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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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 H 代 公告编号:2015-7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发布

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1),因

筹划重大事项,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丽珠集团,证券代码:000513)及 H

股股票(证券简称:丽珠医药(丽珠 H 代),证券代码:01513(299902))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同时,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8 月 25 日相继发布

了有关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2、2015-53)。

经论证,公司本次筹划重大事项,达到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的标准,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发布了《丽

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9),

公司 A 股股票及 H 股股票(以下统称“股票”)继续停牌,并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9 月 17 日、9 月 18 日、9 月 24 日相继发布了有关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60、2015-61、2015-62、2015-63)。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在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现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同时,公司承诺争取在累计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 2015 年 11 月 12 日前按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健康元”)签订了《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整合意向书》,健康元将以其控制的深圳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及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与药品生产、销售有关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用于认购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将以现金认购健康元控制的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全部或部分股权,以期能够达到控制。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

对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方案、实施程序等进行了反复商讨和论证。同时,

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

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因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较为复杂,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协商,

相关方案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进一步

的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

四、承诺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且未获得相关

部门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将发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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