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5-090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钟百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战略投资方,与其他合格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前海股权
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
简称“北交所”)挂牌的增资扩股项目,联合竞买标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 6 亿元,
新增注册资本占增资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0.9597%;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以自有资金在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认购标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占增资后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8.4933%(最终持有标的企业的
股权比例,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以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竞买有关的一
切事宜。
《参与竞买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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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楼鸣、盖学璋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拟回购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
调整”、“第十一章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以及“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 元)、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派息 1.5 元)、2014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12 股派息 0.6 元),以 1.539 元每股的回购价格(回购
价格 P=(7.14-0.1-0.15-0.06)/(1+1+1.2)=1.539 元),对楼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 9.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
销;以 2.975 元每股的回购价格(回购价格 P=(13.36-0.15-0.06)(1+1+1.2)=2.975
元),对盖学璋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 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3,825.2 万股变更为 53,809.36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授权,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本
次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
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50.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
公司董事孙志平、乔海、周小凤作为本次激励对象,回避表决,由 6 名非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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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董事进行表决。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拟向第 1 期员工持
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计不超过 1,518.22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
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自公司准备实施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
司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根据目前的市场情
况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等实际情况,经各方深入沟通和交
流,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段乃琦、孙志平、乔海、周小凤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回
避表决,由 5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关于终止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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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