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的审阅和充分的讨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相关事项
公司制定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改善
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自愿参与原则,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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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此页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祁 兵(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再文(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潘 帅(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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