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5-091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
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勇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楼鸣、盖学璋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
司拟回购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
调整”、“第十一章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以及“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 元)、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10 股派息 1.5 元)、2014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转增 12 股派息 0.6 元),以 1.539 元每股的回购价格(回
购价格 P=(7.14-0.1-0.15-0.06)/(1+1+1.2)=1.539 元),对楼鸣所持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 9.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
注销;以 2.975 元每股的回购价格(回购价格 P=(13.36-0.15-0.06)/(1+1+1.2)
=2.975 元),对盖学璋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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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期的 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等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楼鸣、盖学璋所持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84 万股。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除激励对象楼鸣、盖学璋因离职丧失股权激励资格未达
到解锁条件外,其余 28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对全体激励对象在考核
年度内进行了工作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
核,确认本次 28 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
标准,同意公司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公司拟向第 1 期员工持
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计不超过 1,518.22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
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自公司准备实施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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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根据目前的市场情
况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进展等实际情况,经各方深入沟通和交
流,决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对应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本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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