,则需重新提交本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次交易价格或将重新确定。
四、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境外公司,其主要资产和业务分布在新西兰及全球多
个国家,与本公司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商业惯例、经营理念、企业文化
等经营管理环境方面存在差异。为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从上市公司经营和
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本公司和标的公司仍需至少在财务管理、客户管理、资源
管理、业务拓展、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融合,与当地的监管部门等进行协调。本
次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五、重组后持续经营风险
(一)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肉制品出口业务受出口消费国进口政策的影响。主要出口消费国对进口肉制
品的通关检验检疫政策的调整,影响了市场准入门槛、进口规模和通关效率。而
各国进口关税的税率调整,则直接影响了盈利水平。如果未来本次交易标的的产
品的主要出口消费国收紧了进口政策,实施更为严苛的准入制度,且交易标的的
产品无法满足通关要求,或主要出口消费国提高了进口关税,则将对标的公司的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新西兰牛羊鹿肉类产品出口业务,涉及多个国
家和地区的市场。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仍在继续,国际贸易保
护战日益升级,市场竞争包括进口食品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食品安全问题使
得对进口肉品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也对企业的资金、技术等实
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未来公司不能持续维持行业领先优势,将面临因竞争不
14
断加剧而导致市场份额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海外业务管理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主要分布在新西兰,业务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而本公司
在交易前投资和经营管理的业务主要在我国境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经营
规模和业务总量将大幅增加,同时对人员构成和管理体系也将相应提出更高的要
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优化现有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
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影响。
(四)食品安全风险
新西兰拥有天然的海洋屏障抵御着外来疫病的侵入,发生疫情的可能性较
低。新西兰对肉类产品安全十分重视,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如果未来新西兰出现牲畜疫情或食品安全危机,将直接影响新西兰肉类产品的声
誉,甚至导致肉类产品无法出口、存货积压,则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六、财务风险
(一)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可能导致公司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标的公司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将被确认为商誉。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公司
未来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本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
利影响。
(二)持续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与标的公司一起积极推进整合方案,执行协同的
市场扩张战略,合理配置总体资源,优化资本结构及降低资金成本,以实现本次
交易的整合效应。由于整合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整合效果体现为财务表现也
需要一定周期,即使本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层紧密合作,公司仍然存在持续盈利
15
能力和财务状况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偿债能力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为了满足收购资金及后续标的公司资金需要,本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本次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面临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偿付压力,公司计划还款来源为
自有资金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倘若本次交易短期内无法实现协同效应,公
司营运现金流入未达预期,存在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和后续债务融资能力受到不利
影响的风险。
七、标的公司资金压力过大的风险
标的资产所在行业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每年 2-4 月(北半球的冬季)
是业务高峰期,因此需要配比相应的营运资金以支撑业务发展,导致了其短期
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目前,标的资产的平均借款利率为 9%左右,财
务成本压力较大,加之 2015 年度的银团授信期限到期,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风险。
SFF 董事会已经意识到了进一步减少债务的必要性,希望通过引入新投资
者增资入股的方式以补充自有资金来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在新的财年的银团授
信额度谈判中取得有利条件。随着上海梅林的增资入股,标的资产的负债规模、
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将会大幅下降。
如果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的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自有资金仍无法
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则资金压力仍然会存在。
八、汇率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总金额以新西兰元计价,并以交割日为基准按照定价机制经审计或
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估值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估值基准日
至本预案出具日人民币汇率持续变动,未来汇率仍将不断变动,汇率波动会对新
西兰元兑换为人民币后的交易总金额产生影响,即人民币升值按汇率折算后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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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总金额将减少,反之,将增加。
标的公司业务分布全球,日常运营中涉及新西兰元、欧元、英镑、美元等多
种交易币种,而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未来随着人民币、新西
兰元、欧元、英镑、美元等币种之间汇率的不断变化,可能给本次交易及公司未
来运营带来汇率波动风险。
九、股价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
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此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经
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
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投
资风险。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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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鼓励境外投资,“走出去”整合海外优质资产
近年来,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融入全球市
场,以此来提升企业国际化运营的能力。为适应日益发展的境外投资需要,国家
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境外
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等境外投资政策。近期,国
家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
法》等文件,旨在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
2007 年 4 月,国务院发出《关于鼓励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明
确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按照国际通行
规则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参与经济全
球化,吸收境外资金、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带动服务出口,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
牌,增强国际竞争力。
2013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
励各类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2014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推进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实行以备案制为主,大幅下放审批权限”,鼓励中
国企业“在走出去中提升竞争力”。
2014 年 3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
的意见》,要求:“简化海外并购的外汇管理,改革外汇登记要求,进一步促进投
资便利化。优化国内企业境外收购的事前信息报告确认程序,加快办理相关核准
手续”,“落实完善企业跨国并购的相关政策,鼓励具备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
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中国企业“走出去”发展,可以帮助企业利用国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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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两个市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推动产业升级。
2015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
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提出:“简政放权,大力推进上市
公司兼并重组”,“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
产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要通
过注资等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
重要战略举措,战略意义重大。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也符合上海梅林国
际化的发展战略。
2、中国、新西兰已签署自贸区协议,经贸关系日益密切
2008 年 4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
下简称“协定”)正式签署,并通过两国各自的国内法律程序,于 2008 年 10 月 1
日开始生效。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国与其他
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
该《协定》的实施,有利于中国和新西兰两国进一步发挥各自产业优势,深
化产业分工,有助于双方全面推进农牧业、林业、家电、服装等货物贸易领域的
合作,并促进教育、旅游、环境、咨询等服务贸易的发展;为两国经贸合作提供
了制度性保障,营造了更加开放和稳定的商业运行环境。两国的企业和产品可按
照该《协定》提供的优惠条件进入对方市场,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提高竞争力,
实现互利共赢;同时,两国消费者也可以更低廉的价格享受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随着该《协定》的实施,越来越多的我国企业开始投资新西兰,涉及房地产、
乳业、畜牧业等行业,包括光明乳业在内的我国知名乳品企业,在新西兰均有大
量投资。而且,目前人民币与新西兰的汇率处于低位(按照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为 1 新西兰元=4.2481 人民币),拉低了新西兰
资产的整体估值,是收购的最佳时机。
根据该《协定》,自 2016 年起,所有的牛羊肉均可享受零关税,而澳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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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最快也要在 2019 年才能实现与中国牛羊肉的零关税。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
新西兰的牛羊肉商品在中国具有非常明显的价格优势。
综上,对中国企业来说,新西兰的肉类食品产业,将成为一个投资热点,上
海梅林此时购买 SFF 牛肉的 50%的股权,正逢其时。
3、畜牧业是新西兰的支柱产业,区位优势明显
新西兰是发达国家,具有非常好的法律与政治环境。多年来一直是中国企业
和光明食品集团海外投资的热点区域。同时,畜牧业是新西兰的支柱产业,新西
兰政府十分支持畜牧业的发展,实施周详的产业发展举措。
首先,新西兰是一个岛国,天然防疫环境较好,牲畜疫病极少。
其次,新西兰政府非常重视畜牧技术人才的培养,其全国 10 多所大学均设
有畜牧学科及生物技术学科,每年为全国各地培育了大量的畜牧技术和管理人
才。SFF 集团的管理人员大多具有大学文凭,就连其养殖户股东也大多有相应
的畜牧类专业文凭并进行过相关方面的培训。
再次,新西兰政府非常重视品种改良。新西兰具有全国性的牛羊品种改良计
划和专业性公司。非常注重开发乳肉兼用型品种比如娟姗牛的杂交品种、安格斯
牛的杂交品种、荷里福的杂交品种等。并且,新西兰本身拥有国家农业部的牛羊
品种改良计划,为农户提供从冻精到胚胎繁育,再到饲料配比和疫病防治等全方
位的服务及指导。
因此,在畜牧业方面,新西兰在制度、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具有全球领先的
实力,为上海梅林和光明食品集团的未来牛羊肉的长期有序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保
障。
4、符合国家关于推进肉类食品行业发展的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
肉类食品行业历史悠久,目前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具备较大的提升空间。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制定目标,
到 2015 年,将“形成 10 家 100 亿以上的大企业集团,肉类行业前 200 强企业的
生产和市场集中度达到 80%,培育出 2-3 个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
的肉类食品企业。”政策导向将推动行业集中度的稳步提升,规范化的大型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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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企业将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可以预见,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以业内
名优企业为代表的联合兼并、收购、控股、参股等形式的重组将日益增多,市场
上将逐渐涌现出一大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优质企业集团。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与品质重视程度的日益提升,国内传统肉类屠宰加工企
业正积极向上、下游产业进行延伸,发展成为具备养殖、屠宰加工、肉制品制造、
物流配送及终端销售一体化经营、全产业链布局的生产企业已成为行业竞争的主
要方向。加强对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资源整合及精细化管理,建设系统化的运营体
系,将有助于企业发挥内部的协同效应,实现各个业务链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均衡
发展,提升抵抗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进而形成综合竞争能力。
当前,在肉类食品行业内部,牛羊肉在中国一方面在迅速替代猪肉和鸡肉的
市场份额,另一方面,也在不断推出新的深加工产品,消费者对牛羊肉的需求量
在不断增长,与上世纪 80 年代中国猪肉市场崛起的时期类似,正处于快速发展
阶段。
因此,上海梅林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国家关于推进肉类食品行业发展的
规划和行业发展趋势。
5、符合光明食品集团的国际化战略,落实上海市关于国资改革的意见
光明食品集团已经确立了如下发展战略:以安全食品、保障供应、整合资源
为己任,建设一个具有主业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员工凝聚力的本土化跨国公司,
全球布局、跨国经营的中国食品领军品牌;跨聚焦大产业、大品牌、大通路,以
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证明化、规范化和人才战略的“5+1”改革思路,确立
了乳业、糖业、肉业、粮油、现代农业、品牌食品、分销零售、地产物流和金融
的“8+2”主营业务。
显见,光明食品集团已经建立清晰的国际化战略,上海梅林作为光明食品集
团下属的唯一的肉类专业平台,是专业化的肉类食品生产分销上市公司,本次重
大资产收购,就是在贯彻光明食品集团的国际化战略。
2013 年 12 月 17 日,上海市发布了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
企业发展的意见》,即“上海国资国企改革 20 条”,主要目标中包括“打造符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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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规律的公众公司”、“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又明确
“支持企业跨国经营、参与全球资源配置。”上海梅林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是落实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的具体举措。
综上,本次交易将有助于上海梅林实施国际化战略,提升管理水平,拓展国
际市场,实现品牌和业务的国际化,加大市场占有份额,为上海梅林拓展新业务
的发展空间,打造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经营模式。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把握标的公司估值合理的市场机会
新西兰牛羊肉业务处于产业调整期,且新西兰元的汇率相比过去有所下降,
目前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较合理。
首先,近年来,新西兰肉类市场尤其是羊肉市场的价格波动较为明显。过去
三年,新西兰进口羊肉价格从 4.6 万元/吨下降至 1.8 万元/吨,又回升到 2 万元/
吨,市场普遍预计下半年将回升到 2.5-2.8 万元/吨,2016-2017 年将进一步回升。
因此,从羊肉的价格周期上看,当前新西兰肉类企业的估值会较为合理。
其次,当前人民币与新西兰的汇率为 1:4.2,处于近十年来的最低位,因此,
由于汇率的原因,当前正是投资新西兰公司的较好时机。
综上,目前对标的公司的收购,是上海梅林迅速以较合理成本建立牛羊肉全
球产业集群的的重要机会。
2、获得全球肉类产品市场,销售额大幅提升
根据 iFab 2013 Meat Review 行业报告信息,以及最大的三家屠宰企业公开
年报中的数据,标的公司是新西兰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商,仅次于恒天然公司,
牛肉业务占新西兰市场份额的第一,羊肉业务占新西兰市场份额的第二,鹿肉业
务占新西兰市场份额的第一。
根据交易对方管理层提供的信息,标的公司的 85%的产品出口,客户遍布
60 多个国家;有 900 多个客户,其中 245 个客户的年销售额超过 100 万新西兰
元。整体看,标的公司 2014 财年 23.09 亿新西兰元的销售额中,新西兰境内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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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国(大陆及香港)占 17%; 美国占 14%; 英国占 8%; 澳大利亚占 8%;
德国占 6%; 其余国家占 32%。
上海梅林若能顺利完成本次海外收购,将迅速成为中国最大的牛羊肉综合产
业集团,营业收入高达 250-300 亿元人民币,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综上,标的公司的客户遍布全球,质量较高。通过本次海外并购,上海梅林
将获得全球肉类市场,营业收入大幅提升。
3、获得了稳定的上游优质牛羊肉的供应源
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显示,畜牧业是新西兰的支柱产业,新西兰是全球知名的
畜牧大国,该国人口 447 万,但是却圈养了 900 万头牛和 5000 万头羊,是全球
人均养殖牛羊数量最多的国家,其牛羊肉也 90%出口到全世界各地。
新西兰是一个岛国,天然防疫环境较好。政府本身也实施了较多的农产品防
疫措施,在机场、港口等主要的输入源方面,都有严格的监控措施。过去 100
年的情况来看,新西兰目前还没有爆发过口蹄疫和疯牛病,甚至连在澳大利亚北
部地区较为普遍的蓝舌病也没有发生过。因此新西兰本身的防疫条件极好。在全
球来看,新西兰是优质的牛羊肉供应地。
根据《iFab 2013 Meat Review》和交易对方管理层提供的资料,当前,标
的公司的屠宰量占新西兰全国屠宰量的比例为:牛:30%,羊:23%,鹿肉:42%。
本次海外收购,将使上海梅林获得新西兰 25%以上的稳定的、优质的牛羊肉的
供应源,有力地支持了上海梅林未来向高档牛羊肉类产品进军。
4、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上海梅林与标的公司的协调效应主要有以下四个
方面:
(1)根据中、新两国自贸区协议,2016 年,从新西兰出口到中国的牛羊类
产品将实现零关税,而澳大利亚最快也要在 2019 年才能实现与中国牛羊肉的零
关税。因此,新西兰的牛羊肉商品在中国将具有非常明显的价格优势,有利于扩
大中国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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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梅林可以协助标的公司提升牛腱子、牛胸肉部位的价值, 从而提
升利润水平。根据经验,部分大包装牛羊肉部位如牛肉的肩胛肉、牛腱以及羊的
肋排等,可以通过改变分割方式,在新西兰直接加工完成后进口,从而极大的满
足了国内市场的需求,预计可以提升 10-15%左右的毛利。
(3)上海梅林可协助标的公司提升牛杂部位的价值,从而提升利润水平。
牛杂(又称牛下水,包括牛肚、牛百叶、牛心和牛肝等)是中国消费者喜爱的产
品。2014 年,中国进口冻牛杂 19,165 吨,主要来自乌拉圭(56%)和澳大利亚
(35%)。由于 SFF 集团没有好的牛杂渠道资源,目前牛杂出售价格较低,未能
很好利用这部分产品价值。目前,中国与新西兰已经开通了牛羊下水的进口业务,
但是目前只有新西兰 AFFCO 公司有一家工厂可以直接出口,未来上海梅林配合
SFF 集团获取出口中国的牛羊下水许可证后,直接向中国出口牛杂,获得较高
收益。
(4)上海梅林可协助标的公司提升牛羊肉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量。上海梅林
以及光明食品集团可以利用其在牛羊肉深加工以及零售环节的资源,增加对标的
公司的牛羊肉的采购量,与标的公司以及农户分享牛羊肉深加工环节的价值增值
(例如通过提高对农户的采购价格等方式),实现多方的共赢。
以上 4 个方面的协同效应中,有 3 个方面是可以进行量化的到完成交易后
的第三年,基于 3 个可量化的指标,上市公司可以为 SFF 集团新增销售收入
1.18 亿元(即替代原先 SFF 在美国和欧洲的份额之后,额外增加的销售收入),
新增 EBITDA 4,420 万元,新增净利润 3,000 万元左右。在三年的时间里,把
SFF 集团在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的市场份额由 17%提升到 33%,其中牛肉
板块由 12%提升到 31%,羊肉板块由 30%提升到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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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牛腱子及牛胸肉
部分大包装牛羊肉部位如牛肉的肩胛肉、牛腱以及羊的肋排等,通过改变
分割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满足国内客户及渠道的需求,从而在新西兰直接加
工完成后进口,极大的满足了国内市场的需求,预计可以提升 10-15%左右的
毛利。这些部位占据牛羊 12-18%的胴体重量。一方面,这些部位在西方国家
的利用效率很低,比如牛腱和胸肉在新西兰主要打成 80(指 80%肌肉和 20%
脂肪)或 90 碎肉,给予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连锁做汉堡饼或牛肉香肠使用,
其附加值提升较低。但是在中国,这些部位可以直接生产成为火锅中常见的肥
牛、肥羊等产品,其附加值较碎肉将提升 50%以上;另一方面,肩胛肉由于脂
肪含量较高,在西方国家,也主要用作碎肉使用,但是上海梅林下属的梅林罐
头本身有红烩牛肉、酱牛肉罐头以及咸牛肉罐头等十多种牛肉罐头产品,因此
这些部位可以直接生产成为牛肉罐头产品在国内和东南亚地区销售,其附加值
将比传统的碎肉将有很大程度的提升。
同时,经过部分改刀,还可以大大提升这些部位肉的价值。原先这些部位
出口到中国时,主要按照新西兰的分割方法,将胴体分割成 52 个不同部位。但
是这些部位到了中国国内之后,由于不同客户的需求不同,因此还要进行相应
的细分割。因此新西兰冷冻的大块部位肉进口到中国后,首先要进行解冻,解
冻过程损失 2%左右的水分,随后在国内进行细分割,然后再冷冻,到了客户
使用时,需要再解冻。这种两次解冻,大大降低了产品的质量、色泽和水分。
这些部位如果在新西兰直接按照国内客户的要求进行了细分割之后,再出口到
国内,则可以免除两次解冻带来的损失,同时,提高其毛利。根据国内的情况
判断,这种改刀可以直接提升产品毛利 10%-15%。
(2)牛羊下水
原先 SFF 集团销往中国的牛杂、羊杂等是通过香港地区周转后进入中国大
陆,这一安排增加了周转成本,在完成本次交易后,该中间环节有望被剔除。
按每年进口 3,000 吨的牛杂和羊杂计算,如直接出口到中国大陆,可以新
增售价约 1000 元/吨,扣除新增的海运成本、人口费用、仓库保管费用等 500
元/吨后,每吨可增加 EBITDA 500 元,全年可增加 EBITDA 150 万元。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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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通过上海梅林的现有渠道可以很快完成销售,主要对象是大娘水饺、本土
快餐连锁以及类似小肥羊之类的火锅连锁。
(3)牛羊肉胴体
上海梅林以及光明食品集团可以利用其在牛羊肉深加工以及零售环节的资
源,增加对银蕨牧场牛羊胴体的采购量。
SFF 集团新增销售量可由上海梅林在中国进行切割及深加工,发挥中国的
成本优势。
根据初步测算,牛羊胴体预计年进口 2.3 万吨,新增 EBITDA 2,150 万元
人民币/年。其中,牛胴体以八分体为主,羊胴体以六分体为主。上海梅林下属
的启明分割车间以及苏食集团淮安二期等工厂进行相应牛羊胴体分割,分割后
在中国市场出售部位肉。目前,启明分割车间已具备分割能力:6 万头牛/年,
即 1.5 万吨牛肉/年;苏食集团淮安一期和在建的二期已具备分割能力:12 万头
牛/年或 140 万头羊/年,即 3 万吨牛羊肉/年。合计 4.5 万吨牛羊肉/年的胴体处
理能力完成可以满足 2.3 万吨胴体的分割需要。
预计在国内分割以后,每吨牛和羊胴体预计分别增加 EBITDA 700 元和 500
元。分割后的部位肉绝大部分都可以供联豪食品、启明分割车间和苏食集团等
企业进行深加工使用。
单从上市公司的角度出发,完成本次收购后,集中体现的协同效应如下:
1、联豪食品、上海牧仙神牛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牛肉产业链上的深加
工企业都将受惠于未来稳定且保质的货源供应,对于上海梅林未来牛肉品牌的
打造有很大助力。
2、上海梅林可以将中国市场消费者和客户的需求以最短的时间反馈回新西
兰,从而使新西兰可以尽快进行产品的调整或新产品的开发。这一方面将使上
海梅林在未来的进口牛羊肉市场拥有相当独特的竞争力。
3、上海梅林可以直接控制相当比例的新西兰牛羊鹿资源,从而为上海梅林
未来肉类全产业长期发展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以最快的速度提升上海梅林的
行业领导力。
26
5、增加高端产品
由于中国居民的消费需求升级,进口高端牛羊肉消费需求也随之增长。因此,
高端产品方面,上海梅林可利用下游渠道优势,协助标的公司在中国开拓高端产
品市场,提升利润水平;新产品开发方面,上海梅林及光明食品集团在国内有强
大的客户资源,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肉类产品,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利润水平。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上海梅林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对拟购
买标的公司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进行增资,增资后与其原股东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将各持 50%股份。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其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具体情况请详见本预案“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为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全
部经营性资产和业务的 50%权益,交割前,交易对方需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和
业务注入标的公司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梅林香港收购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50%的股权。
(四)收购主体
本次交易的收购主体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司,该公
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中文名称: 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ANGHAI MALING (HONG KONG) LIMITED
公司编号: 017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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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别: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6 年 1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香港北角木星街 9 号永升中心 11 楼 6 室
主营业务 销售快消食品及酒店食品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步骤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由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的重组、上海梅林通过梅林香
港向标的公司增资两部分组成。
1、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的重组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SFF
含附属部门:SFF 羊肉
业务 S
F
F
集
100% 100% 团
SFF 牛肉公司 SFF 鹿肉公司 集团下属其他海外销
售子公司及联营公司
为了便于本次交易,SFF 将进一步理顺股权结构,本次交易交割之前进行
集团内的重组,即 SFF 将其下属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业务注入到 SFF 牛肉(伴
有任何可适用的相关银行债务和日常交易负债):
(1)SFF 将其持有的 SFF 鹿肉 100%股权转让给 SFF 牛肉,SFF 鹿肉成
为 SFF 牛肉的全资子公司;
(2)SFF 牛肉新设立全资子公司 SFF 羊肉, SFF 集团将其羊肉业务注入
SFF 羊肉;
(3)除上述公司和业务外,SFF 将其其他经营性资产和业务亦注入 SFF
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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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重组将在交易协议的相关条款中有所反映。此次重组完成后,交易
对方和标的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SFF
100%
SFF 牛肉
100%
系列海外公司 SFF 羊肉 SFF 鹿肉 总部职能公司 一般参股企业 非经营控股型企业
2、上海梅林增资标的公司
在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的重组完成之后,上海梅林将通过现金增资方式认购
SFF 牛肉的 50%股权。增资完成之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上海梅林
100%
梅林香港 SFF
50% 50%
SFF 牛肉公司
100%
系列海外公司 SFF 羊肉公司 SFF 鹿肉公司 总部职能公司 一般参股企业 非经营控股型企业
(六)交易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估值和定价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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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定价依据、交易标的预估值
本次交易定价以经上海市国资委的授权机构备案确认的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资产估值报告的估值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
并根据交易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而最终确定。截至本预案出具日,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为 3.92 亿新西兰元,预估值为 3.50 亿
新西兰元,预估增值率为-10.71%。
本次交易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估值工作尚未完成。上述预估值
可能与最终的估值结果存在差异。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资产估值结
果将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价格调整机制约定: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如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低于 3.61 亿新西兰元,则相应
的差额将从交易价格(3.11 亿新西兰元)的基础上扣减;如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高于 3.61 亿新西兰元,
则相应的差额将从交易价格(3.11 亿新西兰元)的基础上增加。
交易价格 3.11 亿是经过交易双方基于商业谈判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3.5
亿仅是预估值。3.61 亿是 2015 年 7 月交易对方管理层最新预测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SFF 集团的净资产金额。
由于交易标的根据经营季节性特点以 9 月 30 日作为年度财报截止日,截
至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较能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但目前交易标的的 2015 财年
审计报告尚无法获取,因此交易双方约定: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定价基准日,
且在交易交割时根据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金额的变化,调
整交易价格 3.11 亿。
(八)期间损益的归属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损益,由交易双方共享同担。2015
30
年 6 月 30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之间的期间损益,按照价格调整机制约定。
(九)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融资安排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其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
50%。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公司已与相关银行进行洽商并达成了基本融资意向,
本公司将在正式签署融资协议后及时公告本次融资安排的后续进展情况。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益民集团,
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十一)本次交易不涉及盈利承诺和利润补偿方案
由于本次交易购买的是独立第三方的资产和业务,根据交易双方的协商,交
易对方不作盈利承诺和利润补偿方案。
三、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卖方: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买方(收购主体):上海梅林(香港)有限公司
买方担保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二)协议安排
SFF 集团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商誉、厂房和设备、现
金和应收款、DBB(养殖牛肉)项目和 Prime(一级牛肉)项目的牲畜资产、业
务记录、非房地产资产、其他地产、诉讼资产、子公司权益和合资企业权益全部
转让给 SFF 牛肉(或其子公司)后(“小重组”),梅林香港认购 SFF 牛肉新增股
权,认购后梅林香港将持有 SFF 牛肉本次增资后的 5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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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为 3.11 亿新西兰元±净资产调整额。
本次交易定价以经上海市国资委的授权机构备案确认的 SFF 集团的资产估
值报告的估值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并根据交易协议约定
的价格调整机制而最终确定。
净资产调整额是指: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如 SFF 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低于 3.61 亿新西兰元,则相应的差额将从交易价格
(3.11 亿新西兰元)的基础上扣减;如 SFF 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账面值高于 3.61 亿新西兰元,则相应的差额将从交易价格(3.11 亿新西
兰元)的基础上增加。
另外,根据交易协议:交割时,已完成集团内重组的 SFF 牛肉将另行计提
0.5 亿新西兰元的应付股东款(原集团内债务),作为允许的资本回报最高额补
偿给 SFF 原股东,买方实际支付的增资金额也在交易价格的基础上作相应扣减;
同时,买方须向已完成集团内重组的 SFF 牛肉另行支付 0.07 亿新西兰元,作为
SFF 牛肉今后不再承担 SFF 向 SFF 牛肉派驻董事所产生的董事经费等费用的一
次性补偿,买方实际支付的增资金额也在交易价格的基础上作相应增加。
综上,买方在交割时应当支付的增资金额为 2.68 亿新西兰元±净资产调整
额。(即 2.68=3.11-0.5+0.07)
(四)支付方式
于交割日支付,可保留 5%的尾款。
(五)交割时间
满足所有先决条件之日后第 10 个工作日,或交易双方书面协商的其他日期。
(六)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交割日之间的期间损益,由交易双方共享同担。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之间的期间损益,按照价格调整机制约定。
(七)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32
与资产和业务转移相关的全部员工重新与其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
款与原合同一致。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最大程度发挥其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整合好
双方的资产和业务,截至目前,除将在标的公司任命 5 名董事外,尚无其他对
相关资产、业务进行整合或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层已经与上海梅林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截至目前,
基于现有管理团队在 2014 财年的优秀表现,上海梅林将留任所有的管理层,
同时,管理层也已经明确表示愿意留任,大部分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要在将来
的几年内才到期,并且在到期后,如果管理人员选择留任,还将得到一笔留任
奖金。因此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在今后的数年内具有一定稳定性。
(八)协议的先决条件
1、取得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IO)同意;
2、SFF 股东以普通决议方式批准本交易;
3、除未能取得转让给 SFF 牛肉所需之第三方同意的任何业务合同或合资企
业权益外 SFF 集团已经完成“小重组”;若有未能转移的非实质性的“标的资产”,
SFF 应以信托方式代 SFF 牛肉持有,收益和现金流归 SFF 牛肉持有;若 SFF
集团员工拒绝接受新用工单位聘用要约的,则 SFF 应当赔偿该部分员工因终止
与 SFF 集团的劳动合同所产生有关的任何索赔、成本、损失、债务或支出。
4、上海梅林通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批准并完成上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审核或备
案。
(九)协议生效时间
本次交易协议适用新西兰法律管辖和解释,于协议签署时对双方产生约束
力。
(十)违约责任条款
1、如果 SFF 的违约导致的单项索赔达到 40 万新西兰元以上且累计超过 400
33
万新西兰元的,则梅林香港有权主张赔偿。为确保该权益实现,SFF 将购买保
证险。
2、如果任一交易方于交割日之前或交割日当天,出现任何实质性层面的违
约行为,且违约行为在该期间内未能得到弥补或违约行为不具备救济的可能,则
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提起诉讼要求违约赔偿。
(十一)控制权
梅林香港与 SFF 在标的公司中将各占 50%股权,董事会成员由梅林香港
和 SFF 各最多任命 5 名。若梅林香港或 SFF 任何一方未任命满 5 名董事或者
被任命的 1 位董事缺席了董事会会议,由梅林香港或 SFF 各自任命且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董事有权行使梅林香港或 SFF 各自有权任命的全部 5 名董事的表决
权。此外,董事会将有 2 名联席董事长,仍由梅林香港和 SFF 各任免 1 名。其
中,梅林香港任命的联席董事长在董事投票数相等的情况下,就如下事项拥有
第二投票权或投决定性一票的权利:
1、批准标的公司年度商业计划;
2、批准标的公司年度预算;
3、批准标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4、任命或罢免标的公司首席执行官(“CEO”);
5、决定 CEO 的薪酬安排;及
6、股息政策并决定股息支付的金额和时间。
此外,如下事项需要董事会 10 席中的 7 席通过方生效,上述梅林香港任
命的联席董事长之第二投票权或投决定性一票之权利不适用于这些事项:
1、除标的公司常规运营业务外,任何重大收购或处置业务或标的公司子公
司;
2、签署任何资本承诺、一系列相关承诺,或签署或达成任何非常规商业支
出,该等承诺和商业支出的金额超过 20,000,000 新西兰元;或
34
3、执行任何行动或一系列行动,包括签署融资安排或发行任何债权,该等
行动会导致集团负债权益比超过 70%(按照最近 12 个月平均滚动数据及假定
行动和一系列行动发生为基数计算)。
4、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何兼并、合并或类似业务组合,或实施标的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解散或分立;
5、发行任何公司债券;
6、任何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股票或权益证券任何性质的任何增加或减少。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将有助于上海梅林实施国际化战略,实现品牌和业务的国际化,加
大市场占有份额,拓展新业务的发展空间,打造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经营模
式。
根据中国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
制定目标,到 2015 年,将“形成 10 家 100 亿以上的大企业集团,肉类行业前
200 强企业的生产和市场集中度达到 80%,培育出 2-3 个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
力和影响力的肉类食品企业。”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以业内名优企业为代表的联合兼并、收购、控股、
参股等形式的重组将日益增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中国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资产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不存在违反新西兰
当地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5
本次拟收购资产中涉及的自有房产及租赁的办公场所的土地基本在新西兰,
不存在重大违法情况,符合新西兰当地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在中国境内的销售额高于 4 亿元人民币,达到《国务院关
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国务院第 529 号令)中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
上海梅林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向中国商务部申请反垄断审查。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也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拟申报程序符合国
家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以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海梅林的股本总
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海梅林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本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估值。交易价格以经上
海市国资委的授权机构备案确认的估值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
协商确定,定价机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资产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
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为 SFF 集团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业务的 50%权益,标
的公司 SFF 牛肉是交易对方的全资子公司,在交割日前,SFF 会将下属的全部
经营性资产和业务以重组的方式注入 SFF 牛肉。
本次交易所涉及之资产权属基本清晰,若相关当事人能够按约定履行各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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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承诺与声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
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均为肉制品行业,与上海梅林主营业务一致。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范围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梅林将持有 SFF 牛肉 50%的股权,并通过协议安排,
获得该公司的控制权。SFF 牛肉作为新西兰领先的屠宰、肉制品加工和销售公
司,拥有优质的供应渠道、广阔的海外销售渠道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收购完
成后,如果整合顺利,双方将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做
大做强,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重组后存在主要资产
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
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因此,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仍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
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并建立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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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
行使职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上市公司和 SFF 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的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标的公司2014财年 上市公司2014年度 标的公司占上
项目 是否构成重大
/2014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市公司的比例
资产总额 32.32 65.87 49.07% 否
营业收入 98.10 105.91 92.63% 是
资产净额 13.56 33.25 40.79% 否
注:1、SFF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报告期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
2、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为其与交易价格上限孰高值,交易价格为3.11亿新西兰元±净资产
调整额;
3、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按照2015年6月30日(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新西
兰元=4.2481人民币)折算而来。
由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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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达到 100%。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定义的借壳上市交易情形。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的批准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2015 年 8 月 31 日,光明食品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原则上
同意本次交易;
2、2015 年 9 月 11 日,交易对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了本次交易以及相
关协议的签署;
3、2015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和预案等议案;
4、2015 年 9 月 11 日,交易双方签署了交易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资产估值报告获得上海市国资委的授权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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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5、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6、新西兰海外投资办公室(OIO)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7、国家商务部对本次交易的经营者集中审查作出决定;
8、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9、交易对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根据 SFF 董事会发出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相关
决议适用普通决议表决。根据 SFF 及其聘用的新西兰 Harmos Horton Lusk
Limited 律师事务所确认,SFF 目前发行普通股(ordinary share),回扣股(rebate
share)和供应商投资股(supplier investment share)。针对本次交易,目前 SFF
有 7,115 位股东持有表决权 100,107,170 股。根据 SFF 章程规定,其股东会议
的法定人数为 7 人。普通决议多数决为行使投票权的股东有效投票 50%以上。
根据交易协议第 3.1(b)条约定,SFF 的股东以普通决议方式批准本交易
为交割的先决条件之一。交易协议第 3.12 条约定,虽然本次先决条件得到满足,
但 SFF 有权就批准本交易的决议进行投票并参加投票的股东中,仅有 50%-75%
的股东投票支持本次交易;且自交割之日起在交割后 12 个月内,本次交易被指
控(正式或非正式)为构成 SFF 的“重大交易”的,梅林香港有权要求 SFF 赔
偿直接损失。
九、其他事项
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因重大事项停牌,自 2015 年 8 月 25
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股票复牌。复牌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股票停复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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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尚未完成对拟购买资产的估值和境外法律尽职调查
工作。因此,本预案中涉及的预估结果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
资产评估机构、律师出具的报告为准。拟购买资产的估值结果等信息将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41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anghai Maling Aquarius Co.,Ltd
股票简称: A 股:上海梅林
股票代码: A 股:600073
成立日期: 1997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1501号
注册资本: 937,729,472 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000054348
税务登记证号码: 国地税沪字310115132285976
法定代表人: 马勇健
办公地址: 上海市恒丰路601号(邮电大厦)
邮政编码: 200070
联系电话: 021-22257017
传真: 021-22257015
网址: www.shanghaimaling.com
电子邮箱: ml@shanghaimaling.com
公司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电子商务,信息采集、信
息加工、信息发布、经济信息服务,销售:预包装食
品(含熟食卤味、含冷冻(藏)食品),马口铁,印
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食品机械及零件,国内
经营范围:
贸易(除专项规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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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设立情况及历次名称变更情况
(一)公司设立、首次公开发行A股及更名情况
上海梅林 1997 年 5 月 21 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1997】31 号《上海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梅林集
团作为独家发起人募集设立,梅林集团以资产和权益折股 17,000 万股。
1997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1997】320 号《关于上海梅
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和证监发字【1997】
321 号《关于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筹)A 股发行方案的批复》批准,
上海梅林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 10,000 万股(包括公司职工股 1,000 万股),
发行价格每股 4 元,发行市盈率 18 倍。发行完成后,发起人梅林集团持有国有
法人股 17,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62.96%;社会公众股 10,000 万股(包括公司
职工股 1,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37.04%。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梅林集团 17,000 万股 62.96%
社会公众股 10,000 万股 37.04%
合计 27,000 万股 100.00%
1997 年 6 月 27 日,上海梅林取得营业执照,在上海市工商局正式注册登
记。
1997 年 7 月 4 日,上海梅林的社会公众股 9,000 万股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
易流通。1998 年 1 月 6 日,上海梅林职工股 1,000 万股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上海梅林设立时曾用名为上海梅林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 12 月 31 日,经
上海市工商局核准,上海梅林更名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8 年送股
1998 年 6 月 3 日,公司发布送股公告,以 1997 年末公司股份总额 27,000
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1998 年 7 月 13 日,上海市证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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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1997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8]061 号),核准该利润分配方案。该次送股完成
后,公司股本增至 32,400 万股,其中,梅林集团持有国有法人股 20,400 万股,
持股比例为 62.96%,社会公众股 12,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37.04%。
1998 年 8 月 31 日,上海市工商局出具的《核发营业执照通知单》载明公
司变更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2005 年 10 月 31 日,上海梅林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 2005 年 11
月 23 日收到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产【2005】753 号文《关于上海梅林正广和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 年 12 月 7 日,上海梅林股
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3.3 股),
并于 2005 年 12 月 15 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的对价股票上市流通。股
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梅林集团持有国有法人股 16,440 万股,持股比例为 50.74%,
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为 15,960 万股,持股比例 49.26%。
3、2007 年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7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6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议案,为每 10 股送 0.5 股转增 0.5 股。实施分配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32,400
万股增加至 35,640 万股。2007 年 12 月 24 日,上海市工商局向公司出具了《准
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2007 年 12 月 24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载明准予变更登记。
4、控股权协议转让
2009 年 5 月 20 日,益民集团与梅林集团签订《关于转让上海梅林正广和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合同》。梅林集团向益民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上海梅
林 50.74%的股权,共计 18,084 万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42,300 万元,益民
集团以其对梅林集团享有的部分债权人民币 42,300 万元,抵销转让总价款。转
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并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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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1)1391”号文核准发行股票。201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
后,股本由原先的 356,400,000 股增至 498,627,358 股。
6、2012 年及 2013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012 年 5 月 18 日,上海梅林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1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实施转增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 498,627,358 股增加至 747,941,037 股。
(2)2013 年 4 月 18 日,上海梅林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决定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 股。实施分
配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747,941,037 股增加至 822,735,141 股。
7、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1201” 号文核准发行股票。201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
后,股本由原先的 822,735,141 股增至 937,729,472 股。
(三)公司目前股本结构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4,994,331 12.26%
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22,735,141 87.74%
股份总数 937,729,472 100.00%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益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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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后,最近一次控股权变动情况:2009 年 5 月 20 日,益民集团与
梅林集团签订《关于转让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合同》。
梅林集团向益民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上海梅林 50.74%的股权,共计 18,084 万股,
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42,300 万元,益民集团以其对梅林集团享有的部分债权人
民币 42,300 万元,抵销转让总价款。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并未发生变更。
四、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
2008 年 9 月 3 日,公司与王天伦、王东明签署了《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重庆今普 51%股权,其中:收购王天伦持有的 48.55%
股权、收购王东明持有的 2.45%股权。根据评估折算成 51%股权的价值为
8,827.20 万元,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折价收购重庆今普 51%股权的价格为 8,650
万元。公司与转让方无关联关系,该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 200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资产购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2009 年 1 月 13
日完成了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
(二)2011年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对收购完成后的外食公司增资及补充
流动资金
2011 年 12 月,公司实行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共增发 142,227,358 股,
募集资金总额 1,507,609,994.80 元。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非公开发行预
案披露的用途投入了 6 个项目:收购冠生园集团全部食品主业经营性资产、收购
爱森公司 100%的股权、收购正广和网购 56.5%的股权、收购老外食公司主业经
营性资产、向收购完成后的外食公司增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已注销。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类:肉食品业务、休闲食品业务及综合食品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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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三类业务对应的主要产品及相关公司情况如下:
业务 主要产品(或服务) 从事业务的企业
一、肉食品业务
1、生猪养殖 商品种猪、商品猪 爱森公司、淮安苏食、
2、生猪屠宰 冷鲜肉、冷冻肉、热鲜肉 梅林重庆
灌肠类、速冻调理品、酱卤制品、腌腊制品 淮安苏食、梅林重庆
3、肉制品加工 梅林食品、梅林绵阳、
以午餐肉为主的罐头产品
梅林荣成、梅林捷克
通过菜场、超市专柜及专营门店出售猪肉及 爱森公司、苏食肉品、
4、肉食品分销
肉类制品 梅林重庆
二、休闲食品业务
大白兔奶糖、大白兔红豆系列、花生牛轧糖、
1、糖果制品生产 冠食公司、天山食品
话梅糖等
冠生园蜂蜜、冠生园蜂皇浆、冠生园蜂胶、
2、蜂制品生产 冠蜂公司
果茶等
3、调味品生产 佛手味精、佛手鸡精、冠生园素易鲜等 冠生园天厨
4、面制品生产 方便面、压缩饼干、拉面、月饼等 冠益公司
5、保健酒生产 华佗十全酒、华佗牌得力劲酒、楠药酒等 华佗酿酒
三、综合食品分销业务
出口产品以家具、服装、食品、日用五金、
文体用品、家电设备为主;进口产品以冻猪
1、进出口贸易 外食公司
肉、冻家禽等副食品、酒类、糖果制品、木
材、聚乙烯为主。
在上海地区开设光明便利连锁门店,主要销
2、便利连锁店
售各类日用百货、烟酒及食品
正广和便利连锁
在上海地区开设光明里食品专卖店,产品以
3、连锁食品专卖店
各类生鲜、即食食品及进口食品为主
以 96858 网上超市和一米商城为平台,销售
4、电话及线上产品
酒类、糖果饼干、饮料、调味品等各类食品, 正广和网购、一米生活
销售
日用百货及小家电产品
(二)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将在总结所属各品牌企业原有经营模式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和提升,逐步
确立战略规划的全新商业模式:“上通资源、下达渠道、把握两端、中间协同、
提升食品制造能级、控制核心资源、服务流通”,形成“品牌食品多产业协同发展”
的格局。
1、肉食品业务
(1)聚焦核心主业,优化配置资源,构建全产业链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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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源优化配置,突出优势资源向优质产业聚焦的战略,进一步集中核心
优势资源聚焦在目前食品行业中最具有发展前途、市场容量最为广阔的肉食品
上,快速做大做强肉食品业务。公司将着力构建在“规模化养殖、自动化屠宰、
标准化检验、冷链化储运、连锁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信息化管理”等七方面具
备竞争优势的全产业链架构,重点“把握两端、中间协同、控制核心资源、服务
流通”,实现商业模式的成功转型。
(2)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1)加大肉食品业务的协同与整合力度,率先打造长三角样板市场
随着我国猪肉产地和销地更大范围的分离,猪肉异地流通将会越来越突出。
公司将在长三角地区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加大肉食品业务的协同与整合力度,率先
打造长三角样板市场,并快速在以重庆、四川为代表的西南市场进行复制,未来
逐步向全国各主要区域市场辐射。
2)养殖屠宰业务提供品质支持,高附加值肉制品业务提升盈利水平
屠宰和冷鲜肉主要做规模,肉制品加工主要做利润。在 2015 年末之前公司
将实施产业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从以养殖屠宰为主转变为在养殖屠宰源头资源
控制基础上的肉制品深加工为主。在养殖环节中重点发展高毛利的种猪养殖,扩
大优良种源牧业规模,适度控制对生猪养殖的直接投入。积极加大对中、高档肉
制品深加工环节的投入。肉制品深加工是全产业链中最主要的高毛利盈利环节,
将作为未来发展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高温和中低温肉制品的深加工,做大做强
高端品牌肉制品业务。
3)2015 年资产收购项目将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丰富肉食品核心主业
2015 年资产收购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新增饲料种植、销售业务,并大幅扩
大种猪、商品猪养殖产能,使原有猪肉全产业链的前端得到进一步延伸;同时,
公司将新增肉牛养殖、加工及分销业务,未来将逐步形成肉牛全产业链,使肉食
品核心主业得到进一步丰富。
2、休闲食品业务
公司的休闲食品业务将在振兴和提升民族品牌核心竞争力、丰富产品品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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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以“安全、健康、美味、便捷”为特色,以市场为导向,以百年民族品牌
为引领,进一步聚焦主业、做强主业,保持在行业细分市场和品类的领先地位。
通过开放式的兼并重组对所属各业务板块进行梳理与整合,通过生产经营、资产
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联动,调整资产结构,盘活存量带动增量,实现资源的最优配
置,做到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
(1)糖果和巧克力业务
冠食公司糖果业务在细分市场上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品牌的地位,将进一步创
新思维、拓展思路,加速转型。
1)健康、方便、创新、无糖化、功能化、高端化将成为未来五年糖果行业
发展的主流趋势,冠生园糖果业务将以品牌经营为引领,加强新产品研发力度。
首先继续加大对现有奶糖系列的产品技术和营销市场的深度开发,把奶糖系列做
深、做透;其次是积极开发硬糖、软糖和酥糖,把花式糖果系列做宽;第三是与
休闲食品相结合开发复合型新产品(如:麦片花生糖等),丰富产品品类,努力
提高产品的品味和档次;第四是功能型糖果在未来五年将会超过传统型糖果的市
场份额,因此必须加大功能型糖果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如:低聚糖、多元糖醇、
无糖、含钙、健齿护齿、含膳食纤维、含益生元、增强免疫力、降低血脂、缓解
疲劳、减肥等);第五是不断创新形象策划、包装设计和品牌宣传,使老品牌不
断注入时代气息、创新因素、年青化元素。体现“健康、时尚、品质、身份”的产
品新形象,使大白兔品牌系列产品真正成为人人喜爱的送礼佳品。
2)积极寻求巧克力的投资机会,通过投、控、参等方式,引进国际品牌巧
克力,积极参与国内巧克力市场的竞争。可以通过先代理销售外资品牌巧克力,
针对产品在市场有接受度的企业则进行资本层面的合作,最后再安排在制造基地
投入生产线进行规模化生产,力争在规划期内有所突破。尝试与休闲食品相结合
开发复合型巧克力新产品,通过开发巧克力业务引领冠生园糖果业务从传统型向
时尚型、高端化的主流消费市场转型。
(2)蜂制品业务
1)冠食公司蜂制品业务将通过加大品牌和市场投入,提升品牌形象和品牌
知名度,进一步巩固在国内品牌和行业领先地位;在蜂蜜制品行业普遍同质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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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中主动求新、求变,在现有大众主流市场中继续做大做强,在重点细分市场
中做深做细,进一步扩大网络营销的市场容量,通过产品的创新和差异化策略来
进一步提升蜂制品的销售,继续扩大在全国蜂制品市场的占有率。
2)借鉴国内外优势企业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来不断提高公司蜂制品业务的生
物技术、中医保健功能等技术含量。引进国际高端蜂制品的新品类(如巴西蜂胶),
使蜂制品业务成为行业的领导者。
3)时刻关注国内外蜂制品行业商情变化,根据全球蜜蜂种群数量以及适合
采蜜的农作物、花卉和林木种植面积的年度变化趋势,及时在原料蜜收购方面调
整布局。扩大对优质、稳定的蜂制品供应链的战略管理,确保原料蜜的供应满足
蜂制品业务扩张的战略需求,牢牢掌控行业竞争的先发优势。
4)蜂制品业务与光明食品集团乳制品、酒、正广和饮用水和冠食公司其他
休闲食品主动协同,提供原料产品,并积极研发蜂制品的延伸产品。
(3)调味品业务
1)充分发挥知名民族品牌效应,做深、做透、做宽现有产品与市场,在味
精和鸡精产品系列继续保持现有市场占有率的同时,重点提升高毛利鸡精产品的
业务占比。
2)逐步淘汰低毛利的低端老产品,紧跟国内外调味品市场的消费潮流,按
照差异化战略,大力开展新产品研发,积极开发具有年轻化、时尚化、国际化特
征的高毛利调味品系列,在精品酱油、特色番茄酱、蒜蓉酱、辣酱、复合调味品
等方面寻求重点突破。
3)积极主动与肉食品核心业务全方位协同,为“中央厨房”调理半成品业务、
罐头业务、卤制品熟食业务、中低温肉制品业务、休闲肉制品加工业务提供美味
可口的配套调味品;在营销通路上可充分利用冷鲜肉直供业务通路、“爱森优选”、
“光明里”以及重庆的梅林品牌肉专卖店终端系统扩大市场占有率,紧紧依托核心
业务做强做精冠食公司调味品业务。
3、综合食品分销业务
作为拥有完整食品产业链的光明食品集团中综合食品制造与食品分销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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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司将做大做强食品制造和食品分销双主业。公司的综合食品分销业务将继
续整合商务电子平台和零售终端的服务创新,实现线上线下的联动,服务流通。
率先打造一个以上海为中心、以长三角为样板市场的国内外品牌食品营销配送网
络,逐步辐射全国各主要区域市场。
(1)打造市场营销中心
以事业部制运行模式重点打造公司的市场营销中心,按照“一次架构、分步
实施、渠道共享、优化配置、先易后难”的方针,先协同后整合,成熟一块实施
一块,有序推进公司综合食品分销业务的协同与整合工作。
(2)组建市场部
对各业务现有的品牌、市场、商情分析等职能进行协同与整合,在条件成熟
时组建公司统一的市场部,在市场部内部以产品经理制的运行模式来推进落实品
牌策划、市场调研分析、广告推广、商业公关、渠道建设等职能工作。由市场部
来统一策划公司主要业务的品牌管理工作,在产品、包装、渠道、市场推广等方
面给“梅林”、“冠生园”、“正广和”、“爱森”、“SF”、“苏食”、“大白兔”、“佛手”、“华
佗”、“96858”等知名品牌赋予新概念、新元素,使之适应时尚消费需求,焕发新
生机和新活力。以市场为龙头来引领和规划各业务板块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营销。
通过对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市场信息调研分析以及市场规划与决策,为公司大
力拓展综合食品分销业务、新产品研发以及产业投资提供即时而强大的专业支
持,真正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抓手,立足上海,领先长三角,服务全国,
走向世界。
(3)协同整合进出口业务
通过协同与整合现有各业务板块的进出口业务,提升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协同
效应和规模效应。国际贸易事业部作为进出口业务的总经销商,定位成为国际品
牌食品的知名代理商,引进国际畅销食品,通过上市公司的国内销售事业部及商
务电子事业部的通路推向上海乃至全国市场;以自营和买断代理两种方式,通过
国际贸易事业部的通路把上海梅林、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市乃至全国的知名品牌
食品推向国际市场。
(4)协同整合内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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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销售事业部把现有各业务板块的内销业务逐步协同整合起来,定位成为
上市公司所有产品的国内总经销商。其中生鲜产品(冷鲜肉、“中央厨房”调理半
成品、牛羊肉、冷鲜和冰鲜禽、水产海鲜产品等)将单独进行协同与整合。通过
国内销售事业部,把公司各业务板块的产品、光明食品集团的知名品牌食品和通
过国际贸易事业部引进的国际品牌食品推向全国市场。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业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肉食品业
286,809.78 59.87% 592,309.67 56.21% 628,624.30 61.21% 398,444.35 51.65%
务
休闲食品
84,994.53 17.74% 155,194.43 14.73% 134,166.94 13.07% 116,078.63 15.05%
业务
综合食品
107,212.95 22.38% 306,324.15 29.07% 264,122.30 25.72% 256,982.81 33.31%
分销业务
合计 479,017.26 100.00% 1,053,828.26 100.00% 1,026,913.54 100.00% 771,505.79 100.00%
注:上表中,肉食品业务包括公司罐头产品业务、爱森公司全部业务、苏食、梅林重庆的全部业务;休闲
食品业务包括冠生园的糖果、蜂制品、调味品、保健酒及面制品业务,冠生园的贸易业务不含在内;综合
食品分销业务包括外食公司及正广和网购的全部业务及冠生园的贸易业务。其中,2012-2014 年数据来
自立信提供的 2012-2014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工作底稿数据,并且,会计师根据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应会计政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
述;2015 年 1-6 月数 据来自公司提供的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底稿数据。下同。
2013 年度,公司肉食品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2 年度完
成了对苏食集团肉食品业务的收购,将苏食肉品与淮安苏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地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
430,401.71 89.85% 942,527.95 89.44% 896,126.54 87.26% 641,174.56 83.11%
销售
国外
48,615.55 10.15% 111,300.31 10.56% 130,787.00 12.74% 130,331.23 16.89%
销售
合计 479,017.26 100.00% 1,053,828.26 100.00% 1,026,913.54 100.00% 771,505.79 100.00%
52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25,256.58 658,672.57 576,864.65 541,780.48
负债总额 283,678.12 326,154.71 351,790.80 335,399.66
少数股东权益 26,322.65 25,752.40 26,748.60 18,766.53
股东权益 341,578.46 332,517.87 225,073.85 206,380.82
归属于母公司
315,255.81 306,765.47 198,325.24 187,614.29
股东的权益
注:根据财政部 201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变更了相应会计政
策并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故 2012-2014 年财务数据采用立信会计师根据其审计工作底稿提供
的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4,811,56.60 10,590,81.15 10,347,55.39 7,831,46.81
营业利润 90,13.50 143,04.03 161,47.71 109,21.31
利润总额 101,76.54 179,69.06 200,75.00 166,27.50
净利润 85,19.01 128,93.16 163,26.61 128,22.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7,948.76 13,274.64 15,531.71 14,011.10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0,865.02 15,868.72 20,305.64 3,449.92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8,138.35 -28,795.26 -2,272.36 -19,743.76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1,091.59 82,339.07 -129.17 5,089.17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972.79 67,911.21 16,709.72 -11,309.51
增加额
4、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流动比率 1.34 1.24 0.94 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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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速动比率 1.04 0.97 0.64 0.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27.29% 33.65% 46.37% 40.77%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5.37% 49.52% 60.98% 61.9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27 17.57 16.70 15.75
存货周转率(次) 5.14 11.83 9.64 8.89
每股净资产(元) 3.36 3.27 2.41 2.5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22 0.17 0.25 0.0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2 0.72 0.20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 本 0.085 0.1595 0.1888 0.1703
前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085 0.1595 0.1888 0.17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全面摊薄 2.52 4.33 7.83 7.47
前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2.56 6.31 8.07 7.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 本 0.073 0.1327 0.1573 0.1065
后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073 0.1327 0.1573 0.10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全面摊薄 2.16 3.60 6.51 4.67
后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2.19 5.25 6.71 4.65
注:上述指标中除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
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年平均应收账款净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年平均存货净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9、基本每股收益=P÷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
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的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
股等增加的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的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10、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
+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
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后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12、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P÷E,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1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其中:P 为报告期利润,NP 为报告
期净利润,E0 为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
等减少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
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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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益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98,386,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为 31.8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益民集团主营业务包括食品加工与制
造、销售与投资。益民集团业务和投资领域覆盖了肉类、海产品、罐头食品、糖
果与蜂蜜制品、酒类、调味品、冷饮冷食、饮用水以及其他非食品行业。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上海市国资委通过国盛集团及上海城投持有光明食品集
团 100 %股份,光明食品集团直接持有并通过益民集团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354,364,87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37.7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
市国资委。
(三)本公司控股关系图
上海市国资委
国盛集团 上海城投
22.90% 54.16% 22.94%
100.00%
光明食品集团
100.00% 5.97%
益民集团
31.82%
上海梅林
七、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
况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5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
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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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具体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银蕨农场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liver Fern Farms Limited
283 Princes Street, Dunedin Central, Dunedin,
注册地址:
9016, NZ
成立日期: 1948 年 9 月 30 日
公司类型: 合作制企业
股份总数: 121,463,403 股
注册号(NZBN): 9429034061039
(二)历史沿革
1948 年,Primary Producers Cooperative Society Limited 以合作社企业形
式在新西兰南岛成立,作为肉类销售业务主要经营羊肉业务。
1970 年初,Primary Producers Cooperative Society Limited 在更换管理层
之后更名为 PPCS Limited。
1980 年开始,PPCS Limited 通过收购南岛到北岛的一些肉制品加工合作社
企业和公司之后,从一家小型肉制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一直活跃参与新西兰肉
制品企业的整合活动。
2006 年,PPCS 收购位于新西兰的 Richmond Meats 公司。
2008 年,公司更名为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名字源自于公司下属的
知名品牌。
2009 年 10 月 27 日,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发行的普通股股票(ordinary
share)开始在新西兰柜台交易平台“Unlisted”上市交易,发行 100,378,874 股股
57
票,股票简称“SFF”。
2014 年 10 月 1 日,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进行内部业务重组,按
照产品分类分为牛、羊、鹿肉三个业务板块,并设立了 2 家 100%控股的子公司,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td 和 Silver Fern Farms Venison Ltd。
(三)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SFF 集团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SFF 为合作制企业,股权结构分散,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3.32%,无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SFF 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比(%)
FORSYTH BARR CUSTODIANS
1 4,037,875 3.32
LIMITED
2 FNZ CUSTODINAS LIMITED 813,540 0.67
3 GLENTHORNE STATION LIMITED 800,000 0.66
THOMAS PETER WARD AND FIONA
4 760,684 0.63
KATRINE WARD
5 CRAIGLEA LIMITED 192,258 0.16
6 PHILIP STEPHEN WILSON & HEATHER 184,508 0.15
58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比(%)
JEAN WILSON
WJ OLIVER& KM OLIVER&OSBORNES
7 180,079 0.15
PROFESSIONAL TRUSTEES
8 EOIN REAY HAMILTON GARDEN 166,632 0.14
9 GRAY BROTHERS LIMITED 164,067 0.14
10 AWATEA COASTAL FARMS LIMITED 151,977 0.13
信息来源:新西兰公司信息查询网
上述 SFF 的股东基本都是新西兰牛羊鹿养殖户股东,最高股权比例不超过
5%,是由养殖户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并可以为 SFF 集团提供牲畜供应。
(四)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根据网络公开行业信息和交易对方管理层提供的材料,SFF 集团是是新西
兰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公司总部位于新西兰南岛达尼丁,拥有超过 16,000 家
供应商,在新西兰拥有 19 家加工生产基地,其中有 10 家具有出口中国许可证;
SFF 集团是新西兰第二大农业出口商,仅次于恒天然公司,约 85%的牛肉、羊
肉和鹿肉产品出口至 60 多个国家;SFF 集团是新西兰员工规模最大的集团之一,
旺季时约有 7,000 名员工。
根据交易对方管理层提供的材料,2014 财年,SFF 及其下属子公司屠宰牛
羊鹿肉加工总量为 751.8 万头;2014 年牛肉销售量 15.5 万吨,羊肉销售量 16.2
万吨,鹿肉 3 万吨,合计约 34.7 万吨。在公司收入中,品牌产品约占收入的 5%,
冷鲜肉产品约占收入的 15%,而大包装产品约占收入的 80%。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新西兰元
项目 2014 年 9 月 30 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计 760,847 833,279
总负债及(包括其他负债总计和成员
441,591 535,362
股)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9,256 297,917
总收益 2,320,940 2,001,212
税前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19 -36,522
本年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74 -28,5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21,339 -27,851
注:1、成员股(包括供应商投资股和成员普通股)在盈利情况下有资格获得股息,但任何此类股息都可能
59
被限制为全额支付给供应商投资股。成员普通股的股东有权利享有提供货物产生的盈利对应的回扣。
2、根据新西兰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的披露和报告,根据SFF集团列出的义务,合作的股本
(即成员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因此,发行和投入的资本被列为一个金融负债。
(六)子公司信息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SFF 下属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SFF 下属重要子公司 地点 主营业务
运营实体
SFF牛肉 新西兰 牛肉加工业务
SFF鹿肉 新西兰 鹿肉加工业务
Richmond (New Zealand) Singapore PTE 作为SFF集团在香港、日本和
新加坡
Limited 韩国的销售代理。
从SFF集团进口产品,并在全
Silver Fern Farms NV
比利时 欧洲(德国、英国和南欧除外)
(由Kevin Winders以信托方式持有)
进行销售。
从SFF集团进口产品,并在德
Silver Fern Farms GmbH 德国
国进行销售。
从SFF集团进口产品,并在英
Silver Fern Farms (UK) Limited 英国 国和欧洲其他国家进行营销、
销售和分销。
非运营实体
Richmond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新西兰
Frasertown Meat Co. Limited 新西兰
CFM Management Limited 新西兰
Kiwi Fern Limited 新西兰
Richmond Equities Limited 新西兰
Richmond Enterprises (1996) Limited 新西兰
Slink Skins Canterbury Limited 新西兰
PPCS Limited 新西兰
根据卖方尽职调查报告,这些
Venison Rotorua Limited 新西兰
子公司均为非运营实体/睡眠
Global Technologies (NZ) Limited 新西兰
公司
PPCS Superannuation Limited 新西兰
Silver Fern Farms Sheepmeat Limited 新西兰
Farm Enterprises (Otago) Limited 新西兰
Richmond Specialty Beef Importers Limited 美国
Richmond New Zealand Limited 英国
Richmond Lonsdale Limited 英国
Canterbury Lamb Limited 英国
New Zealand Lamb Company Limited 英国
60
SFF 下属重要子公司 地点 主营业务
PPCS USA Inc 美国
NZ Natural Limited 英国
PPCS (UK) Limited 英国
数据来源:买方担保人聘请的境外尽职调查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除 SFF 牛肉外,SFF 的下属企业中,没有构成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 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
业。SFF 集团最近两个财年的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故不将净利润作为构成重
大影响的判断指标。
其中活跃子公司为 SFF 鹿肉和 Silver Fern Farms (UK) Limited,概况如下,
而 SFF 牛肉的概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拟购买资
产基本情况”:
1、Silver Fern Farms Venison Limited,即 SFF 鹿肉公司
注册号: 5474067
注册地址: 283 Princes Street, Dunedin Central, Dunedin 9016, New
Zealand.
股份总数: 10,000 股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5 日
股权结构: 由 SFF 100%持有.
主营业务: 隶属于 SFF 集团的鹿肉板块,提供鹿肉加工业务
2、Silver Fern Farms (UK) Limited,即 SFF UK
注册号: 00929005
注册地址: The Stables Four Mile Stable Barns, Cambridge Road,
Newmarket,Suffolk, CB8 0TN.
股份总数: 500,000 股
成立日期: 1968 年 3 月 18 日
61
股权结构: 由 SFF 100%持有.
主营业务: 在英国和其他欧洲地区就从 SFF 集团进口的肉和肉制品进行营
销和批发业务
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之间的
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益民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31.8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5.97%,故为本公司关联方。除上述关联关
系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之
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交易对方未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
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
情形。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62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注册地: 新西兰
283 Princes Street, Dunedin Central, Dunedin, 9016,
主要办公地点:
NZ
股份总数: 10,100
成立日期: 2014年9月25日
公司代码: 5474064
注册号(NZBN) 9429041428900
截至2015年6月30日,无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
投资情况:
企业
二、拟购买资产财务状况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公司是 SFF 牛肉,在交割日前,SFF 会将下属的全
部经营性资产和业务以重组的方式注入 SFF 牛肉。因此,重组前的 SFF 集团 50%
权益可被近似视为拟购买标的资产。
根据 SFF 集团对外公布的年度报告,SFF 集团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止
12 个月(2013 财年)及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止 12 个月(2014 财年)的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一致的新西兰准则和其他适用的
财务报表准则的规定编制的,这些准则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IFRS,
以下简称“国际准则”),并以新西兰元作为列报货币。Ernst&Young(安永全球网
络于新西兰的成员所)对 SFF 集团 2013 财年及 2014 财年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上述财年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63
单位:千新西兰元
项目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 760,847 833,279
流动资产合计 356,146 403,9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4,701 429,296
总负债(包括其他负债总计和成员股) 441,591 535,362
流动负债合计 410,535 502,9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056 32,3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9,256 297,917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19,256 297,91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新西兰元
2013年10月1日 2012年10月1日
项目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总收益 2,320,940 2,001,212
税前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19 -36,5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74 -28,551
本年税后其他综合收益 20,865 7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21,339 -27,851
正常化EBITDA 68,131 34,939
1、标的资产正常化 EBITDA 具体计算过程
税前利润到正常化 EBITDA 调节表(单位:千新西兰元)
2013年10月1日 2012年10月1日
项目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审计后税前利润 1,819 -36,522
加:财务费用 37,483 27,974
折旧 28,829 30,500
特殊项目亏损(说明 a) 1,515 2,490
减: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说明 b) -7,119 -6,17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62,527 18,268
对 EBITDA 的正常化调整
1.与 Lowes 相关交易 1,382 1,797
2.咨询费 4,925
3.固定价格合同 8,119 11,920
4.养殖牛肉项目 -5,664 2,953
5.对血液供应合同收费的冲回 -1,800
64
税前利润到正常化 EBITDA 调节表(单位:千新西兰元)
2013年10月1日 2012年10月1日
项目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6.外汇合约 -1,357
正常化调整小计 5,604 16,671
正常化调整后的 EBITDA 68,131 34,939
说明:
(a)特殊项目亏损主要包括:1)因为关厂而产生的员工解聘费用、高管
离职补偿金以及员工赔偿费用(2013 财年为 249 万,2014 财年为 111 万)、
资产减值及处置损失(2013 财年:无;2014 财年为 40 万);
(b)目标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在计算运营 EBITDA 中予以扣除。
正常化 EBITDA 调整:
(1)与 Lowes 进行的交易
2014 财年,SFF 向 Lowes 公司出售其 Shannon 加工厂、Napier 皮革厂
和 Pacific 畜体废料加工厂,并订立了一份为期 7 年的来料加工协议,由 Lowes
公司进行皮革加工;SFF 同时就其所有皮革、毛皮和生皮向 Lowes 公司支付加
工费而非自营加工。
正常化调整假设该三个工厂在 2012 财年初即被出售,因此按这三个工厂
实际产生的营运成本与 Lowes 公司根据来料加工协议需支付的加工费之间的
差额计算。
(2)咨询费
2014 财年产生与此次筹资活动有关的业务监控和战略咨询的一次性咨询
及专业服务费用已经被加回。2013 财年并无产生一次性咨询服务费用。
(3)固定价格合同
应当剔除几份现已终止、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为期三年的固定价格羊肉
供应合同对 EBITDA 的影响。这些合同规定:SFF 按固定价格采购羊肉,每
头羊在 2012 财年至 2014 财年期间合同价约高于市场价 7 元至 47 元之间。2014
65
年 9 月 30 日到期后没有续约。
(4)牛养殖项目
这个项目在 2010 财年启动,根据这个项目,代养殖牲畜的拥有权归目标
公司所有,并记录在 SFF 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上,但活畜养殖在养殖户的农场,
SFF 集团需要按活畜重量向养殖户支付养殖牲畜的费用,以确保牲畜供应的稳
定性和质量。管理层认为在 2014 财年这个项目的成本已超过了效益,所以决
定终止项目。调整是假设该项目不存在的情况下,对 EBITDA 的影响。
(5)对血液供应合同订约费的冲回
2014 财年的正常化调整 180 万元是为了剔除 2014 财年收取的一笔订约
费。SFF 与 HyClone 实验室订立了一份供应 200,000 升血液的合同,SFF 收
取 200 万元,这笔款项已全数在 2014 财年确认为收入,但是只交付了 18,000
升约定供应量。由于 18,000 升只占 200,000 升总供应量的 9%,该 180 万元应
当作为 2014 财年的递延收入确认。
(6)外汇合同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变化的影响
2014 财年,SFF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借款方提供的市场估值对外汇金融工
具进行了公允价值调整。而在 2012 和 2013 财年,SFF 使用的是公司内部的估
值方法。由于使用估值方法的变化,2014 财年的 EBITDA 有所上升。该调整乃
假设估值方法维持不动,剔除了 2014 财年由于方法变更引起的对 EBITDA 的
提升影响。
2、正常化 EBITDA 和其他综合收益波动的原因
由于本次交易的核心定价依据是 EV/EBITDA 倍数,正常化 EBITDA 更具
有参考意义,因此,由以上数据可知,最近两财年的正常化 EBITDA 的波动主
要系 2012 至 2014 年,SFF 集团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固定价格采购协议,导致
在牛羊肉市场价格下行的 2012 和 2013 年,毛利相对较小,而在 2014 年牛羊
肉市场略有反弹,毛利有所增加,导致 2014 财年的营业收入相比 2013 财年增
加了 3.19 亿新西兰元,毛利增加了 0.32 亿元,进而使得 2014 财年的 EBITDA
相比 2013 财年增加了 0.33 亿元。2015 年起,SFF 集团不再与供应商签订固
66
定价格采购协议,相应的毛利会趋于稳定。
与 2013 财年相比,SFF2014 财年的其他综合收益大幅上升 2,017 万新西
兰元,主要系 SFF 于 2014 财年对土地进行了重估,产生税后重估储备 1,975
万新西兰元,另有汇兑储备 111 万新西兰元,而在 2013 财年 SFF 的汇兑储备
仅 54 万新西兰元,重估储备的税务影响为 16 万新西兰元。
3、税前利润的波动性分析
标的资产 2013 和 2014 财年税前利润的大幅上升 3,833 万元,主要系 2014
财年销售毛利大幅上升,其税前利润的波动性分析具体如下:
千新西兰元
2013、2014 财年税前利润变化表
2013 财年税前利润 -36,522
牛肉毛利上升 1 24,920
羊肉毛利上升 2 5,980
鹿肉毛利上升 3 1,261
工厂固定费用节约 4 13,982
联营公司投资收益上升 5 945
财务费用上升 6 -9,464
其它因素 7 717
2014 财年税前利润 1,819
(1)牛肉毛利的上升主要由于:
1)2014 财年牛的屠宰量为 72.6 万头,2013 财年为 64.6 万头;2014 财
年小牛的屠宰量为 80.8 万头,2013 财年为 69.3 万头;
2)2014 财年牛的单位购销差价为 198 新西兰元/头;2013 财年为 195 新
西兰元/头;2014 财年小牛的单位购销差价为 30 新西兰元/头;2013 财年为 24
新西兰元/头,购销差价增加、屠宰量增加及其它因素合计带来牛肉的毛利 2014
财年比 2013 财年增加 2,492 万新西兰元;
(2)羊肉毛利的上升主要由于:2014 财年羔羊的屠宰量为 480.4 万头,
13 财年为 510.1 万头;2014 财年羊的屠宰量为 103.2 万头,2013 财年为 85
万头。 在剔除固定合同因素后,2014 财年羊羔的单位购销差价为 17 新西兰
元/头,13 财年为 15 新西兰元/头;2014 财年羊的单位购销差价为 17 新西兰元
67
/头,2013 财年为 20 新西兰元/头;单位购销差价变化、屠宰量变化以及其它
因素带来羊肉的毛利 2014 财年比 2013 财年上升 598 万新西兰元;
(3)鹿肉毛利的上升主要由于:
1)2014 财年鹿的屠宰量为 18.4 万头,2013 财年为 19.2 万头;
2)2014 财年鹿的单位购销差价为 116 新西兰元/头;2013 财年为 104 新
西兰元/头;单位购销差价增加、屠宰量下降以及其它因素带来鹿肉的毛利 2014
财年比 2013 财年上升 126 万新西兰元;
(4)由于 Silverstream 工厂关闭以及标的资产采取成本节约措施使得工
厂固定成本在 2014 财年比 2013 财年下降 1,398 万新西兰元;
(5)主要由于联营公司中的 Kotahi GP Limited 利润上升,Kotahi GP
Limited 是 SFF 与恒天然公司合资,主要从事海运服务;
(6)由于 SFF 资产负债率在 2013 至 2014 财年持续上升,导致财务风险
高企,借款利率不断增加,财务费用不断上升;
(7)其它因素主要由于特殊项目亏损减少。
4、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形成原因
单位:千新西兰元
2013年10月1日 2012年10月1日
项目及形成原因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4,551 1,116
冲销部分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628 46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45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 -259
税前合计 -3,927 1,363
与 2013 财年相比,标的资产 2014 财年的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了 528 万
新西兰元主要系 2014 财年 SFF 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远高于 2013 财年约
68
444 万新西兰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千新西兰元
2013年10月1日 2012年10月1日
项目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454 -5,0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90 -38,1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792 41,5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23 -427
(四)基于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年9月30日 2013年9月30日
流动比率 86.75% 80.32%
资产负债率 58.04% 64.25%
利息保障倍数 1.05 -0.30
(五)最近两财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2012 年 10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SFF 集团未向股东分配过利润。
(六)拟购买资产的预估值、账面净值、预估增值率及拟定价
单位:亿新西兰元
拟购买资产 SFF集团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业务的50%权益
估值基准日 2015年6月30日
预估值 3.50
账面净值 3.92
预估增值率(减值率以“-”号填列) -10.71%
拟定增资价格 3.11±净资产调整额
上述预估值数据可能与最终的估值结果存在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拟购买资产的正式估值结果将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重组报告书草案)中
予以披露。
除上述估值外,最近三年未对 SFF 集团进行过其他评估或估值。
69
三、拟购买资产经营情况
(一)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
SFF 牛肉成立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SFF 持有其 100%股权,设立时股份
总数为 10,100。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SFF 牛肉的股份总数仍为 10,100,未发生股权增减变
动或者股东构成的变化。其全资股东 SFF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
形,不存在历史上曾为本上市公司或其他上市公司所控制的情况,不存在出资瑕
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
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
其他安排(如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二)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SFF 集团的主要资产状况
根据 SFF 集团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其总资产为 760,847
千新西兰元,主要资产账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千新西兰元) 占总资产比例
资产-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78 0.13%
衍生金融工具 435 0.06%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83,350 24.10%
金融资产 1,309 0.17%
存货 99,277 13.05%
牲畜(生物资产) 55,597 7.31%
应收税金 11 0.00%
持有待售资产 15,189 2.00%
流动资产总值 356,146 46.81%
资产-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2 0.01%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12,158 1.60%
金融资产 0.00%
子公司投资 0.00%
70
项目 金额(单位:千新西兰元) 占总资产比例
联营企业投资 20,700 2.72%
物业、厂房及设备 364,173 47.86%
无形资产 7,588 1.00%
非流动资产总值 404,701 53.19%
资产总值 760,847 100.00%
(1)资产比重的合理性
结合标的资产的行业特点,上市公司选取新西兰当地的另外两家大型牛羊
肉屠宰企业 ANZCO 和 Alliance 进行比较,由上表可知,存货、生物资产和固
定资产的合计数占总资产的比重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千新西兰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4 财年主要资产占比分析(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占总资产的 占总资产的 占总资产
项目 SFF 集团 ANZCO Alliance
比重 比重 的比重
存货 99,277 13% 104,266 21% 135,854 27%
生物资产 55,597 7% 15,698 3% 0%
固定资产 364,173 48% 249,989 49% 201,775 40%
以上合计 519,047 68% 369,953 73% 337,629 67%
总资产 760,847 100% 506,274 100% 504,755 100%
存货:标的资产的存货占比为三家最低,主要系 SFF 集团通过积极的存货
管理手段,降低了存货水平和库存风险,提高了存货周转率;
生物资产:标的资产的生物资产占比最高,主要系 2010 年开始的牛养殖
计划,即委托养殖户代养牛。SFF 集团从优化资金利用的角度出发,已逐步停
止牛养殖计划,并预计在 2015 年 9 月底前将该部分生物资产全部售罄,因此,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预计该生物资产余额将为 0;
固定资产:标的资产固定资产占比与 ANZCO 大致相似,比 Alliance 略高,
处于行业正常水平。
(2)存货及牲畜(生物资产)的账务管理方式和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关于存货及牲畜(生物资产)的账务管理方式和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新西
兰当地的同行业公司的均与标的资产相类似具体如下:
标的资产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确认。成本按照先进先出法计
71
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标的资产的牲畜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牲畜按照公允价值扣减销售
成本进行计量,增减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处理牲畜的必需成
本,不包括将牲畜运到市场上的成本。公允价值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公开的牲畜
交易市场数据来决定,该市场数据为牲畜类别相适应的市场价格,并考虑牲畜
的畜龄、体重、性别、等级、产地和其他相关因素。
2013 和 2014 财年,未发生存货或生物资产的跌价或减值情形,因此,未
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和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3)资产抵押担保
SFF 集团分别就动产和不动产向 Westpac Banking Corporation(银团担保
代理商)支付担保利息和固定担保费,以这些动产和不动产作为被担保金到期支
付和对被担保债务到期偿付和实现的担保。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SFF 集团存在如下银行担保:
项目 实体 收款人 金额
进口保证金 子公司 RP 代理 英镑30,000
进口保证金 子公司 RP 代理 欧元36,000
进口保证金 子公司 RP 代理 欧元2,400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SFF 集团的资产无其他权力限制的情况,也未发生其
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非经营资金的占用情况。
(4)资产权属的完整性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SFF 对于所有权承担绝对保证义务,且 SFF 保证对于
SFF 集团业务所有的、使用的或相关的任何有行或无形的资产,任何其他人无
权拥有该等资产或获取其收益;对于经营 SFF 集团业务而占有或持有的所有不
动产不存在实质性的未决纠纷,或已送达或将有关当局将对不动产产生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通知、命令或规划建议,不动产上的建筑或其他结构的结构缺陷或其他
缺陷。
72
2、SFF 集团的主要负债状况
根据 SFF 集团的财务报表,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其总负债及(包括其
他负债总计和成员股)为 441,591 千新西兰元,主要资产账面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千新西兰元) 占总资产比例
负债-流动负债
银行透支 3,601 0.82%
衍生金融工具 10,343 2.34%
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 90,236 20.43%
准备 20,819 4.71%
预收子公司款项 0.00%
应付税项 25 0.01%
计息借款 285,511 64.66%
流动负债总值 410,535 92.97%
负债-非流动负债
准备 9,102 2.06%
计息借款 499 0.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供应商投资股 5,548 1.26%
成员普通股 15,907 3.60%
非流动负债总值(包括其他非流动负债债总
31,056 7.03%
计和成员股)
总负债及(包括其他负债总计和成员股) 441,591 100.00%
注:1、成员股(包括供应商投资股和成员普通股)在盈利情况下有资格获得股息,但任何此类股息都可能
被限制为全额支付给供应商投资股。成员普通股的股东有权利享有提供货物产生的盈利对应的回扣。
2、根据新西兰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的披露和报告,根据SFF集团列出的义务,合作的股本
(即成员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因此,发行和投入的资本被列为一个金融负债。
SFF 集团的短期借款主要为营运资金借款,基本与营运资金需求保持一致。
目前,SFF 集团的借款利率为 9%左右,财务成本压力较大,加之 2015 年度的
银团授信期限到期,确实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SFF 董事会已经意识到了进一步减少债务的必要性,希望通过一系列的资
本运作方案以确保 SFF 集团银行借款的大幅减少,同时希望创建一个更可持续
的资本结构以支持本公司旨在提升现有工厂的效率和加速本公司增值产品策略
的投资。因此,SFF 才积极寻求新的投资者,启动本次交易,希望通过增资入
股的方式以补充自有资金来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在新的财年的银团授信额度谈
判中取得有利条件。
73
随着上海梅林的增资入股,标的资产的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
将会大幅下降。
3、SFF 集团的或有负债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SFF 集团存在如下或有负债:
(1)SFF 集团收到了一些存在争议的 ACC(Accident Compensation
Corporation,意外事故赔偿局)索赔。
解决进展:2014 年底预提的工伤索赔额为 86 万新西兰元,已在长期负债中
体现。
(2)SFF 集团与两家非关联方关于协议的效力和其对本公司和这些公司之
间交易的间接影响的索赔存在争议,SFF 集团拒绝该索赔,该或有负债可能的
最大影响为 540 万新西兰元并且可反索赔。
解决进展:管理层表示,其中一笔为 Farm Brands Limited (FBL)诉 SFF 出
资的索赔 270 万新西兰元,该项潜在负债已通过 SFF 签订了出售其在 FBL 50%
的股权给 Modena(另一股东)的协议得到解决,管理层表示此交易已经签署协
议,交割日被定为 2015 年 7 月 31 日;另外一笔也已在 2015 年 6 月解决,未
产生损失。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SFF 预计上述 2 起索赔发生的可能性低于 50%,
按照新西兰会计准则尚未具备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之前的或有负债,交易双方约定
通过净资产调整额和锁箱条款(交易对方保证不漏出)来调整交易价格来解决
或有负债的风险,即将或有负债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出作为交易对价减项,或有
负债由 SFF 来承担。对交割后的或有负债,约定超过一定金额的或有负债损失
由 SFF 承担。
本次交易的估值中尚未考虑资产出售、相关诉讼事项的预计损失,其潜在
影响将在交割时针对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价值的变化做出价格调
整,即如果损失确认,根据双方的认购协议,损失会影响净资产价值,同时在
对价中进行调整。
74
(三)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SFF 集团的主营业务概况
根据网络公开行业信息和交易对方管理层提供的材料,SFF 集团是新西兰
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市场领导者及牛肉、羊肉和鹿肉出口商,也是新西兰继恒
天然公司之后第二大农业出口企业,拥有 16,000 多个供应商。主要经营牛、羊、
鹿肉的屠宰加工业务,其牛肉业务占新西兰市场份额的第一(约 30%),羊肉业
务占新西兰市场份额的第二(约 23%),鹿肉业务占新西兰市场份额的第一(约
42%)。
根据交易对方管理层提供的材料,SFF 集团 85%的产品销往全球 60 多个国
家(中国占其出口收入的 20%);2014 财年的屠宰牛羊鹿肉加工总量为 751.8
万头;2014 财年的牛肉销售量为 15.5 万吨,羊肉销售量为 16.2 万吨,鹿肉为 3
万吨,合计约 34.7 万吨。其中,品牌产品约占收入的 5%,冷鲜肉产品约占收
入的 15%,而大包装产品约占收入的 80%。
品牌产品 约占收入5%
冷鲜肉产品 约占收入15%
大包装产品 无专有品牌 约占收入80%
2、SFF 集团的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管理架构
根据交易对方管理层提供的材料,目前,SFF 集团大部分的采购由牲畜采
购代表进行,该采购代表均由 SFF 集团直接雇佣,分别以工资基础或支付佣金
方式为报酬方式。另外小部分的采购由独立的采购代理公司完成。该类代理公司
具有相当规模,与某些重要养殖户供应商均建立了稳定的供应关系。
牲畜采购代表负责新西兰全境 5 大地区的各个工厂,他们向 SFF 集团的牲
75
畜管理经理汇报,而这些牲畜管理经理向牲畜管理总经理汇报。
同时 SFF 集团还拥有多个采购专职人员,负责向关键供应商(采购量居前
的,不是全体股东供应商)采购以及牛养殖计划的采购。
对于代理的牲畜采购代表及独立代理公司,SFF 集团支付佣金,计入销售
成本。
2)定价流程
从 2013 年起,SFF 集团更强调以销定采,以降低对利润带来的不确定性。
对于大多数采购来说,SFF 集团每周根据销售团队和采购代表对市场采购价格
的反馈来制定分级别的采购价格,采购价格全部以市场价为准随行就市。在一些
情况下,关键供应商可能会付一小部分溢价来保证全年的稳定供应。
3)供应商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管理层提供的材料,目前,SFF 集团共有超过 15,000 名供应
商,其中很多为股东供应商。股东供应商的供应量占到全部供应量的半数以上。
另外,前 25 大股东供应商的供应量占所有供应量的 21%;前 25 大非股东
供应商占所有供应量的 4%。
2011 年上半年羊肉价格持续走高,为保证羊肉采购价格的稳定,SFF 在
2011 年 10 月 1 日与供应商签订了为期 3 年的羊肉固定价格采购协议,然而羊
肉价格在 2011 年 12 月高点回落,采购价格亦随之回落。但是由于签订固定采
购价格合同,SFF 集团无法根据市场采购价格进行采购,导致产生 200 万新元
(2012 财年);1,190 万新元(2013 财年)和 810 万新元(2014 财年)的采
购价格损失。
签订固定价格采购协议虽是大多数其他行业公司常见的确保全年采购供应
的手段之一,但是,2015 年固定价格采购协议到期,SFF 集团停止续签该类协
议,是基于市场情况变化的经营决策的考虑,同样符合行业惯例:对于 SFF 集
团来说,取消固定价格采购协议不会影响供货。因为,新西兰牛羊采购是在公
开市场通过市场价格来进行的。早年通过固定价格采购的安排并不是为了确保
SFF 集团的供应来源,而是希望通过对未来价格预测来锁定价格获利,结果适
76
得其反。自此之后,SFF 集团不再进行此类安排,恢复到屠宰行业惯例安排。
基于尊重新西兰合作制企业法律的考虑,交易完成后,SFF 股东采购将继
续由 SFF 按标的公司指示的价格和设定的条款从股东供应商处购买牲畜。采购
价格由标的公司决定。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关联
交易将严格按照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规则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关联交易程序合
规、定价市场化。
(2)生产模式
1)工厂分布
目前,SFF 集团的设施遍布新西兰全境,共有 19 个工厂。如下图所示,其
中牛肉加工分布在 8 家工厂,小牛肉加工分布在 8 家工厂,羊肉加工分布在 7
家工厂,鹿肉加工分布在 5 家工厂。
屠宰场分布
最近三财年的屠宰量(千头)
屠宰量 2012财年 2013财年 2014财年
SFF集团 6,798 7,482 7,554
新西兰全境 26,095 29,207 28,966
市场份额 26.05% 25.62% 26.08%
数据来源:普华永道新西兰成员所出具的卖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77
2)生产流程
①运输
由 SFF 集团参股 50%的 Livestock Logistic NZ Limited 等运输企业负责从农
户处将牲畜运输至工厂。
②准备屠宰
屠宰前进行检疫及秤重。
③屠宰
电击、屠宰及放血;胴体通过生产线移入单独生产台,去皮及内脏,清洗及
秤重。
④储存
切块包装,并冷冻或冷藏,秤重及包装。
整个流程最终产品能够追溯至源头产品。
目前,SFF 集团的疫情措施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①所有的养殖牲畜的防疫工作均由受托代养的养殖户执行,SFF 集团不亲
自饲养牲畜;
②所有待屠宰的牲畜均会在运输至加工厂的当天进行抽血检验,以确保未
感染疫情,并且,根据 SFF 集团的加工能力,绝大多数的牲畜都会在运输至工
厂后的 24 小时内屠宰,以确保不滋生新疫情;
③经屠宰后的牲畜均通过低温冷藏的方式确保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标的资产旗下的牲畜未发生过任何疫情,如果该类代养的牲畜出
现疫情,应当由负责代养的养殖户承担损失。据估计,正在终止中的该项代养殖
计划将于 2016 年 2 月全部清理完毕。
(3)销售模式
1)销售团队结构
78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材料,目前,SFF 集团的国内销售通过其总部的多名
销售人员进行,海外销售借助于多名海外专职销售人员(分布在 8 个国家和地区
的销售团队),分别是:英国、比利时、德国、中东、中国大陆、香港、日本、
以及韩国。北美的羊肉销售是通过参股的美国澳新羊肉合作社和加拿大澳新羊肉
合作社完成的。
销售人员每月制定分品种的销售目标,并向销售总经理汇报。出于成本优化
考虑,德国和比利时的销售团队拟在 2015 年底撤销,由总部直接进行销售。
2)客户及区域分布
SFF 集团在 2014 财年的营业收入为 23.09 亿新西兰元,其中牛肉收入占总
收入的 53%,羊肉收入占总收入的 42%,鹿肉收入占总收入的 5%。其中牛肉
的最大消费国家是美国,羊肉的最大消费国家是中国(包含香港),鹿肉的最大
消费地区是欧洲。
目前,SFF 集团的 900 多个客户遍布全球 60 多个国家,其中,245 个客户
的年销售额超过 100 万新西兰元。按区域划分的销售额结构图如下:
数据来源:经买方担保人聘请的境外尽职调查机构核查的卖方数据库
整体来说,2014 财年,国内销售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15%;中国(包括香港)
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17%;美国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14%;英国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8%;澳大利亚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8%;德国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6%;其余国家占
全部销售收入的 32%。
按照各业务板块销售额结构划分,各地区收入占比如下:
79
牛肉 羊肉 鹿肉
数据来源:经买方担保人聘请的境外尽职调查机构核查的卖方数据库
对于牛肉销售来说,2014 财年,国内销售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12%;美国占
全部销售收入的 34%;中国(包括香港)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12%;其他亚洲国
家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23%;欧洲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9%;其他国家占全部销售收
入的 10%。
对于羊肉销售来说,2014 财年,国内销售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6%;中国(包
括香港)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30%;英国及爱尔兰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15%; 其他
欧洲国家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24%;中东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12%; 其他国家占全
部销售收入的 13%。
对于鹿肉销售来说,2014 财年,国内销售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14%;欧洲占
全部销售收入的 64%;美国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7%;中国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8%;
其他亚洲国家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6%,其他国家占全部销售收入的 1%。
2014 财年,SFF 集团前十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分布如下:
单位:百万新西兰元
2014 财年按品种分类
序 2014 财年销售 占 2014 年总
国家 销售收入情况
号 收入 销售收入比例
牛肉 羊肉 鹿肉
1 澳大利亚客户 134.2 5.8% 134.2 - -
2 中国客户 1 92.3 4.0% 8.8 83.5 -
3 中国客户 2 76.5 3.3% 38.4 38.1 -
4 英国客户 73.4 3.2% - 70.6 2.7
5 美国客户 1 70.6 3.1% 70.6 - -
6 美国客户 2 45.0 1.9% - 43.5 1.5
80
单位:百万新西兰元
2014 财年按品种分类
序 2014 财年销售 占 2014 年总
国家 销售收入情况
号 收入 销售收入比例
牛肉 羊肉 鹿肉
7 中国客户 3 42.9 1.9% 3.5 39.4 -
8 美国客户 3 35.5 1.5% 35.5 - -
9 沙特阿拉伯客户 34.3 1.5% 11.6 22.7 -
10 德国客户 31.8 1.4% 7.0 20.9 3.9
前十名总计 636.5 27.6% 309.6 318.7 8.1
数据来源:经买方担保人聘请的境外尽职调查机构核查的卖方数据库
前十大客户的销售占 2014 年销售总额的 29%:其中,3 个中国经销商分别
列十大客户的第二 (销售占比:4.2%)、第三(销售占比:3.5%)和第七(销
售占比:2.0%)。最大客户的销售占比为 6.2%,虽然是与澳大利亚客户签订的
销售合同,但实际上销售主要涉及与麦当劳签订的销售合同,其中大部分销往美
国。
SFF 集团的销售签订较为简单的框架协议,实际价格和数量等商务条款以
订单为准。
(四)拟购买资产在预案披露前12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2014 年 8 月,SFF 将其拥有的 Farm Brands 的 50%股权卖给合营股东
Modena Investments (New Zealand) Limited,股权对价约为 660 万新西兰元;
Farm Brands 另须结清其 SFF 的账面应付款项,合计约为 380 万新西兰元;故
该交易 SFF 的现金总流入应约为 1,040 万新西兰元。
2015 年 7 月,SFF 集团出售了位于 Finegrand 的闲置土地,售价为 230 万
新西兰元。此外,SFF 集团预计于 2015 年 9 月完成一块位于 Belfast 的土地出
售交易,售价预计为 1,150 万新西兰元。
除上述事项外,SFF 集团在预案披露前 12 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资产收购或出
售事项。
(五)未决诉讼
截至目前,拟购买资产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情况如下:
81
1、SFF 诉 Elbert Construction Ltd:针对重建 Te Aroha 加工工厂过程中发
生的成本问题,在 SFF 根据新西兰 2002 年建筑合同法对这一成本提出异议后,
该合同项下的一个工程师签发了最终证书,要求 Elbert Construction Ltd 向 SFF
返还 415 万新西兰元。
2、SFF 诉 New Zealand Light Leathers Limited:标的额为 140 万新西兰元,
是关于兽皮和毛皮的不正确加工或分级。
3、作为 South Springs Partnership 破产管理人的普华永道新西兰诉 SFF:
要求撤销 South Springs Partership 向 SFF 支付的借款还款以及与 SFF 的债务
进行抵消,主张 SFF 向 South Springs Parternship 返还 85.5 万新西兰元。
截至目前,上述 3 起诉讼尚在审理过程中,尚未结案。上述 3 起诉讼 SFF
预计败诉的可能性低于 50%,按照新西兰会计准则尚未具备预计负债的确认条
件,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82
第五节 标的资产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
一、拟购买资产价值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象是 SFF 集团在交割前进行集团内部重组之后的标的公司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的 50%权益。
为了配合本次交易的合理安排和顺利进行,交易对方确定在交割前将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和业务转移至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即内部重组。待交割前内部重组完成后,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下属业务和资产、股东权益与内部重组前的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基本相同。
在估值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Silver Farm Beef Limited 尚未完成内部
重组,SFF 集团的业务与资产尚在 Silver Fern Farm Limited 名下。同时,由于
境外的交易对方目前不受上海梅林控制,上海梅林暂时无法作出假设交易完成
后的标的资产的模拟财务报表。为保证估值对象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本次交易
定价及后续价格调整以目前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集团的股东权益估值报
告的估值结果为基础。
截至估值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拟购买资产 SFF 集团的账面价值为 3.92
亿新西兰元,预估值为 3.50 亿元,预估增值率为-10.71%。
二、预估方法
(一)预估方法的选择
对企业整体资产的估值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1、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估值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一项与被估值单位
具有相同或相似资产组成的企业,投资者所需支付的成本。该方法遵循了替代原
则,即投资者不会支付高于估值基准日相同用途资产市场价值的价格购买企业组
83
成部分的单项资产及负债。运用资产基础法为企业估值,就是以被估值单位审定
后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现行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并在各
单项资产估值加和基础上扣减负债估值,从而得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
由于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交易对方没有提供相关的资产负债的资料和组织估
值人员进行现场勘查鉴定,因此不能采用资产基础法。因而,无法对拟购买资产
中矿业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价占标的资产估值总额比例是否超过 50%作出判断,
也无法区分出哪一类(项)资产的占比较大、进而判断其预估值与账面值是否存
在较大的增值或减值。
2、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收益法也叫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将被估值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
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估值思路。运用收益途径进行估值需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企业(或与该企业相
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2)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3)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
本次估值中,被估值单位作为一个已连续运营多年的企业,历史财务数据能
够得到比较详尽的收集;且财务状况稳定,未来收益及其所承受的风险能够合理
预测,委托方已经委托具有国际水准的境外尽职调查机构进行了相关调查,并提
供了相关的调查资料和专业意见,故本次估值可以采用收益途径对股东权益价值
进行估值。
3、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是指将估值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
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估值思路。
采用市场法对企业进行估值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有:
(1)有一个充分发达、活跃的资本市场;
(2)在上述资本市场中存在着足够数量的与被估值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参考
84
企业或存在着足够的交易案例;
(3)能够获得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
(4)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估值基准日是有
效的。
本次估值中,考虑到拟购买资产是非上市公司,采用可比交易案例法。
综合分析后,为了科学、客观地估算高地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估
值主要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的估值方法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值,最后在
细致分析两种估值方法对估值结果差异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预估值。
从收益法来说,由于新西兰屠宰行业存在不确定的行业周期性和市场波动,
SFF 集团管理层一般只会作出一年的预算,无法准确预测未来 3-5 年的公司情
况。在本次交易中,对方管理层也表示如果没有巨大的市场风险发生,可以比
较合理地看待 SFF 集团未来三年业绩比较平稳。按照估值习惯,万隆就 SFF
集团将采取的经营方案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沟通,并在收益法中体现。在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没有要求交易对方做出业绩承诺,因此,本次交易未采
用收益法的估值结果。
从市场法来说,采用了可比交易案例法,可比交易选取了红肉行业甚至新西
兰红肉行业竞争者的可比交易进行参考,具有一定可比性符合交易习惯,在一定
程度上消除了可比公司法时点选择及流动性、控股权的影响。相对收益法来说,
市场法不受标的公司的未来盈利预测的影响,因此,本次交易将采用市场法的估
值结果。
(二)收益法介绍
1、估值模型
本次估值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形式,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扣除付息负债后得出经营性资产价
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负债)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得出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付息负债+非经营性资产
85
(负债)+溢余资产(负债)
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自由现金流量现值+明确的预测期
之后自由现金流量(终值)现值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
变动+税后利息。
2、预测期
预计 SFF 集团未来主营业务运营状况会比较平稳,明确的预测收益期确定
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3、收益期
预计 SFF 集团经营所依托的主要资产、人员、供货商和客户均比较稳定,
其他未发现企业经营方面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4、收益法公式
n
Ft F (1 g ) 1
P t
t 1 (1 r ) t
rg (1 r ) n
式中: P 估值价值;
Ft
未来第 t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r 收益折现率;
n 明确的预测期间;
g -永续增长率。
5、折现率的确定方法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协调配比的原则,本次估值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则折现率应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期望收益率。即:
E D
WACC Ke (1 t ) K d
DE DE
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86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估值企业所得税率;
E-权益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即:
Ke=Rf1+βL×ERP+Rc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1-无风险利率;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m-市场预期收益率;
E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6、估值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公开市场
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
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对资产的功能、用
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2)继续使用假设:是指处于使用中的资产在经济行为实现后,将按其现
行用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在其经营场地租赁
期限内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不考虑
本次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4)外部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
87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有关利率、汇率、
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
(5)委托方及相关责任方提供的有关本次资料是真实的、完整、合法、有
效的。
(6)假定管理层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相关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没
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7)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
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估值结论的影响。
(8)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一致。
(9)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发生在年中。
(10)未来收益的预测基于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
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11)本次估值的未来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对未来的一个合理的预
测。
(12)不考虑通货膨胀对经营收入和经营成本的影响。
(13)假设企业各年间的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
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14)企业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能稳步推进企业的发展,
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15)假设股东可用现金流量全部进行现金分配。
(16)管理层提出的优化政策全部落实,并达到预期效益。
(三)市场法介绍
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考虑到标的
公司是非上市公司,采用可比交易案例法。
88
企业(股权)价值=拟购买资产 EBITDA×参考案例资产的交易对价/EBITDA
率
首先,选择与被估值资产处于同一行业的参考案例资产作为对比交易,并通
过交易对价计算参考案例资产的市场价值。
其次,选择参考案例资产的一个或几个收益性和资产类参数,本次估值选取
了 EBITDA、净利润及净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并计算参考案例资产的交易对
价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价值比率”。
最后,通过分析参考企业价值比率,计算出适用于被估值企业的价值比率,
进而得到被估值企业的股权价值。
三、预估作价的合理性分析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拟购买资产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拟购买资产全
部股权的预估值为 3.5 亿新西兰元,其全部企业价值的预估值为 6.2 亿新西兰元。
(一)结合同行业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可比交易案例,说明预估作价的合
理性
近几年全球市场及新西兰当地市场红肉行业可比交易的数据与交易背景信
息。其中,全球红肉(主要指牛肉、羊肉)加工行业交易 3 笔(分别来自波兰、
澳大利亚、德国),新西兰市场有 3 笔。
单位:亿新西兰元,倍
2015 年预测的 EV/EBITDA 倍
同行业交易案例 企业价值
EBITDA 数
全 A.Moksel AG 4.40 0.58 7.6
球 Kilcoy Pastoral Company Limited 0.98 0.18 5.2
市
Polski Koncern Miesny DUDA S.A. 1.28 0.17 7.5
场
新 AFFCO Holdings Ltd. 2.65 0.40 6.6
西 Blue Sky Meats (NZ) Ltd. 0.36 0.04 9.0
兰
市 ANZCO Foods Ltd. 4.26 0.30 14.2
场
SFF 集团 6.22 0.8414 7.4
数据来源:经买方担保人聘请的咨询机构出具的估值分析报告
89
从 2013 财年到 2015 财年,随着肉类市场回暖,SFF 集团的业绩逐渐提升。
根据管理层的最新预测,2015 财年的账面 EBITDA 预测数是 7,734 万新西兰元,
主要考虑到一笔非正常性一次性咨询费用 680 万的调整,经过财务尽职调查确
认,可以认为 2015 财年的正常化 EBITDA 为 8,414 万新西兰元,能够反映公
司目前稳定经营的盈利水平,且其可以作为市场法评估的重要基础参数。
除 ANZCO Foods Ltd.资产规模相对较小,且被对于收购价格的敏感程度较
低的日本投资者收购外,其余交易案例的平均 EV/EBITD 倍数为 7.2 倍,其中,
全球市场的平均值为 6.8 倍,新西兰市场,由于其牛羊肉品质较高,相应的平均
值也较高,为 7.8 倍。
因此,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是相对合理的。
(二)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EV/EBITDA倍数,分析预估作价的公允性
从业务地域、业务类型和企业规模上与 SFF 集团非常相似的可比公司较少,
在新西兰当地也没有可比上市公司做参考。由于可比上市公司来自于不同国家,
具有不同企业规模,单一国家风险暂不予考虑,和企业规模折扣对估值的影响。
Silver Fern Farms Limited 是在新西兰非上市板“Unlisted”上挂牌的公开
非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FF”。“Unlisted”主要是在互联网平台上由股票经纪
人为其客户的股票交易提供服务,是一个为了发行者提供成本节约和便捷操作
的股票交易平台,类似于 OTC 市场。其并不属于 2013 年新西兰金融市场法规
(Financial Markets Conduct Act 2013)下所指的金融产品市场。
由于 SFF 在“Unlisted”上的交易量非常少,缺乏股权流动性,交易价格无
法公允反映公司的实际真实价值,因此对估值不具有参考性。相对于可比上市
公司,SFF 集团在计算企业价值时需要考虑流动性折扣 30%,即可参考估值倍
数扣减 30%,相应的企业价值下降;但同时,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将对 SFF
集团拥有经营控制权,而获得控股权则需要计算控制权溢价,可参考在估值倍
数上溢价 30%,相应的企业价值上升;这两个因素对 SFF 集团的企业价值影
响正好相抵,未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
据此,选取全球范围内的红肉加工生产型企业 6 家作为比较样本,这些上市
90
公司都含有牛肉加工生产业(包括屠宰加工和深加工),尽管其中一些上市公司
的业务有多元化的倾向,4 家来自巴西、1 家来自美国、1 家来自日本。
单位:倍
同行业交易案例 EV/EBITDA 倍数
Itoham Foods Inc. 13.9
Tyson Foods Inc. 7.6
Minerva S.A. 6.1
Marfrig Global Foods S.A. 8.2
BRF S.A. 12.2
JBS S.A. 6.0
SFF 集团 7.4
数据来源:经买方担保人聘请的咨询机构出具的估值分析报告
Itoham Foods Inc.和 BRF S.A.两家公司的 EV/EBITDA 倍数畸高的原因,
主要系 Itoham Foods Inc.的 EBITDA 利润率仅为 2%,微利产生非正常的过高倍
数,而 BRF S.A.的 EBITDA 利润率达 16%,盈利前景过好而给予较高的估值倍
数。这两家上市公司的可比性较弱,予以剔除。剩余 4 家上市公司的 EV/EBITDA
倍数的平均值为 7.0。
因此,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具有一定的公允性。
91
第六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 SFF 牛肉 50%股权。上市公司通过收购
以上经营能力良好、拥有优质牛羊肉产业链的相关资产,实现控制国外优质牛羊
肉上游资源的战略布局。标的公司的产品与上市公司下属联豪食品的深加工业务
相配合,同时与外食公司的牛羊肉进口业务相配合,并且与爱森公司、苏食肉品
以及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其他企业牛羊肉的零售和分割业务相配合,将上海梅林打
造成集牛羊肉资源、屠宰、加工、批发、零售为一体的综合性肉类专业平台。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伴随着上市公司对优质牛羊肉资源控制力的增强,结合已
具备的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肉制品制造、物流配送及终端销售一体化经营全产
业链布局的能力,上市公司在肉类领域的产业集中能力将大幅增强,从而更容易
提高上市公司对产业链各个环节的资源整合及精细化管理,建设系统化的运营体
系,有助于企业发挥内部的协同效应,实现各个业务链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均衡发
展,提升抵抗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进而形成综合竞争能力。上市公司的
资产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通过发挥协同效应很可能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
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维护上市
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预计会有所下降。若
未来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与标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
92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
定的前提下和公允的市场条件下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控股股东益民集团持有公司 31.82%的股份,是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上海市国资委。主要股东光明食品集团
实际支配上市公司决策行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益民集团主营业务以股权投资为主,并不直接从事生产
经营。2011 年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食品业务资产后,益民集团已将其
与食品业务有关的优质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益民集团尚保留了部分食品相关
业务资产,但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光明食品集团是集现代农业、食品加工制造、食品分销为一体,具有完整食
品产业链的综合食品产业集团。上海梅林作为光明食品集团肉业及休闲食品业的
实施平台,与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其他业务板块有较为清晰的划分,故除了在便利
连锁业务领域有少量的同业竞争情况外,在其他领域虽有部分同业经营的情况,
但并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
2015 年 7 月,上市公司拟购买光明食品集团下属的上海牛奶(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肉牛、饲料、食品流通及技术服务四类业务,并拟与上海农场设立新公
司并由该公司购买上海农场、川东农场生猪养殖资产。购买后,上市公司与光明
食品集团下属的上海长江总公司在生猪养殖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为此,光明
食品集团已出具承诺,对上海长江总公司现有的生猪养殖业务,在生猪养殖业务
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由上海梅林与长江总公司协商,收购其生猪养殖资产,
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
93
化。上市公司本次购入的牛羊肉屠宰、加工与销售业务,与控股股东、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前不存在经营相同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采用杠杆收购的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
结构产生影响。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此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应由上市公司支付的净交易对价假设将被全部
用于归还重组后的 SFF 牛肉归还所欠银团贷款,拟购买资产的净预估值为 3.50
亿新西兰元,按照 1:4.2 的汇率折算,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预计将新增资产
34.00 亿元,新增负债为 19.30 亿元)。
经初步模拟,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从原来的 45.37%增加至 49.39%。
94
第七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拟收购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经营危机等情况,而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如出现交易双方对交易方案进行重大调整,可能导致需重新召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议交易方案的风险。
3、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在股价敏感重大
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未发生异常波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本公
司股票停牌前 6 个月内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但本次
交易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4、因交易协议中包含的先决条件无法实现,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
止或取消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本次重
组的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经交易对
方的股东大会批准,交易标的作价所依据的估值报告经上海市国资委的授权机构
备案,本次重组的具体事项经中国和新西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等。
以上重组条件是否能获得通过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
通过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组存在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三、重组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重组中拟购买资产估值等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披
露的拟购买资产范围仅为本次重组的初步方案,最终拟购买资产的范围将在本次
95
重组正式方案中予以披露。因此,本次重组方案存在因拟购买资产范围变动等原
因而需要调整的风险。重组方案一旦出现重大调整,则需重新提交本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次交易价格或将重新确定。
四、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境外公司,其主要资产和业务分布在新西兰及全球多
个国家,与本公司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商业惯例、经营理念、企业文化
等经营管理环境方面存在差异。为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从上市公司经营和
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本公司和标的公司仍需至少在财务管理、客户管理、资源
管理、业务拓展、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融合,与当地的监管部门等进行协调。本
次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五、重组后持续经营风险
(一)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肉制品出口业务受出口消费国进口政策的影响。主要出口消费国对进口肉制
品的通关检验检疫政策的调整,影响了市场准入门槛、进口规模和通关效率。而
各国进口关税的税率调整,则直接影响了盈利水平。如果未来本次交易标的的产
品的主要出口消费国收紧了进口政策,实施更为严苛的准入制度,且交易标的的
产品无法满足通关要求,或主要出口消费国提高了进口关税,则将对标的公司的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新西兰牛羊鹿肉类产品出口业务,涉及多个国
家和地区的市场。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仍在继续,国际贸易保
护战日益升级,市场竞争包括进口食品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食品安全问题使
得对进口肉品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也对企业的资金、技术等实
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未来公司不能持续维持行业领先优势,将面临因竞争不
断加剧而导致市场份额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96
(三)海外业务管理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主要分布在新西兰,业务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而本公司
在交易前投资和经营管理的业务主要在我国境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经营
规模和业务总量将大幅增加,同时对人员构成和管理体系也将相应提出更高的要
求。如果公司不能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优化现有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
则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一定影响。
(四)食品安全风险
新西兰拥有天然的海洋屏障抵御着外来疫病的侵入,发生疫情的可能性较
低。新西兰对肉类产品安全十分重视,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如果未来新西兰出现牲畜疫情或食品安全危机,将直接影响新西兰肉类产品的声
誉,甚至导致肉类产品无法出口、存货积压,则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六、财务风险
(一)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可能导致公司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大于标的公司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将被确认为商誉。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商誉不作摊销处理,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公司
未来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本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
利影响。
(二)持续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与标的公司一起积极推进整合方案,执行协同的
市场扩张战略,合理配置总体资源,优化资本结构及降低资金成本,以实现本次
交易的整合效应。由于整合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整合效果体现为财务表现也
需要一定周期,即使本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层紧密合作,公司仍然存在持续盈利
能力和财务状况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97
(三)偿债能力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为了满足收购资金及后续标的公司资金需要,本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本次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面临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的偿付压力,公司计划还款来源为
自有资金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倘若本次交易短期内无法实现协同效应,公
司营运现金流入未达预期,存在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和后续债务融资能力受到不利
影响的风险。
七、标的公司资金压力过大的风险
标的资产所在行业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每年 2-4 月(北半球的冬季)
是业务高峰期,因此需要配比相应的营运资金以支撑业务发展,导致了其短期
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目前,标的资产的平均借款利率为 9%左右,财
务成本压力较大,加之 2015 年度的银团授信期限到期,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风险。
SFF 董事会已经意识到了进一步减少债务的必要性,希望通过引入新投资
者增资入股的方式以补充自有资金来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在新的财年的银团授
信额度谈判中取得有利条件。随着上海梅林的增资入股,标的资产的负债规模、
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将会大幅下降。
如果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的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自有资金仍无法
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则资金压力仍然会存在。
八、汇率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总金额以新西兰元计价,并以交割日为基准按照定价机制经审计或
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交易的估值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估值基准日
至本预案出具日人民币汇率持续变动,未来汇率仍将不断变动,汇率波动会对新
西兰元兑换为人民币后的交易总金额产生影响,即人民币升值按汇率折算后的交
易总金额将减少,反之,将增加。
标的公司业务分布全球,日常运营中涉及新西兰元、欧元、英镑、美元等多
种交易币种,而本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未来随着人民币、新西
98
兰元、欧元、英镑、美元等币种之间汇率的不断变化,可能给本次交易及公司未
来运营带来汇率波动风险。
九、股价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
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此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经
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
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投
资风险。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
险。
99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本公司、益民集团和光明食品集团将采取如下措施,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
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
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
进展情况,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按照国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于本次收购完成后 3 个月内
补充披露备考模拟财务报告,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备考模拟审
计报告。
(二)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本公司聘
请了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
等中介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核查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依法进行,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按照相关程序
由交易对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备案或核准。
(三)资产定价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以经上海市国资委的授权机构备案确认的标的公司资产估值
报告的估值结果为基础,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并根据协议约定的价格
调整机制而最终确定。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标的资产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
交易各方以标的资产最终的估值结果作为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依据,资产作
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00
(四)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法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
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机
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规范关联
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增加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违规担保。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最近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交易。
四、关于相关人员股票买卖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上海梅林
停牌之日(2015 年 8 月 18 日)前六个月内(“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包括上海梅林、
益民集团、光明食品集团以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
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等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
述相关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交易对手 SFF 及其董事。
经查,上述人员和机构中存在以下发生买卖上海梅林股票的情况:
(一)自然人
101
与本次交易 累积买入 累积卖出
姓名 交易时间区间 账户余额
的关联关系 股数 股数
上市公司独
王德清 2015/03/09(买入) 22,700.00 22,700.00
立董事
上市公司董
贺伟跃 2015/03/09-2015/03/31 10,000.00 10,000.00
事配偶
上市公司职
朱敏 2015/03/03-2015/06/05 4,000.00 14,800.00
工监事配偶
益民集团职
徐伟堃 2015/03/09-2015/03/11 200.00 200.00
工监事
益民集团职
赵丽敏 2015/03/11-2015/07/28 1,500.00 1,200.00 300.00
工监事配偶
对于部分自然人在上市公司本次停牌前 6 个月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相关自然人已分别出具说明,在本次交易所涉股票停牌前,其均未参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均未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系正常证券投资行为。
同时,独立董事王德清于 2015 年 3 月 9 日买入上海梅林 22,700 股,在该
买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 2 个交易日内,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向上海梅林报告,并
由上海梅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进行公告。
本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
知情人范围,与相关各方安排签署保密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进行了股票临时停牌处理,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不
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本
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
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机构
国泰君安受上海梅林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前 6 个月起至本说明签署日之间,由证券衍生品投资部执行,合计
买入上海梅林(600073.SH)股票 8,800 股,买入金额共计 135,431.00 元;合
计卖出上海梅林股票 8,800 股,卖出金额共计 141,839.00 元。
102
买入数量 买入金额 卖出数量 卖出金额
执行部门 日期
(股) (元) (股) (元)
2015/04/03 400.00 4,960.00
2015/05/21 900.00 13,230.00
2015/06/02 4,100.00 66,292.00
国泰君安 2015/06/03 2,900.00 48,307.00
证券衍生 2015/06/04 900.00 14,490.00
品投资部 2015/06/08 1,600.00 26,410.00
2015/06/23 3,400.00 50,949.00
2015/06/24 3,400.00 52,632.00
合计 8,800.00 135,431.00 8,800.00 141,839.00
就前述股票买卖行为国泰君安的说明如下:
1、国泰君安买卖上海梅林股票系国泰君安“证券衍生品投资部”独立运作进
行投资,此次执行上海梅林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为国泰君安“创新投行部”。国泰君
安已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建立起严格的内部防火墙制度,各部门业务均独立运
作,上述两部门亦一直独立开展各自业务,未有利用内幕消息交易等行为。
2、上海梅林因筹划重组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其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国泰君安创新投行部项目人员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接上海梅林通知前往上海梅林商议与其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在该
日前,国泰君安创新投行部项目人员不知悉与上海梅林重组有关的信息。2015
年 8 月 20 日后,国泰君安创新投行部在执行上述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泰君
安的内部防火墙制度,不存在国泰君安创新投行部项目人员泄露内幕消息或做出
买卖上海梅林股票建议的情形。
3、由证券衍生品投资部执行的买卖上海梅林股票的行为基于国泰君安证券
衍生品投资部经独立判断后作出的投资决策,是进行套期保值、对冲交易所致。
国泰君安证券衍生品投资部执行的上述买卖上海梅林股票的人员未参与上
海梅林重组,国泰君安创新投行部项目人员未泄露内幕消息或做出买卖上海梅林
股票建议的情形,国泰君安买卖上海梅林股票系日常的投资行为,未利用内幕消
息,不涉及内幕交易,不存在操纵上海梅林股票价格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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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波动说明
上海梅林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上海梅林本次停牌前一
交易日(2015 年 8 月 17 日)收盘价格为 13.55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
日(2015 年 7 月 20 日)收盘价格为 11.45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
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7 日期
间)上海梅林收盘价 格累计涨幅为 10.34% 。同期上证综合指数(代码 :
000001.SH)的累计跌幅为 0.60%。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 年 2 季度上市公司
行业分类结果》,本公司属于 C 类制造业中的 C14 食品制造业,归属于中国证监
会食品制造指数(883112.WI)。同期中国证监会食品制造指数(883112.WI)累
计涨幅 3.0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 上海梅林收盘价(元/股) 上证指数(点) 证监会食品制造(点)
2015年7月21日 12.28 4017.67 5527.33
2015年8月17日 13.55 3993.67 5693.46
涨/跌幅 10.34% 0.60% 3.01%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即剔除上证综指(000001.SH)、
中国证监会食品制造指数(883112.WI)因素影响后,本公司 A 股股价在本次停
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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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 Silver Fern Farms Beef Limited
50%的股权。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相关信
息的基础上,对本次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预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具备可操作性。
2、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均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及证券业务资格,本次
审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该等机构及其经办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
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估值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
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审计、估值、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
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
5、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公司主营业务得到加强,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提高了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交易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主张呢,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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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对本次交
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内容如下:
上海梅林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条件;交易预案等信息披露文件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基本清晰,重大资产购买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
上市公司资产质量、通过发挥协同效应提高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鉴于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估值工作完成后编制本次交易报告书并再次提
交董事会讨论,届时本独立财务顾问将根据《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方案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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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全体董事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承诺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相关数据尚未经
过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估值。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
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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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之全
体董事的声明签字盖章页)
马勇健 龚屹 洪明德
沈伟平 朱继宏 王雪娟
戴继雄 史剑梅 王德清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
108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之签
字盖章页)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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