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9-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5-035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320,000 股

●本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13 日

●本次上市后股改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 720,000 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6 年 7 月 18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 2006 年

7 月 27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 2006 年 7 月 31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的安排。

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除《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法定承

诺之外,没有其他特别承诺事项。

上述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无因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的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动情况:

(1)原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陕西公司通过司法拍

卖的形式将其所持有的 720,000 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了 MELLON HBV MASTER

1

GLOBAL EVENT DRIVEN FUND L. P. 600,000 股和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

股,并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

(2)原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咸阳偏转线圈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720,000 股股权更正登记到咸阳偏转集团公司名下。

(3)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9 家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分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电子”)签订

了《关于偿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协议》,向彩虹电子偿还了代垫股份共计

1,791,419 股, 并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上述 9 家股东所持股份合计 6,448,581

股已于 2008 年 3 月 3 日上市流通。

(4)2008 年 5 月,陕西泰德实业有限公司与彩虹电子签订了《关于偿付股

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协议》,向彩虹电子偿还了代垫股份 326,108 股, 并办理完成了

股权过户手续。陕西泰德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股份 1,173,892 股已于 2008 年 7 月

31 日上市流通。

(5)2009 年 7 月 14 日,彩虹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5%。本次

减持后,彩虹电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70,515,6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49%,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0,678,21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837,440 股。彩虹

电子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0,678,212 股已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上市流通。

(6)2010 年 7 月 13 日, 浙江兰申信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彩虹电子签订了

《关于偿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协议》,向彩虹电子偿还了代垫股份 1,565,318 股,

并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本次偿还对价完成后,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

172,080,97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86%;浙江兰申信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

股 5,634,682 股。

(7)2010 年 7 月 2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315,608,888 股新股完成登记托管

手续,总股本变更为 736,757,688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0,828,800 股,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 325,928,888 股(其中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320,000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15,608,888 股)。

(8)自 2010 年 8 月 19 日至 9 月 29 日,彩虹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

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310,970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

1%。本次减持后,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 164,770,00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36%。

(9)本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东深圳海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 1,080,000 股彩

虹股票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2]

深福法执字第 2534 号)裁定,强制执行给申请执行人洪振基,并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10)2013 年 5 月 9 日, 洪振基与彩虹电子签订了《关于偿付股权分置改革

对价的协议》,向彩虹电子偿还了代垫股份 234,798 股, 并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手

续。偿还对价后洪振基持股 845,202 股。以上 1,080,000 股限售股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上市流通。本次偿还对价完成后,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 165,004,79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0%。

(11)2013 年 7 月 29 日,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彩虹集团公司认

购的 88,888,889 股、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认购的 44,444,445 股限

售期满,限售流通股 133,333,334 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2)2014 年 3 月 25 日~7 月 14 日彩虹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及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2910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95%。上述减持前,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 165,004,798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22.40%,减持后,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 135,904,798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8.45%。

(13)2014 年 9 月 2 日,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7,088,889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0.96%。上述减持前,彩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88,888,88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2.06%,减持后,彩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81,800,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0%。

(14)2014 年 10 月 20 日~29 日,持股 5%以上的本公司股东江苏省张家港

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1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7%。上述减持前,江苏省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4,444,4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3%,减持后,持有本公司股份 34,444,4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75%,不

再是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15)本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东深圳兆兆实业公司持有的 120,000 股彩虹股

票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1]深罗法执二

字第 1097 号)裁定,强制执行给申请执行人李宏兴,并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16)本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建设银行陕西省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建设银

行陕西省第二直属支行、建设银行西安市东大街支行,现名为建设银行西安曲江

支行,以下简称该行)向本公司提出确权要求,请本公司将其代持的未确认股权

120 万股确权(补登记)于上海建盛物业服务中心名下。本公司按照法定程序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上述股权于 2015 年 6 月 4 日确

权至上海建盛物业服务中心名下。

(17)2015 年 6 月 19 日,上海建盛物业服务中心与彩虹电子签订《关于偿

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协议》,偿还彩虹电子股改代垫对价 260,886 股,并办理

完成了股权过户手续。偿还后上海建盛物业服务中心持股数为 939,114 股。彩虹

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 136,165,68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48%。

(18)2015 年 7 月 7 日,李宏兴与彩虹电子签订《关于偿付股权分置改革

对价的协议》,偿还彩虹电子股改代垫对价 26,089 股,并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手

续。偿还后李宏兴持股数为 93,911 股。彩虹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 136,191,7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49%。

(19)2015 年 7 月 29 日,彩虹电子将其持有的 9,946 万股股份、彩虹集团

将其持有的 8,180 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咸阳中电彩虹控股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彩虹电子不再是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彩虹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咸阳中电彩虹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8,12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60%,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原股东所持限售流通股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或拍卖

等)而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形。

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为:彩虹股份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彩虹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上市流通的问题。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1、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1,320,000 股;

2、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10 年 13 日;

3、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售 占总股 本次上市 剩余有限售

序 条件的流通 本比例 数量 条件的流通

股东名称

号 股股份数量 (%) (股) 股股份数量

(股) (股)

1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86,975 0.039 286,975 0

2 李宏兴 93,911 0.013 93,911 0

3 上海建盛物业服务中心 939,114 0.127 939,114 0

合 计 1,320,000 0.179 1,320,000 0

4、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截至目前尚有 2 家原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 720,00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没有向彩虹电子偿还垫付的股改对价股份,该等非流通股份本次暂不上市流

通。

5、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共计 37,495,058 股于 2007 年 7 月 31 日

上市流通;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共计 6,448,581 股于 2008 年 3 月 3 日

上市流通;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共计 22,231,332 股于 2008 年 7 月 31

日上市流通;第四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共计 140,678,212 股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上市流通;第五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共计 7,200,000 股于 2010 年 8

月 5 日上市流通;第六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共计 1,080,000 股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上市流通;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七次安排有限售条件

(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5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86,975 -286,975 0

的流通股份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659,114 -939,114 720,000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93,911 -93,911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040,000 -1,320,000 720,000

无限售条件 A股 734,717,688 1,320,000 736,037,688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34,717,688 1,320,000 736,037,688

股份总额 736,757,688 0 736,757,688

八、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6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彩虹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