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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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15-090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A 区办公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公司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值 56411.231843 万元,用途为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为“视觉数字娱乐业务”、“视觉数字内容与

服务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凡斯”)

是上市公司实施“视觉数字娱乐业务”的经营主体,本次公司拟将部分募资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对艾特凡斯增资,用于发展“视觉数字娱乐业务”。

此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投向的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

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值 56411.231843 万元,用途为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向为“视觉数字娱乐业务”、“视觉数字内容与

服务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是上

市公司实施“视觉数字内容与服务业务”的经营主体,现拟将募集资金中 10000

万元用于向汉华易美补充流动资金,募资资金投向不发生变更。

此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的变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向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支付收购股权对价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净值 56411.231843 万元,用途为

“补充流动资金”,现拟将其中 10000 万元用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文化

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文化”)增资,增资后将用于支付“收购亿迅集

团 73%股权”部分交易对价。

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亿迅集团 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8821 亿元或等值外币。根据支付安排,协议签署且经各方内部审批生效后 10

日内收购方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5%,即首次需支付 1.035155 亿元。原支付

方式为自筹资金现金支付,现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上述对价的部分支

付。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发展

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业务结构,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及投向事项。

该事项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变更,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此议案涉及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亿迅集团 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中的支付方式变更,故关联监事王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深圳艾特凡斯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一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特凡斯、江南银

行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及时

公告后向深交所备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汉华易美图片有

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一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化易美、中信银

行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及时

公告后向深交所备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向全资子公司常州远东

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支付收购股权对价的议案》,且该议案经过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文化与上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及时公告后向深交所备

案。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资金来源发生变更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亿迅集团 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1.8821 亿元或等值外币。原支付方式为自筹资金现金支付,现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部分对价的支付。

根据支付安排,协议签署且经各方内部审批生效后 10 日内收购方支付股权

转让总价款的 55%,即首次需支付 1.035155 亿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此议案涉及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亿迅集团 7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中的支付方式变更,故关联监事王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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