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9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
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作如下提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 5,415.6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62,333.556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2、根据目前进度,合理估计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5 年 11 月实施完成。该
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
资产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6,184.40 万股为基
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未考虑募集资金对公司 2015 年财务费用的影响;
7、鉴于公司于 2015 年 1 月发生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收购了湘潭市
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 2014 年
的财务报表(合并)相关项目进行追溯重述;
8、公司披露的 2015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2.58 万元。
鉴于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底完成了新基地建设和整体搬迁项目,2015 年电解二
氧化锰生产成本有所降低。因此,假设 2015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上半年的 2 倍,即 285.16 万元;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5 年度/2015.12.31
2014 年度/
项目 假定未进行 假定本次发行
2014.12.31
本次发行 完成
总股本(万股) 13,913.06 16,184.40 21,600.00
发行数量(万股) - - 5,415.60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62,333.56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44,033.83 42,483.41 42,483.41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42,483.41 42,768.57 105,102.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1,427.41 285.16 285.1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26 0.0176 0.0159
每股净资产(元) 3.05 2.64 4.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0% 0.67% 0.60%
注:
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
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3、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股本;
4、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5、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 2015 年基本每股收益从 0.0176 元/股下降
至 0.0159 元/股, 2015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 0.67%下降至 0.60%。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发行人管理层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均有一定
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尚需一段时间后方可逐步体现。如果 2015 年
公司经营业绩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
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节省财务费
用,综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制定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的管理、专户存储、使用、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
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由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
格遵守《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明确
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风险,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2,333.556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归还借
款的金额为 46,500.00 万元,按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
利率估算,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 2,255 万元/年;通过补充营运资金,可以改善
公司营运资产状况,促使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公司将积极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的效益。
3、确立发展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
随着公司新基地建设及整体搬迁项目和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置入
的顺利完成,公司 2015 年上半年营业利润已扭亏为盈。目前,公司正逐步实施
以锰系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和污水处理等环保产业为核心的双主业发展战略
规划。一方面夯实锰系产业,稳固锰系行业领先地位,并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
料业务;另一方面将依托专业发展平台整合污水处理资产,进军环保产业,改善
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增强防御经济周期波动和行业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
续发展,增强可持续盈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优化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
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
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公司董事会已制定《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
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