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15-08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同年 9 月 2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
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董事 14 名,
董事魏守忠先生因工作出差,授权张玉春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大连特钢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关联方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向吉林银行申请
总额为 45,000 万元、净额 30,000 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1 年(详
见 www.sse.com.cn 公司同日公告)。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长杨华、董事张洪坤、邵福群、王朝义、
高炳岩、董学东、张玉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孙启、姜臣宝,独立董事邵
万军、武春友、刘彦文、伊成贵、张悦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表决 8 票。
二、《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关于为大连特钢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
www.sse.com.cn 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