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加快公司电站开发及建设,解决相关项目资金,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
达电力”)下属六个电站项目公司计划向金融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同时公
司和旷达电力为上述六个电站项目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旷达电力的控股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担保融资金额。上述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23.05 亿元。
2、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电力子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3、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内容为准。
4、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菏泽隆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 年 1 月 8 日
2、注册地点: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汶上镇政府四楼
3、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4、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5、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
光伏发电;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
资、设备采购。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的
控股子公司,旷达电力所占权益比例为 90%。
(二)宣化县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 年 5 月 8 日
2、注册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顾家营镇大堡子村
3、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4、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5、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和
农业的综合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的
控股子公司,旷达电力所占权益比例为 90%。
(三)榆林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 年 1 月 16 日
2、注册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柳树滩村
3、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4、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光伏电池及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绿色能源技术及节能环保技
术的开发、咨询;太阳能硅材料、电池及组件的销售。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的
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所占权益比例为 100%。
(四)巴林左旗旷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26 日
2、注册地点:巴林左旗碧流台镇碧流台村
3、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4、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5、主营业务:光伏发电技术的推广、咨询和服务。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的
控股子公司,旷达电力所占权益比例为 90%。
(五)通海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 年 4 月 27 日
2、注册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集贸市场(服务公司二楼)
3、法定代表人:许建国
4、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5、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的发电及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光
伏发电电力的生产;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推广和服务;光伏农业应用。
6、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的
控股子公司,旷达电力所占权益比例为 90%。
(六)忻州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 年 5 月 19 日
2、注册地点:忻州市忻府区忻定农牧场
3、注册资本:9,950 万元
4、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发
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光伏农业科技大棚发电项目及其相
关新能源推广;农业科技大棚推广;蔬菜、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种植。
5、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收
购的股权,目前已完成交割,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将成为旷达电力 100%持股的
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最高担保额
被担保单位 用途 担保方式 期限 备注
度(亿元)
菏泽隆兴光伏科技 不超过 1.63 按股东持股
项目资金 连带责任保证 不超过 10 年
有限公司 亿元 比例担保
宣化县旷达光伏发 不超过 2.28 按股东持股
项目资金 连带责任保证 不超过 10 年
电有限公司 亿元 比例担保
榆林旷达光伏发电 不超过 3.77
项目资金 连带责任保证 不超过 10 年
有限公司 亿元
巴林左旗旷达光伏 不超过 9.64 按股东持股
项目资金 连带责任保证 不超过 10 年
电力有限公司 亿元 比例担保
通海旷达光伏发电 不超过 2.28 按股东持股
项目资金 连带责任保证 不超过 10 年
有限公司 亿元 比例担保
忻州太科光伏电力 不超过 3.45
项目资金 连带责任保证 不超过 10 年
有限公司 亿元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
办理担保事宜,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解决电站项目公司建设资金及收购的电站项目往来款
等资金支付,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被担保对象为旷达电力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建设电站及收购
电站资产的质量和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因此公司对上述项目公司的担保风险在可
控范围之内,且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及旷达电力提供担保,不存在与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或控股孙公司,公司对上述项目公司的担
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且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
同时本次担保按被担保对象股东持股比例执行,因此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
定相违背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 30.182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60.18%;含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
累计总额为 53.23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2.51%。
本公司和子、孙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没
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