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15-5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的通知和文件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
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
会议董事应到 8 人,实到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会议根据议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段先念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增补公司董事会执
行委员会和董事会下设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增补情况如下:
(一)执行委员会增补 2 位委员:段先念、王晓雯;增补后
执行委员会委员为:段先念、王晓雯、陈剑。
(二)战略委员会增补 2 位委员:段先念、王晓雯;增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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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段先念、王晓雯、曹远征、余海龙。
(三)提名委员会增补 1 位委员:王晓雯;增补后提名委员
会委员为:赵留安、王晓雯、谢朝华。
以上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决定
吸收合并资产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吸收合并对象基本情况:资产公司注册资本: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金阳;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国内贸易;为
商业地产项目提供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酒店公寓管
理;从事广告业务。主要财务情况: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公司总资
产 50,285.42 万元,所有者权益 31,486.9 万元,2014 年度营业
总收入 21,283.68 万元,净利润 8,714.3 万元。
(二)吸收合并方案
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资产公司全部资产、负债
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资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合并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三)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法人结构,减少管理层级
与环节,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2、资产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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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
响。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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