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7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德贵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德贵先生、王志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代表监事谢金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对被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进行逐个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出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15 年第二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出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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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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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王德贵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高中学历。1978 年参加工作,曾任建阳市
化工总厂机修工、销售业务员、销售科长,建阳市青松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部经理。王德贵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
日持有青松股份 0.59%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
形。
王志林先生:1974 年 11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
嘉元分厂副厂长,中国一冶三钢项目部副经理,漳平正盛化工有限公司技改处经
理,漳平小己电站项目部经理,建阳市青松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设备科长、动
力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设备部经理。王志林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谢金龙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曾任浦城磷肥厂技术员、生产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建阳市青松化工有限公司安
全科员、安全科长、安全环保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安全工程师、职工代表监事。
谢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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