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6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29 日-2015 年 9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29 号燕岭大厦三楼燕逸 2 号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14,088,04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2.50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90,110,714 股,占上市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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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 57.26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3,977,3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23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8,784,5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58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883,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1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900,58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8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广
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推进“日产 600 吨乳品生产基地工程”项目建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87,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4,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3%;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114,087,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3,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86,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3,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86,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3,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4%。
本议案获得通过。邵侠先生正式担任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董事会
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广东广垦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31,1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3,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本议案所涉关联股东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垦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湛江农垦集团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黄宣、谢立民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北京广垦太证新三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331,1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3,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6%;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本议案所涉关联股东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垦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湛江农垦集团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黄宣、谢立民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87,0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1%;反对 1,000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83,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6%;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万晶、刘桂君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