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欣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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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禾欣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3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下午以现场表决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948 号白金湾广场 1703 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九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马

中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中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15 年 9 月 30 日

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马中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叶碧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15 年 9 月 30

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叶碧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3人组成):马中骏(召集人)、黄振中、张丽;

审计委员会(3人组成):虞群娥(召集人)、杜云波、叶碧云;

提名委员会(3人组成):黄振中(召集人)、杜云波、张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组成):杜云波(召集人)、虞群娥、费华武。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中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

2015年9月30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魏丽丽女士、原向阳先生、陆德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三

年,自2015年9月30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龚伟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15年9月30日起至第七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董

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人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和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指定副董事长叶碧云女

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叶碧云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同时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叶碧云女士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号码:021-33623253

传真号码:021-33623251*802

电子邮件:yby1015@hotmail.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948 号白金湾广场 1703 室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禾欣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附件:简历

附件:简历

1.马中骏:男,1957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资深出品人和剧

作家,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副会长,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常务副

会长,“中国电视剧产业二十年突出贡献出品人”称号获得者。1975 年至 1979 年,任

职于上海城建局市政处;1979 年至 1982 年,任上海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编剧;1982 年

至 1986 年,任江苏省文化厅戏剧研究所编剧;1986 年至 1997 年,任中国青年艺术剧院

一级编剧;1999 年至 2008 年,任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常务副社长;2009 至 2010 年 6 月,

先后任苏州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无锡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3 月,先后任无锡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慈文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经理;2012 年 3 月起任慈文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无锡慈文传媒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马中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马中骏先生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公司

47,160,753 股新增股份,并将受让本公司 14,587,052 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9.63%。马中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玫女士、马中骅先生、叶碧云女士及王丁先生)

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中骏先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叶碧云女士系亲

属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马中骏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叶碧云:女,1951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统计师职称。1976 年 10 月至 1983 年 8 月,任上海市农场管理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1983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在上海教育学院统计干部专修班进修;1985 年 8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上海农工商集团总公司计财处主任科员;2001 年 9 月至 2012 年 3 月,先后

任职于苏州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无锡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慈文传媒集团有限公

司,历任财务总监、董事;2012 年 3 月起任慈文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无

锡慈文传媒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叶碧云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叶碧云女士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公司

1,730,649 股股份,并将受让本公司 535,298 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72%。叶

碧云女士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马中骏先生系亲属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

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魏丽丽:女,196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

于中国传媒大学新闻研究所。1984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现

代传播》编辑部主任;1996 年 8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九洲音像出版公司版权贸易部总

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北京东方风潮广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九洲音像出版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

中国长城艺术文化中心副总经理;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慈文传媒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起任慈文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无锡慈文传媒有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魏丽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魏丽丽女士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公司

1,730,649 股股份,并将受让本公司 535,298 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72%。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原向阳:男,197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中国传媒大学电视编辑专业,国内资深电视剧制作人。曾任中国传媒大学视听中心制

片人、导演,北京亚环影音制作有限公司制作部经理,北京紫风阳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慈文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无锡慈文传媒

有限公司)子公司东阳紫风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

原向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原向阳先生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公司

1,297,987 股股份,并将受让本公司 401,474 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4%。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陆德敏:男,1967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中国传媒大学。1991 年 8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杭州电视台电影体育频道总编室副主

任;1995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浙江广电集团教育科技频道节目交流中心主任;2011

年 5 月至今,任东阳市慈缘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3 月起任慈文传媒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无锡慈文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德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陆德敏先生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公司

865,325 股股份,并将受让本公司 267,649 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6%。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龚伟萍:女,196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北京工商大学(中央电视大学)。1985 年 8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职于上海农工商(集

团)前进总公司;2003 年 8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上海实业医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

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上海汇银(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2009

年 5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中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2 年 3

月起任慈文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无锡慈文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伟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龚伟萍女士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公司

86,540 股股份,并将受让本公司 1,426,767 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8%。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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